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2-002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富森美”)以自有资金认购嘉兴捷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捷烽创业基金”或“合伙企业”或“基金”)的基金份额,并成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同时,公司与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GP)深圳前海捷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创资本”)签署了《嘉兴捷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暨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该基金总规模为5,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4,900万元,认缴比例为98.0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名称:深圳前海捷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984944094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晓晨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03日
营业期限:2014年07月0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资本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管理(不含限制性项目)。
周晓晨是捷创资本的实际控制人。捷创资本聚焦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科创领域成熟期项目投资,深耕军工产业,重点围绕半导体、硬科技、智能制造等细分领域。
(2)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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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捷创资本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编号为P1071099。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说明
捷创资本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捷创资本与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经查询,捷创资本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1、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嘉兴捷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7DXJGT24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12-10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捷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74室-97。
2、变更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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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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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资方式:现金方式出资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
本合伙企业的名称为嘉兴捷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企业规模:5000万元人民币
3、目的:合伙企业的目的是主要通过向相关领域进行股权投资或从事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4、存续期限
基金的存续期限为自基金成立日起计算满5年之日止(简称“存续期限”或“基金存续期”)。基金成立之日起3年内为“投资期”,第4年起为“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再延长基金存续期限1年。基金存续期可以依照适用法律以及本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
5、出资方式和出资缴付
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就拟投资项目作出投资决议后,普通合伙人依据该决议向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书(简称“缴款通知”),全体合伙人按照缴款通知的要求实缴出资。
6、投资范围
本合伙企业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本合伙企业的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国债、政府支持债券等安全性强和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类资产。
7、基金管理费用
本合伙企业的管理费按基金存续期限收取,基金投资期内的管理费为实缴出资总额的2%,退出期内的管理费为实缴出资总额的1%,延长的基金存续期限不收取年度管理费。为明确起见,管理费以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日计提并以实际管理天数结算,如本基金提前清算,已支付但未实际发生的管理费应退还至基金托管账户。
8、投资决策机制
本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简称“投资决策委员会”或“投决会”),由普通合伙人委派两人,有限合伙人委派一人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用途(闲置资金管理除外)、投资方式、投资退出时间、投资退出方式等),该等事项获得三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意方为有效。基金管理人和/或其聘用或授权的管理团队应严格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生效决议开展项目投资及退出投资事宜。
9、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责任和权利
(1)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责任: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利
①普通合伙人对于其实缴出资额,按本协议规定享有财产权利。
②全体合伙人以签署本协议的方式一致同意委任普通合伙人深圳前海捷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为李兵。
③普通合伙人/执行权限:具体执行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及已投项目的退出事宜;以不违反前述为前提,代表合伙企业取得、持有、管理、维持和处置合伙企业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性资产、非投资性资产等;采取为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或适合的一切行动;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向合伙企业提供服务;订立与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和管理有关的企业制度;采取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及税务监管的要求,处理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具体执行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事务。决定合伙企业提出有关的诉讼、仲裁、并达成有关的调解方案;采取为实现合伙企业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行动(包括宣告合伙企业提前终止进入清算程序)等。
10、有限合伙人的责任和权利
(1)有限合伙人的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人实行以下权利:根据相关适用法律和本协议的规定,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获取本协议所述的财务报告;按照本协议参与合伙企业收益分配的权利;按照本协议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权益的权利; 按照本协议决定普通合伙人除名和更换的权利;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的进行监督;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在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权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在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投资限制和投资禁止的前提下,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异议的除外;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企业清算时,按其出资额及本协议的规定参与合伙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1、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1)收益分配
①可分配收入
合伙企业清算前,取得的收益将遵守随收随分, 不得再进行投资,优先支付全体合伙人本金,再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支付收益;全体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实缴的全部资金中,其在本合伙企业通过闲置现金管理/被动投资等其它投资所获得的可分配收入全部归全体合伙人所有;及时分配,在支付合伙企业费用后,根据合伙企业所投项目退出时间维度上的先后次序,在合伙企业有足够现金的情况下,合伙企业原则上应在任意投资项目变现后根据分配顺序尽快分配项目投资收入等(简称“当期可分配收入”),对于前述可分配收入合伙企业不留存;循环投资限制,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合伙企业不得使用可分配收入进行循环投资,但本合伙企业因投资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取得的被投资企业退回的投资款项不在此限,如合伙企业错过被投资企业约定的时间窗口而导致的投资款项被退回、因被投资企业未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按期办理增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等其他交割后义务导致合伙企业根据投资协议主张解除权并要求退还的投资款等情况。
②如可分配收入还有余额,则分配顺序如下:
