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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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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

2022-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四路1号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ZHOU ZHENYU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XIE MEI QIN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吉翔、王雅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1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3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1.联系部门:资本运营部

2.联系电话:0816-6800673

3.电子邮箱:fljgzqb@fulinpm.com

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2.联系电话:010-59026609

3.电子邮箱:xin.li@zdzq.com.cn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2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新能源热管理系统

产业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发展需要,加快新能源热管理系统产业的开发与应用,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在绵阳市涪城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芯智热控技术有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绵阳市涪城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属于董事会决策审批权限范围,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芯智热控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MA7EBRLE4H

4、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5、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广福村龙惠路27号

6、法定代表人:胡胜龙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及出资情况: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持有四川芯智热控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系为适应公司智能电控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公司新能源汽车智能热管理模块及零部件集成化、平台化,增强新能源热管理系统产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项目的良好运营取决于宏观环境、市场状况、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可能存在的项目开发进度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降低子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 00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6 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1月4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简称“邮储银行青海分行”)以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形式告知公司,邮储银行青海分行于2021年12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盐湖股份17,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8,180,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不再是盐湖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

2、邮储银行青海分行与盐湖股份的其他股东无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变动并非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邮储银行青海分行不存在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3、上述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盐湖股份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邮储银行青海分行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0,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2022年1月4日盐湖股份收到邮储银行青海分行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邮储银行青海分行于2021年12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7,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本次变动后,邮储银行青海分行持有公司股份268,180,156股,占总股本4.94%,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邮储银行青海分行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形。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726;证券简称:鲁泰A

债券代码:127016;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转股价格:8.71元/股

转股期限:2020年10月15日至2026年4月8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99号文”《关于核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公开发行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14.00亿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360号”文同意,公司14.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1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鲁泰转债”,债券代码“12701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4月15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10月15日至2026年4月8日,初始转股价格为9.01元/股。

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鲁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01元/股调整为8.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9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2日发布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结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上市日为2021 年 6 月 7 日。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鲁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8.91元/股调整为8.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7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4日发布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鲁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8.76元/股调整为8.7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18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10日发布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二、鲁泰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第四季度末,“鲁泰转债”因转股减少金额为2,000.00元,减少数量20张,转股数量为228股。截至2021年第四季度末,剩余可转债金额为1,399,868,600.00元,剩余可转债数量为13,998,686张。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第四季度末,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联系电话 0533-5285166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鲁泰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鲁泰转债”股本结构表。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2-001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增资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编号:临2022-001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增资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交易风险。

● 经自查,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经自查,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根据广州中院公告公示中心发布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公司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件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进行审理。2021年7月27日,公司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件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2021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1民初21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向52037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4.59亿元;马兴田等6人、时任公司董监高的13名个人、审计机构及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根据公司、管理人与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神农氏”)签署的《关于参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之投资协议书》,神农氏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5.3134%。

(三)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已全部清偿完毕。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放弃对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1-038),并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现将本次增资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泰钢铁对富安新材增资事项的进展

富安新材聘请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对其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审计、评估。以2021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富安新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21,869.71万元,评估价值为121,659.61万元。根据审计、评估结果,经股东协商,同意富安新材本次增资扩股价格确定为1.01元/股,故新泰钢铁认缴富安新材本次新增的8亿元注册资本的价款为80,800万元。新泰钢铁本次用于增资的上海晋泰75%股权的评估价值为85,128.31万元,其中8亿元计入富安新材注册资本,800万元计入富安新材资本公积,剩余4,328.31万元作为富安新材对新泰钢铁的往来款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安新材已完成本次增资扩股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注册资本增至200,000万元,其中,新泰钢铁持股71.2%;本公司持股27.6%;农银投资持股1.2%。

二、新泰钢铁与农银投资债转股事项的进展

农银投资作为富安新材的股东,同时又是新泰钢铁的债权人,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新泰钢铁的债务结构,增强其融资能力,农银投资与新泰钢铁拟实施债转股。近日,农银投资与新泰钢铁等相关方签署了相关的债转股协议,约定新泰钢铁向农银投资转让所持富安新材10.69%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股,转让价款为213,830,998.31元,农银投资向新泰钢铁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与新泰钢铁对农银投资的等额未偿债务相抵销。届时,本公司为新泰钢铁提供的关联担保余额将相应减少213,830,998.31元。

自本次债转股的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富安新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注册资本仍为2,000,000,000元,其中,新泰钢铁累计出资1,210,169,001.69元,持股60.51%;本公司累计出资552,000,000元,持股27.6%;农银投资累计出资237,830,998.31元,持股11.89%。同时,本公司为新泰钢铁对农银投资未偿债务所提供的担保金额将相应减少213,830,998.31元。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四日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自愿追加业绩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自愿追加业绩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自愿追加业绩承诺情况

2018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江有归、付海鹏自愿追加出具的《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作为公司收购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100%股权的重要交易对方,为体现对泰一指尚未来经营业绩的信心,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自愿且不可撤销的承诺如下:

1、追加泰一指尚2019年、2020年两年业绩承诺,其中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1.59亿元,2020年净利润不低于2.07亿元。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如泰一指尚2019年和/或2020年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本人将以现金或股票等方式补足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

二、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泰一指尚2019年度审计报告》,泰一指尚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383,646.54元,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为83,616,353.46元,未能完成江有归、付海鹏自愿追加的2019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泰一指尚2020年度审计报告》,泰一指尚2020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120,606.46元,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为181,879,393.54元,未能完成江有归、付海鹏自愿追加的2020年度业绩承诺。

三、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0年11月13日,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签署《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之补充约定》,由江有归、付海鹏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83,616,353.46元。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30日分别向江有归、付海鹏发送了《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处理事项的告知函》和《关于尽快履行自愿追加业绩承诺事项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

公司将持续督促江有归、付海鹏履行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催促其尽快支付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及确定后续支付计划,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介绍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及未来发展战略,于2021年12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博达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千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太龙(福建)光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近日,子公司均已完成《公司章程》备案和工商登记等手续,并取得了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一)博达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699J1L

2、名称:博达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庄占龙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1日

7、营业期限:2021年12月31日至无固定期限

8、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太龙(福建)光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81MA8UDJEA2N

2、名称:太龙(福建)光电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庄占龙

5、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6、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5日

7、营业期限:2021年12月15日至2071年12月14日

8、住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吴宅园区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博达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太龙(福建)光电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景生命”或“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0元/股(含)。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合计314,6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9%,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8.53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7.4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827,04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9,649,954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912,488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行为,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01月04日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秦英林先生的通知,获悉秦英林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实施权益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秦英林先生的质押股数25,500,000股变更为35,700,000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因四舍五入,上述数据存在尾差

三、其他说明

本次解除质押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剩余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份解除质押证明。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5日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世界 公告编号:2022-001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世界”或“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208,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54%,最高成交价为19.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3,951,223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9月2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206,146,611股的25%,即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51,536,652股。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2-00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投资控股”)的函告,获悉其拟将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入人”),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介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是指证券出借人以一定的费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向证券借入人出借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借入人按期归还所借证券、支付借券费用及相应权益补偿的业务;

2、股东参与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原因:提升存量股权的经济价值、通过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获得出借收入,进一步有效盘活资产;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

4、计划参与股份数量:计划出借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参与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参与方式:转融通证券出借;

7、费率区间:在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则框架内,由融捷投资控股与借入人双方协商确定。

二、相关风险提示

1、融捷投资控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如何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2、本次业务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融捷投资控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的持续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4、融捷投资控股将在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结束后及时函告公司进展情况,公司将在收到上述告知函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计划将所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