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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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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2-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4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董事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孙琦先生、王佐林先生、张永冀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与宜都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下午2:00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4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与宜都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事项能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在磷化工行业的领先优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5日登载于《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洋丰楚元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

与宜都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为满足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丰楚元”)拟与宜都市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服务协议书》,建设年产10万吨磷酸铁和5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配套10万吨精制磷酸生产线,计划总投资3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25亿元。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与宜都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办理成立项目公司的相关事项、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等。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协议合作方为宜都市人民政府,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宜都市人民政府

乙方: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磷酸铁、5万吨磷酸铁锂、10万吨磷酸精制项目(具体以发改部门备案的项目名称为准)。

2.投资主体: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应在宜都注册成立新的独立法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均由项目公司承继,或由项目公司依据本协议条款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建设内容:建设年产10万吨磷酸铁和5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配套10万吨精制磷酸生产线。项目建设时间自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之日起18个月。

4.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00,000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250,000万元。

5.项目选址:甲乙双方经过现场踏勘选址,甲方同意乙方项目落户宜都化工园区,用地面积约320亩(具体位置及面积以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及勘测定界图为准)。

6.争议解决及其他事项

①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不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非不可抗力因素不执行或部分不执行本协议条款,视为违约。

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

④若非因客观原因导致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承诺,甲方有权按项目实际用地面积及价格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合同项下各项承诺,乙方建设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不予补偿。

⑤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的,提交宜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

项目建设完成后,不仅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磷化工行业的龙头优势,丰富磷化工产业链的产品布局,抓住新能源市场发展机遇,满足国内外对磷酸铁日益增长的需求,还可以扩大公司在磷酸等磷化工产业链的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在磷化工行业的领先优势,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签署的协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新能源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环境变化及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将来的经营业绩受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定于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14:0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1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0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内容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与宜都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1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出席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2年1月19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2:00一5: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魏万炜 郑 丽

联系电话:(0724)8706677

传 真:(0724)8706679

邮政编码:448000

(四)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902”

2. 投票简称为“洋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若本人(单位)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0902 股票简称:新洋丰

2.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17.76元/股

4.转股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7年3月24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号”文核准,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公开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41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10.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洋丰转债”,债券代码“1270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洋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 20.13 元/股。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04,529,29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为 49,799,694 股)后 1,254,729,5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年5月11日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洋丰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0.13 元/股调整为 19.94 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洋 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将公司“洋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94元/股调整为17.76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

二、“洋丰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洋丰转债”因转股减少421张,可转债金额减少42,100元,转股数量为2,169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洋丰转债”剩余9,999,579张,剩余可转债金额为999,957,900元。

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公司可转债转股股份来源优先使用公司回购股份,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截止目前,“洋丰转债”转股股份全部使用公司回购股份,未增加公司股份总数。公司部分高管辞职和新任高管股份锁定导致高管锁定股增加,致使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3,098,839股。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洋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咨询电话(0724)8706677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 月 4 日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认真核查,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与宜都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独立意见

本投资项目是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后审慎提出的,项目建设完成后,不仅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磷化工行业的龙头优势,丰富磷化工产业链的产品布局,抓住新能源市场发展机遇,还可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在磷化工行业的领先优势,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投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董事: 孙 琦 王佐林 张永冀

2022年1月4日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01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3号)核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72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86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459.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04.7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9日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89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的《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0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622.36万元;2021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019.54万元;截至2022年1月4日,2022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截至2022年1月4日募集资金余额36,165.7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0,778.25万元,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15,387.52万元。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关项目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进行具体的落地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全资子公司分别就不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其中,“直营网络建设项目”与全资子公司中饮巴比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巴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良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品牌推广项目”与全资子公司中饮巴比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市良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与全资子公司上海阿京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已于2021年12月31日签署完成,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仅增加新的协议签署方,不涉及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协议的签署主体如下:

公司(甲方)与各全资子公司(乙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丙方)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丁方)。