首先,向全体合伙人分配(返还)投资本金。若不足,则全体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按比例分配。为免疑义,返还出资额应当为返还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款。其次,完成上述第(1)项的分配后,若有剩余,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到全体合伙人之实缴出资额在出资缴付之日至分配日的期间内达到年化净投资收益率8%(单利,360天)目标。再次,完成上述第(1)、(2)项的分配后,若有剩余,余额的85%在全体有限合伙人之间依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余额的15%支付给基金管理人作为业绩报酬。全体合伙人之间就上述分配顺序另有约定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适用其他约定。
③非现金资产分配
在合伙企业清算结束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以现金方式变现、在现实可行的情况下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普通合伙人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可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如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则以分配完成之日前贰拾(20)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加权平均收盘价格确定其价值(“加权”计算时,以该有价证券在前述期间不同收盘价的成交量分布为加权依据);其他非现金资产的价值将由普通合伙人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后提交合伙人会议确认,如果合伙人会议有异议,则应由合伙人会议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相关费用计入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承担。
(2)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各合伙人届时按其认缴出资比例承担。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12、会计核算方式:成本法
13、退出机制
(1)根据合伙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签订的协议退出。
(2)在合伙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签订的协议的前提下,合伙企业直接出让被投资企业股权/股票、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
(3)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市场化退出;
(4)通过在二级市场出售被投资企业股票的方式退出。
(5)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14、纠纷解决机制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成都市,该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正在提交仲裁的争议内容外,本协议须继续履行。
15、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自然人签字、法人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自合伙企业期限届满清算结束后终止。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出资各方经友好协商,以等价现金形式出资。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基金主要投资方向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本次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有利于公司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资源、基金运作及专业投资管理经验等优势,与公司资金优势相结合,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把握战略先机,拓展公司投资渠道,获取投资收益及新业务发展机会,使公司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形成良性互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从长远来看,将有助于公司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2、存在的风险
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基金有关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说明及承诺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股权投资基金不属于以下期间: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含节余募集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承诺:
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实施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1、《嘉兴捷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暨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2-00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共计11项商标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
■
以上商标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加强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防止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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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由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9号)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12.24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555,25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4,316,296.7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088,018.6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228,278.1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6日全部到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5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三)本次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多个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本次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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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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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机构性存款077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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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聚赢股票-挂钩科技ETF结构性存款(SDGA21037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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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公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1期3个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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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2年第003期M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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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挂钩结构性存款[CSDVY20211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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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挂钩结构性存款[CSDVY202110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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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认购资金纳入相关受托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浮动收益型,共计人民币1.9亿元,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上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浮动收益型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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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6.57%。鉴于本次进行现金管理资金系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通过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报表项目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通过利润表“投资收益”报表项目对理财收益进行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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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2-001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18 证券简称:南山智尚 公告编号:2022-001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法国巴黎商业法庭的判决书,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杭州万事利丝绸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万事利丝绸数码印花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万事利公司”)与SAS LVMH METIERS D'ART、SOFPAR 126和SOFPAR 128(以下合并简称“LVMH公司”)于2018年8月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约定由公司向LVMH公司排他地(即未经LVMH同意,不得与其直接竞争对手签订与双面印花工艺相关的协议)提供公司拥有的双面印花工艺相关的设备、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协助LVMH集团旗下奢侈品公司推出带有“万事利”相关标识的产品。公司已按合同履行义务,并交付设备和技术,对人员进行了培训,相关产品已在LVMH集团旗下Dior(迪奥)品牌产品上运用,按约定带有“万事利”标识的产品已在全球市场进行销售。
