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还款协议事项的进展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中通国脉 公告编号:2022-002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2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03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现将《监管工作函》的内容公告如下:“
2021 年12 月31 日,公司提交公告称,孟繁鼎利用公司子公司桑锐电子为其关联公司提供违规担保金额合计4.21 亿元,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违规担保金额巨大且已导致子公司账户被冻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 条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如下。
一、请公司具体说明对外担保及印章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认真自查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以及是否能对桑锐电子实施有效控制,并核实披露上述违规担保的参与人和责任人、担保协议签订过程、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请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不当交易、诉讼及资产冻结等事项,充分评估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时揭示风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公司存在的违规担保事项,我部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高度重视违规担保的化解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能按期解决违规担保,我部将依规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违规担保的化解工作,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高度重视并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上市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予以披露,在5个交易日内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监管工作函》的要求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落实相关要求,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1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逾期归还部分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解决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锐电子”)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桑锐电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5.70%,期限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根据上述董事会授权,公司累计向桑锐电子提供了人民币2,250万元借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期限届满,由于桑锐电子年度回款未达预期,导致其流动资金较为紧张,桑锐电子于2021年12月6日向公司归还了人民币500万元借款,剩余人民币1,750万元借款及相应利息未能及时归还。
公司正积极与桑锐电子沟通,以妥善处理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归还事项。有关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长春办公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庆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长郭庆宁先生、副董事长张利岩先生、董事张秋明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史建先生、独立董事沈颂东先生、林国宽先生通过远程会议系统接入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潘晓林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李岩先生通过远程会议系统接入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想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管部分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2项议案,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为累积投票议案,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彦宇、黄心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通国脉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通国脉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2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2-00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4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更好地在当地开展经营、承接项 目、拓展市场,提高公司产品在该地区的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同意公司设立三 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 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2-00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设立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设立分公司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设立分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住所: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599弄1号13层1305室
4、负责人:刘宗茂
5、经营范围:销售:继电器、接触器、微型开关、电子元器件、五金塑胶 电器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开关触头、模具;电镀技术咨询;实业投资; 销售:小型家电用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待工商注册登记相关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设立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更好地在上海当地开展经营、承接项目、拓展市场,提高公司产品在该地区的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本次设立分公司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设立分公司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30日、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30日、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回购股份及股权激励事项
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余369,600股未使用,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注销。
2、其他重要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亦未涉及其他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核实并披露的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余额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销;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12月31日和2022年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七蕊胃舒胶囊获批上市的公告》,公司研发的中药1.1类创新药七蕊胃舒胶囊获批上市。七蕊胃舒胶囊主要用于轻中度慢性非萎缩性胃炎伴糜烂湿热瘀阻证所致的胃脘疼痛的治疗,其在临床研究中表现出良好的治疗效果,可为患者提供新的用药选择,但目前国内已上市的治疗慢性胃炎的部分中成药已具有相对稳定的市场份额,且药品销售受医药行业政策、招投标、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本品上市后竞争格局、销售情况以及能否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上网披露文件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相关事项自查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四日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1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精达转债自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人民币277,139,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74,299,23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87%,其中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转股金额为人民币23,280,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6,241,239股。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精达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09,861,000元,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额的64.79%。
一、精达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7号)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公开发行了78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8,7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12号文同意,公司78,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达转债”,债券代码“110074”。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精达转债”自2021年2月2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1、公司因公司实施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自2020年9月28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3.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精达股份关于“精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2、公司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自2021年4月2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3.7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精达股份关于“精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精达转债” 本次转股期限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共有人民币23,280,000元“精达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份,本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6,241,239股。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的金额为人民币277,139,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74,299,23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87%
(二)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精达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09,861,000元,占“精达转债”发行总额的64.79%。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精达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8月 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2-2809086
联系传真:0562-2809086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710,000元烽火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27,517股,占烽火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0235%。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烽火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087,640,000元,占烽火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7701%。
一、烽火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0号)核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公开发行了30,883,5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烽火转债,债券代码:110062),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308,835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296号”自律监管决定书同意,公司308,83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烽火转债”,债券代码“11006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和《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烽火转债”自2020年6月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因2020年6月6日为休息日,转股起始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即“烽火转债”自2020年6月8日开始转股,初始转股价格为25.99元/股,截止本公告日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为22.85元/股。
二、烽火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12,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2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4%。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710,000元烽火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27,517股,占烽火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023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烽火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087,640,000元,占烽火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7701%。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7-87693885
联系传真:027-87691704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1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2-002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161,000元龙净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数15,000股,占龙净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4%。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龙净转债金额为1,999,839,000元,占龙净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20%。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号)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93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4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龙净转债”,债券代码“11006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龙净转债”自2020年9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价格为10.73元/股。2021年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龙净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0.73元/股调整为 10.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5 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1、本次龙净转债的转股期间为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本期间内龙净转债转股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本次因转股形成的公司股份数量为376股,占龙净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69,050,000股)的0.00004%,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5,000股,占龙净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69,050,000股)的0.0014%。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转股的龙净转债金额为1,999,839,000元,占龙净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20%。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龙净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茂业中心23楼商业城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王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董事长陈快主、董事钟鹏翼、王斌、吴雪晶、吕晓清、张剑渝、崔君平、马秀敏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卢小娟、监事刘晓雪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孙震出席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董晓霞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转期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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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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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大会议案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俏、侯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四季度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四季度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还款协议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情况: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6,624,500份,行权有效期为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6月23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共5,505,044股,占可行权数量的83.10%;截止2021年12月31日,部分激励对象累计自主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共5,505,055股,占可行权数量的83.10%。
一、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概况
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经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期股票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6,624,500份,行权起始日期为2021年7月5日,行权终止日期为2022年6月23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自主行权系统进行申报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5日、2021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4)、《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二、本次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具体情况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共5,505,044股股份,占可行权数量6,624,500份的83.10%,获得募集资金66,060,528.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部分激励对象累计自主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共5,505,055股,占可行权数量的83.10%,公司累计获得募集资金66,060,660.00元,该项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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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7号)核准,公司实际已完成非公开发行269,943,019股股份。
2.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解锁条件,公司对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51,24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签订还款协议事项概述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组意向性协议〉的议案》。因公司拟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浆果晨曦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浆果晨曦”)等购买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量子云”)100%的股权,会议同意公司与浆果晨曦、喻策签署《重组意向性协议》。公司已于协议签订后向浆果晨曦支付人民币3亿元交易意向金。受市场环境及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2018年10月27日公司终止收购量子云100%股权事项。根据《重组意向性协议》约定,公司发布终止本次交易的公告,浆果晨曦应于上述事实成就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返还全部交易意向金以及资金使用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2018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意向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及《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
2020年12月14日,浆果晨曦向公司返还交易意向金7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浆果晨曦交易意向金为人民币29,930.00万元,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9,454.50万元。为解决上述交易意向金归还事项,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浆果晨曦、喻策签订《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浆果晨曦、喻策承诺按照协议还款计划归还公司剩余交易意向金人民币29,930万元。2021年4月,浆果晨曦按《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约定向公司支付了第一期还款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还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累计收回上述交易意向金2,070万元。
二、还款协议事项的进展
根据《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约定,浆果晨曦、喻策承诺自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向公司返还交易意向金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在上述期间多次向浆果晨曦、喻策发送函件,敦促浆果晨曦履行承诺按期归还上述交易意向金,并要求喻策按照《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承诺对浆果晨曦履行协议约定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浆果晨曦支付的人民币1,000万元。因浆果晨曦、喻策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采取必要手段追回资金。
上述事项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确认后的金额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