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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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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2-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公告编号:2022-003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0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19层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0日

至2022年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1月1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

登记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19层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19层

联系电话:0531-59596777 传真:0531-59596767

邮编:250101 联系人:唐猛、刘晓志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2-004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49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7,474,431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2-001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通讯表决结果,会议决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部室职能配置,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进行调整,总部部室调整后为: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证券部、纪检工作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培训中心)、财务部(资金部)、企业管理部、投资与战略发展部(政策研究室)、风控审计部、法务部、合同成本部(招标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2-00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2-002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通讯表决结果,会议决议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4日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2-01

债券代码:127012 债券简称:招路转债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128035 证券简称:大族转债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债券代码:127012 债券简称:招路转债

转股价格:8.63元/股

转股时间:2019年9月30日至2025年3月2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招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号)核准,招商公路于2019年3月22日公开发行5,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亿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237号”文同意,招商公路50亿元可转债于2019年4月3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招路转债”,债券代码“127012”。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9年9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4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2日,招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于2019年7月12日起由原来的9.34元/股调整为9.09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8月24日,招路转债的转股价于2020年8月24日起由原来的9.09元/股调整为8.81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7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5日,招路转债的转股价于2021年6月25日起由原来的8.81元/股调整为8.63元/股。

二、招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招路转债因转股减少20张,转股数量为23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招路转债尚有49,998,283张挂牌交易,可转债余额为4,999,828,300元。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招路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于2019年3月20日披露的《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56529088。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7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公开发行了2,3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3亿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88号”文同意,公司23亿元可转债自2018年3月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大族转债”,债券代码“128035”。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该次发行的“大族转债”自2018年8月1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52.70元/股。

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规定,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5月21日起由52.70元/股调整为52.50元/股。

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规定,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5月30日起由52.50元/股调整为52.30元/股。

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规定,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30日起由52.30元/股调整为52.10元/股。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规定,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13日起由52.10元/股调整为51.90元/股。

二、大族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大族转债因转股金额减少2,100元(21张),转股数量为39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族转债剩余金额为2,299,606,400元。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咨询电话0755-86161340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族激光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族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2-00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8029 债券简称:太阳转债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区间为20,000万元-4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1.98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总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区间为16,694,491股-33,388,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0.54%-1.09%,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1年7月8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55)、《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3,929,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8%,最高成交价为9.2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40元/股,成交总金额199,957,731.1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亦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在回购过程中,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7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42,076,800股的25%,即60,519,200股。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前述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太阳转债(债券代码:128029)转股期为2018年6月28日至2022年12月22日;转股价格为人民币8.45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3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公开发行了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00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8]19号”文同意,公司12.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太阳转债”,债券代码“128029”。

根据相关规定和《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6月2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太阳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8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2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6月22日起由原来的 8.85元/股调整为8.7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3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5月23日起由原来的 8.75元/股调整为8.6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8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8日起由原来的 8.65元/股调整为8.5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8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8日起由原来的 8.55元/股调整为8.45元/股。

二、太阳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太阳转债因转股减少53,100元(531张),转股数量为6,278股,剩余可转债余额908,632,700元(9,086,327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太阳转债尚有908,632,700元(9,086,327张)挂牌交易。

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咨询电话0537-7928715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太阳转债”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太阳纸业”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四日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1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动的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12 月 30 日、12 月 31 日、2022年1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了《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2.公司于2021年12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了《控股股东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关于对深证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事项,法院尚未受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126 股票简称:银轮股份

可转债代码:127037 可转债简称:银轮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0.77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12月13日至2027年6月6日(由于2027年6月6日为非交易日,实际转股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4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72号”文核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公开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7 亿元的部分(含中签投资者放弃缴款认购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669 号”文同意,公司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银轮转债”,债券代码“127037”。

3.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2020年12月13日至2027年6月6日(由于2027年6月6日为非交易日,实际转股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0.77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不存在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银轮转债”因转股减少190,600元(1906张),转股数量为17,666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银轮转债”剩余可转债余额为699,809,400元(6,998,094张),累计转股数量 17,666 股。

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银轮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关系联系电话0576-83938250进行咨询。

五、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银轮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银轮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5日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2-001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东南集团、实际控制人郭明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物业”)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东南集团、实际控制人郭明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9,820,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55,000,000股,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的比例为12.51%,占公司总股本的5.3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风险,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1】浙07执615号之一),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世茂”)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1】浙民终994号)。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及案件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原告洪某与被告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光圆成、周晓光、虞云新等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诉讼金额为16223.01万元,请求判令新光圆成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公司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7民初463号),对此案件进行判决。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公司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1】浙07执615号),公司持有的部分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

2、公司于2019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及部分房产被查封、部分银行账户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原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一局”)与被告义乌世茂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其工程款及利息21136.21万元。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7民初328号),对此案件进行判决。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世茂提起上诉。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1、根据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1】浙07执615号之一),原告洪某于2021年12月20日向法院提交了撤回执行的申请,法院裁定(2021)浙07执615号案件终结执行。

2、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1】浙民终994号),判决变更如下: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中建一局工程款93,972,346元及利息(工程款利息以93,972,346元为基数, 自2021年1月14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中建一局在义乌世茂欠付工程款93,972,346元范围内就涉案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维持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7民初328号民事判决其他判决项。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943,904元,由中建一局负担432,242元,义乌世茂负担511,662元;鉴定费2,215,700元,由中建一局与义乌世茂各半负担。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350,431元,由义乌世茂负担346,443元,中建一局负担3,988元。保全费10,000元,由义乌世茂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义乌世茂上诉案件受理费444,863元,由义乌世茂负担306,620元,中建一局负担138,243元。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涉案总金额为1168.80万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洪某案件对公司利润无影响;上述中建一局案件公司将依据本次终审判决结果对账面已计提应付账款做相应的调整并计提相应的应付利息,该调整及计提将减少公司利润,但对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