2019年5月24日,LVMH公司向巴黎商事法院提起诉讼,涉及金额总计约177.62万欧元。公司2020年3月已进行反诉,并计划后续补充反诉请求或提起新诉讼,要求LVMH公司继续按合同约定支付设备转让和技术服务费余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具体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判决书,法国当地时间2021年12月9日,法国巴黎商业法庭就公司与LVMH公司的诉讼案件做出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命令LVMH公司向万事利公司归还两台喷墨打印机,同时万事利公司向LVMH 公司归还395,977欧元的购置机器费和利息;
命令万事利公司向LVMH公司赔偿损失费用20,500欧元,支付利润损失及过时库存、停产等损失307,435欧元;
命令LVMH 公司向万事利公司支付协议项下所欠的费用12,175欧元和利息,支付服务费、差旅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合计57,967.25欧元和利息;
命令万事利公司向LVMH公司支付75,000欧元法律诉讼费用;
命令万事利公司支付包括法院登记处收回的费用,金额为223.62欧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公司及控制下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判决结果,法国巴黎商业法庭驳回LVMH公司总计约177.62万欧元诉求中的部分诉求并支持了万事利公司的部分反诉诉求。经万事利公司与LVMH公司应付款相抵后,万事利公司需支付LVMH公司合计728,769.75欧元(根据2022年1月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兑欧元中间汇率,折合人民币约525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本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生效判决结果尚无法确定。诉讼发生后,公司已根据谨慎性原则在2020年年报中将预收的机器转让款、人员培训费等款项列示在预收账款中,折合人民币406.44万元,并计提了预计诉讼损失266.67万元。由于公司以前年度未确认机器转让、人员培训等收入且已经计提了预计负债,该事项预计不会对2021年度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执行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以日后实际发生额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判决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的基本情况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智尚”或“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10,000万元在上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南山智尚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取得营业执照。
2、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度,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南山智尚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3、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602号2幢2层222室
4、投资方式:自有资金
5、法定代表人:赵亮
6、股权结构:自有资金投资10,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全资子公司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是为了借助上海作为全球重要的经济中心与时尚之都的优势以及辐射长三角、领跑全国的影响力来加强公司品牌建设,进一步发展公司零售、高级定制、新型纤维材料等相关业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需要,充分运用其区位优势和发展空间,完善公司业务布局,促进公司战略规划落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龙头地位,保证公司相关业务的快速可持续发展。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在设立后实际运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和经营管理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对其的投资管理行为,加强内部风险管控体系,建立和完善业务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以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促进其健康发展。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整合及后续业务开展,该公司的注册资金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4日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业绩预增,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8%到25%。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0.85亿元到15.07亿元,同比增长18%到25%。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0.90亿元到15.12亿元,同比增长18%到25%。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2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40亿元。
(二)每股收益:1.67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公司坚持战略引领,纵深推进“精细化、大零售、数字化”三大转型工作,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各项业务保持稳健发展。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18%到25%,主要由于:1.资产规模稳步增长,客户存款资金在支撑规模增长中形成有力保障,资产负债结构保持稳健;2.信贷业务拓展良好,贷款总额在资产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3.成本管控措施有效,成本收入比维持在较低水平。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2-001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谢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珂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大股东拟发生变更,谢力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下辖专业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王金珂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下辖专业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其二人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谢力先生和王金珂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谢力先生和王金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谢力先生和王金珂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二人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朱文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尽快完成董事会的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2-002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丁红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大股东拟发生变更,丁红女士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丁红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前,丁红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丁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丁红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丁红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22-00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沧州泰禾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建材”)的通知,获悉泰禾建材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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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质押为履行协议项下付款义务、支付转让价款尾款的履约担保,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泰禾建材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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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