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相关决议,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甲方和乙方共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甲方负责确保乙方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甲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直营网络建设项目”账号为75080122000378748,“品牌推广项目”账号为75080122000379168,“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账号为75080122000379377。上述专户仅用于甲方和乙方共同实施的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监管账户内的募集资金仅用于《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甲方需使用监管账户资金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丙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划款指令及资金用途证明(如非原件,需加盖甲方公章),丙方对甲方提交的支付指令及资金用途证明进行形式性审查。在本协议存续期内,若因任何原因出现监管账户被查封、销户、冻结及其他情形而不能履约划转款项的,丙方不承担未履约划款的违约责任。

四、甲、乙、丙各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五、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丁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丁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乙、丙各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半年对甲方和乙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六、甲方和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牟晓挥、王钢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甲方、乙方账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七、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丁方。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八、甲方、乙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九、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十、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和乙方可以主动或在丁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但甲方和乙方应在终止本协议前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督促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甲方、乙方及丁方另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丁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2一001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 年12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开集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静安区国资委”)问询,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021年1月5日,公司公布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615万元至889万元之间,同比增加45%至65%。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下属两大主业服装和医药板块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开开集团征询以及经公司控股股东开开集团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静安区国资委问询,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其他热点概念事项。就近期市场关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拥有六神丸的国家保密配方情况说明如下:公司没有任何国家保密医药配方,也没有六神丸的生产业务。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2年1月5日,公司公布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615万元至889万元之间,同比增加45%至65%。(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12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偏离上证指数21.8%。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股票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提高风险意识,切忌盲目跟风。

2、目前公司为了克服医改政策对药品流通业的影响,正在积极谋求“大健康”转型,但是业务转型需要较长的培育期,投资收益短期难以显现,如果转型项目逐步推进,在项目推进之初可能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2-002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615万元至889万元之间,同比增加45%至65%。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为335万元至500万元。

3.公司本次业绩预增原因:为进一步积极贯彻落实“大健康”战略转型,公司优化医药板块业务,积极调整销售结构,减少低收益产品的销售比重,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共收到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转付的由上级政府部门下拨的政府补贴款1,290万元。

一、 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2万元至2,256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615万元至889万元之间,同比增加45%至65%。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为335万元至50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7.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7.09万元。

(二)每股收益:0.06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为进一步积极贯彻落实“大健康”战略转型,公司优化医药板块业务,积极调整销售结构,减少低收益产品的销售比重,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1、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转付的由上级政府部门下拨的政府补贴款1,290万元。(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2021年12月11日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开制衣公司进行业务综合调整,实施外贸加工板块的业务调整、人员结构优化等一系列举措发生的综合改革成本支出增加。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860 证券简称: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1

转债代码:113037 转债简称:紫银转债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315,000元“紫银转债”已经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68,67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019%。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4,499,685,000元,占“紫银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30%。

一、紫银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68号),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银行”或者“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紫银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54号文同意,公司4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紫银转债”,债券代码“11303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以及《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紫银转债”自2021年1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4.7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紫银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15日调整为4.65元/股。经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紫银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8月10日调整为4.05元/股。

二、紫银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紫银转债”的转股期为:自2021年1月29日至2026年7月22日

自2021年1月29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315,000元“紫银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68,67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019%。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10,000元“紫银转债” 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2,46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00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4,499,685,000元,占“紫银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30%。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2022年1月4日,公司有1,718,357,378股限售股锁定期届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该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6,007,69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474,949,868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8866792

传真:025-88866660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邮编:210019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1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910,4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71,125股,累计转股股数占“旗滨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264778%。

未转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旗滨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99,089,000元,占“旗滨转债”发行总额的比例为99.9393%。

一、旗滨转债的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0,000万元,期限6年。

(二)可转换债券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82号文)同意,公司1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

(三)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旗滨转债”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旗滨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最新转股价格调整为12.80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二、旗滨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自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910,4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71,12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264778%,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2,686,288,065股的0.00264771%。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910,4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71,125股,累计转股股数占“旗滨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264778%;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2,686,288,065股的0.0026477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旗滨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99,089,000元,占“旗滨转债”发行总额的比例为99.9393%。

三、股份变动情况

四、控股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81,172,979股,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股份总额2,686,288,065股的25.36%,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3,672,979股,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股份总额2,686,288,065股的40.34%。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353588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