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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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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2-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为推动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及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108)。截止本公告日,欧神诺相关增资工作已经完成,其注册资本由“壹亿捌仟零玖拾肆万陆仟壹佰捌拾元”变更为“贰亿伍仟壹佰肆拾捌万壹仟捌佰零伍元人民币”。

近日,欧神诺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修订其《公司章程》,领取了由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主要事项

欧神诺注册资本由“壹亿捌仟零玖拾肆万陆仟壹佰捌拾元”变更为“贰亿伍仟壹佰肆拾捌万壹仟捌佰零伍元人民币”。

除上述变更外,营业执照其他内容无变化。

二、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192091985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吴志雄

注册资本:贰亿伍仟壹佰肆拾捌万壹仟捌佰零伍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02月16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产品国内外销售;陶瓷制品和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加工、销售;陶瓷相关研发技术服务、转让;电子商务平台研发及提供相关服务。制造、加工、销售:特种陶瓷制品、人造石、卫生洁具、五金配件、五金制品、建筑卫生陶瓷、电子洁具、水龙头、淋浴房、淋浴屏、阀门、花洒、软管、管件、钢盆、橱柜、日用器具、家居用品、塑料制品;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陶瓷砖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68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6),具体请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2-00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16,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893,74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2%,最高成交价为7.3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5元/股,成交金额62,967,096.0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4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0,727,096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10,181,774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1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玉根先生的通知,并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22–001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阿控股”)的通知,获悉友阿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备查文件

1、友阿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1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2021年12月17日,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等各方签署了《深圳市鲲鹏大交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参与投资深圳市鲲鹏大交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标的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51,9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认缴额度占基金计划募集总额比例的5.78%,公司担任标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二、投资进展情况

标的基金已于2022年1月4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深圳市鲲鹏大交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6B1B0B

(4)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鲲鹏大交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孙学东)

(5)成立日期:2022年1月4日

(6)经营期限:2022年1月4日至2031年12月31日

(7)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26F

(8)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8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7),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92%,成交的最高价为9.87元/股,最低价为9.6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936,063.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703,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28%,成交的最高价为11.88元/股,最低价为9.5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8,210,824.64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份产销数据快报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编号:临2022一一001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份产销数据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份产销数据如下:

单位:辆/台

说明:

1、本表为产销数据快报,具体数据以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2、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50:50的合资公司;

3、基本型乘用车2020年12月的销量为负数系会计师2020年度审计时对数据进行了调整所致。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华宝基金关于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 本公司自2022年01月05日起增加长城证券为以下适用基金的一级交易商。

一、适用基金如下:

二、投资者可到长城证券办理上述ETF的开户、申赎及其他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14;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2)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050、400-700-5588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05日

关于华安安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安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安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2年1月4日,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风险提示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风险提示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月1日,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告了《与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对上述项目的实施风险进行了特别风险提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在此基础上,公司就相关风险做进一步补充公告,具体如下:

1、本次签署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为公司与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签署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亦不构成协议双方相互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对于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相关具体合作内容和细节尚待进一步明确。

2、本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后续涉及具体项目,双方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程序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及履行是否能符合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3、本框架协议目前不涉及“碳汇交易”、“元宇宙”相关业务收入。公司主营业务为规划设计、生态环境、智慧科技和产业运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中,规划设计、生态环境业务合计占比100%。公司公告中涉及产业运营的“生命王国”、智慧科技的“生态管家”等产品尚处于研发和初创阶段,运营收入未来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4、本框架协议目前并未涉及“碳汇交易”、“元宇宙”相关业务。公司公告中提及的“元宇宙”是“生命王国”主题公园运营产品实现的一种技术路径,是对主题乐园核心功能的要素补充,公司主题公园相关产品的主要收入来自乐园的运营收入;公司公告中涉及的“碳中和”是主题公园设计及运营的理念及设计原则,后期实施落地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合作所规划的时间较长,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分期建设、分段实施。本框架协议的投资合作所对应的资金来源及具体建设计划尚未明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月5日

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英科技”)在减持计划公告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690,45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7.89%,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8月30日至2022年2月2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383,37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00%)。

2021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2021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2022年1月4日,公司收到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聚英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因企业财务安排发生变化,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聚英科技决定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终止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二)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

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

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股东张冬梅、薛建军、薛亚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公司董事张冬梅女士、薛亚辉先生及监事薛建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38%(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张冬梅女士、监事薛建军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减持股份来源:

张冬梅、薛建军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中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系高管锁定股(上述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上述股东将继续履行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收到张冬梅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21年12月23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88,1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冬梅女士不再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已按相关要求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元月四日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2-001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搜特转债”(转债代码128100)转股期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6年3月12日;目前转股价格为1.62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搜特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公开发行了8,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267号”文同意,公司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4月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搜特转债”,债券代码“12810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搜特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3月18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9月18日至2026年3月12日。

二、“搜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0年9月9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搜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搜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2.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9月10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上的《2020-087:关于向下修正“搜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2021年8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搜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搜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8月17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上的《2021-074:关于向下修正“搜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三、“搜特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搜特转债”金额因转股减少157,200元,转股数量为97,032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搜特转债”剩余债券7,991,263张,剩余可转债余额为799,126,300元。

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搜特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咨询电话 0769-81333505 进行咨询。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搜于特”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搜特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2-001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