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进展暨股份变动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8078 债券简称:太极转债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8103 债券简称:同德转债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368
股票简称:太极股份
转债代码:128078
债券简称:太极转债
转股价格:22.21元/股
转股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5年10月2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73号”文核准,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100,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0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694号”文同意,公司100,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19年11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太极转债”,债券代码“128078”。
3、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可转债自2020年4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0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太极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39765元(含税)人民币现金,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 3.999615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0年7月9日。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太极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9日起由原31.61元/股调整为22.40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 2020年7月9日起生效。
2021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太极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09992元(含税)人民币现金,除权除息日为 2021年7月12日。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太极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12日起由原22.40元/股调整为22.21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2021年7月12日起生效。
二、太极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太极转债因转股减少金额为144,000.00元,减少数量1,440张,转股数量为6,480股。截至2021年第四季度末,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959,951,700.00元,尚未转股的可转债数量为9,599,517张。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太极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披露的《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投资者专线 010-57702596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太极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债券代码:128103 转债简称:同德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5.08元/股
转股期限:2020年10月9日至2026年3月25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公开发行了1,442,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428.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4,428.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293号”文同意,公司14,42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4月2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同德转债”,债券代码12810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2020年5月,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0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同德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33元/股。公司已于2020年5月25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德转债”转股价格由5.33 元/股调整为5.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2021年5月,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0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同德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33元/股。公司已于2021年5月25日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德转债”转股价格由5.18 元/股调整为5.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0年10月9日至2026年3月25日。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同德转债”因转股减少14,589,200.00元(145892张),转股数量为2,871,80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同德转债”剩余可转债余额为88,407,100元(884,071张)。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同德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0年3月2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350-7264191 传真:0350-8638196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同德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8074 债券简称:游族转债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2一001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174
股票简称:游族网络
债券代码:128074
债券简称:游族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6.97元/股
转股时间:2020年3月27日至2025年9月23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公开发行了11,500,000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5,000.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对认购金额不足115,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640号”文同意,公司1,150,000,000.00元可转债于2019年10月2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英文简称“YooZoo-CB”,债券简称“游族转债”,债券代码“128074”。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0年3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7.06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907,288,945股(不含公司已回购股份8,522,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0.880000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游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06元/股调整为16.9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8月2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0年8月19日发布的《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游族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游族转债转股金额减少52,000元(520张),转股数量为3,052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游族转债剩余金额为682,644,300元。
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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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系公司董监高换届所致。
三、其他
投资者可联系公司证券事务部投资者热线电话021-33671551对公告内容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游族网络”股本结构表;
(二)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游族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制造”)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民事裁定书》,长沙中院裁定确认江南制造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11月9日上午9 时0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
2021年12月1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收到了永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康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程序。2021年12月23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管理人分别向永康法院提交关于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称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已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提请永康法院确认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终结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程序。2021年12月28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分别收到永康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确认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2021年12月27日,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收到了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长沙中院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并终止江南制造重整程序。
2021年12月31日,江南制造管理人以重整计划业已执行完毕,向长沙中院申请裁定确认江南制造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1年12月31日,江南制造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确认江南制造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长沙中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确认《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江南制造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四、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1年4 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2020年度亏损108.01亿元,2020年末净资产为-44.23 亿元。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均已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该等公司将继续保留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4、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重整进展,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四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325.11万元到16,013.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9,104.96万元到10,793.35万元,同比增加174.42%到206.76%。
● 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665.53万元到14,353.9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9,253.86万元到10,942.25万元,同比增加271.24%到320.73%。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325.11万元到16,013.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9,104.96万元到10,793.35万元,同比增加174.42%到206.76%。
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665.53万元到14,353.9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9,253.86万元到10,942.25万元,同比增加271.24%到320.73%。
(三)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20.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11.67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主要原因
2021年以来,下游应用领域对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的需求增长旺盛,同时公司在包头及合肥本部烧结钕铁硼产能持续释放,为市场开拓提供了产能保障。公司把握市场机遇,不断加强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使得公司订单大幅增加、销量持续增长,公司2021年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公司强化精益生产管理,提质增效降成本,费用水平进一步降低,公司产销量双升带动规模效应,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2-001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1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第二期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1)。
2021年7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90元/股(含)。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回购股份数量为967,043股,占公司总股本153,581,943股的比例为0.6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82元/股,最低价为25.3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751.0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20,066股(含第一期及第二期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3,581,943股的比例为1.38%,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750.3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陈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06,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
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1年6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博汇科技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恒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76%;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收到陈恒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陈恒先生于2021年7月12日至2022年1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86,880股,减持比例为1.74%,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7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027,074股,占公司总股本193,600,000股的比例为1.04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34元/股,最低价为27.9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769,912.84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锦泓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1
转债代码:113527 转债简称:维格转债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956,5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7%,成交的最高价为10.54元/股,最低价为8.8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00,003,612.37元(不含佣金等税费)。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70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51)。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755,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成交的最高价为9.37元/股,最低价为9.1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6,157,686.26元(不含佣金等税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956,5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7%,成交的最高价为10.54元/股,最低价为8.8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00,003,612.37元(不含佣金等税费)。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459,645,000元“维格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46,660,998股,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8.49%。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86,355,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8.39%。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情况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746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4,600.00万元,期限6年。公司可转债于2019年7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维格转债”,债券代码“113527”。
根据有关规定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维格转债”自2019年7月3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4.96元/股。2019年5月30日因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维格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0.52元/股。2020 年7 月31日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维格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0年8月5日“维格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9.85元/股。“维格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为9.85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维格转债”转股期间为2019年7月30日至2025年1月23日。
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448,000元“维格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45,46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459,645,000元“维格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 累计转股数量为46,660,99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8.4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维格转债”尚未转股金额为286,355,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8.39%,公司股本总数变为296,628,771股。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其他
联系部门: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84736763
电子邮箱:securities@vgrass.com
特此公告。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橡胶收入保险赔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2-002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橡胶收入保险赔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签订的《海南橡胶2021年橡胶收入保险项目保险协议》约定,2021年11月1-30日期间因价格波动触发保险赔付条件,经三方查勘定损,确定保险赔付金额为55,895,521.29元。近日,公司已收到上述赔付款项,会计核算计入其他收益。具体会计处理最终以审计机构2021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2-003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征地补助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因海南省和地方市县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相关征地社保补贴费和征地安置补助费,具体如下:
一、征地社会保险补贴费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收回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社会保险费补贴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3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收到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拨付的琼乐高速五指山段、中建变电站工程、飞灰填埋项目、炉渣处理项目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征地项目的社会保险补贴费资金136,623,846.27元。
二、征地安置补助费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公司于近日收到湾岭公墓和水蛟路延伸项目征地安置补助费6,357,687.05元。
上述款项计入其他流动负债,最终会计处理结果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1
转债代码: 113043 转债简称:财通转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进展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自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A股可转债累计有194,000元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14,75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004%。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3,799,806,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49%。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7号)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公开发行了3,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38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25号文同意,公司38亿元可转债于2020年12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财通转债”,债券代码“113043”。
根据相关规定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财通转债”自2021年6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当前转股价格为13.13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A股可转债有21,000元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转股数量为1,596股。自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A股可转债累计有194,000元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14,75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3,799,806,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49%。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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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821312
联系传真:0571-87823288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邮政编码:310007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