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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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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2-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2-001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12月3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严斌生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刘江山先生、张锦胜先生、汤正梅女士远程视频参加。

公司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销售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拟用自有资金人民币贰仟万元,在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投资设立销售子公司。具体工商登记信息以相关机构最终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设立杭州销售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2-002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杭州销售子公司

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甘源食品”)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用自有资金人民币贰仟万元,在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投资设立销售子公司,销售子公司名称为“杭州淳安甘源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1日上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销售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投资的“杭州淳安甘源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自有资金全额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该交易事项不涉及其他交易对手方。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淳安甘源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梦姑路490号11幢110-10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 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严海雁

5.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MA7F733H8R

7.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1日

8.营业期限:2021年12月31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甘源食品持股100%,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目前,全资子公司“杭州淳安甘源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1日下午完成设立登记手续,上述信息是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设立杭州销售子公司不需要签订投资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杭州销售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布局及业务拓展,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发展空间,能够推动公司业务线上与线下共同发展,并进一步拓展销售市场,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2.杭州淳安甘源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后,作为一个新成立的公司,在实际运营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流程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3.本次投资设立销售子公司,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2-003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5.09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55,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5%,购买的最高价为49.90元/股,最低价为45.2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9,990,215.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严格遵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8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616,7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404,17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2-001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盈峰转债”自2021年5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58,300元“盈峰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7,025股,占“盈峰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002%。其中2021年10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4,000元“盈峰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488股。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盈峰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76,131,300元,占“盈峰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6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盈峰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9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 年11月4日公开发行了1,476.189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147,618.96 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8.31 元/股。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47,618.96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12月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盈峰转债”,债券代码“127024.SZ”。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1年5月10日起至2026 年11月3日止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盈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号),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63,086,0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8,976,234股后的3,104,109,7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8日。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8日起由原来的8.31元/股调整为8.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8日起生效。

二、“盈峰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第四季度末,“盈峰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为40张,转股数量为488股。截至2021年第四季度末,剩余可转债余额为14,761,313张。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第四季度末,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联系电话0757-26335291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2-002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10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11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9日和2019年11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其中前12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存续期将于2022年5月12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 5 月 13日,公司完成了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公司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6,211,56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14%, 成交均价为人民币 6.31 元/股。其中,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0,885,35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66%,成交均价为人民币 6.22 元/股;通过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15,326,208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48%,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6.4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2021年 5月 12日,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届满,解锁日期为 2021年 5 月 1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5月1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35,671,3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公司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540,2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资产管理机构会根据具体市场行情择机出售标的股票。管理委员会将本计划的净收益按参与人持有本计划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其中前12个月为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本计划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计划名下时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处置办法,经持有人会议2/3以上份额同意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相应延长。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 存续期内,除另有规定事项外,本计划的变更、终止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通过方可实施;

(2)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控制权变更等情形,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本计划在法定锁定期(即 12 个月)满后,经持有人会议决定可以缩短、延长本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或提前终止本计划;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管理委员会决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5日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16元/股(含)。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47,400股(因相关人员误操作,在收盘前半小时内成交7,500股,成交金额401,019.00元,成交均价53.4692元/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8%,最高成交价为55.81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07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84,514.00元(不含交易费用)。除了上述由于相关人员误操作,在收盘前半小时内成交7,500股外,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26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9,526,045.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881,511.25股)。

(二)公司回购股份除了前述由于相关人员误操作,在收盘前半小时内成交7,500股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第十九条的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按本次回购计划实施,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 债券代码:128135 证券简称:洽洽转债

● 转股价格:人民币60.03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年4月26日至2026年10月19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公开发行了1,3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40亿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04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13.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0月2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4月26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年10月19日)止。洽洽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0.83元/股。

2021年6月11日,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应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洽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0.83元/股调整为60.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洽洽转债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洽洽转债因转股减少211张(因转股减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为21,100元),转股数量为34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剩余可转债张数为13,398,744张(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为1,339,874,400元),未转换比例为99.9906%。

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551-62227008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洽洽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张尊昌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张尊昌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张尊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张尊昌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公司监事张尊昌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8,664股,占公司总股本0.56%。张尊昌先生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4%)。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注1:张尊昌通过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83,664股,通过厦门荣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荣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95,000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8,664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股份情况:

注1: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注2:张尊昌计划拟通过银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0,000股,拟通过荣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0,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占公司总股本0.14%。若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内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注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4%)。

三、承诺履行情况

1、担任公司监事的张尊昌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银桥的股权及该等股权对应的公司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荣桥的出资额及该等出资额对应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前述股份;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在其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银桥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银桥全部股权的25%,每年转让的通过银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银桥全部股权对应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银桥股权及该等股权对应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本人所持银桥的股权占其所持银桥全部股权的比例不得超过50%,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通过银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其通过银桥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在其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荣桥的出资额不超过其所持荣桥全部出资额的25%,每年转让的通过荣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荣桥全部出资额对应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荣桥出资额及该等出资额对应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其所持荣桥的出资额占其所持荣桥全部出资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0%,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通过荣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其通过荣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4)于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张尊昌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均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监事张尊昌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以上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监事张尊昌先生提供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四季度行权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四季度行权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1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广东纵横八方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并处理安排该公司相关后续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陈朴法转让所持有的广东纵横八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纵横”)51%股权。截至2020年8月20日,广东纵横尚欠公司财务资助款本息合计15,214.43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自2020年8月21日起公司对广东纵横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由年利率12%调整为年利率5%,以2020年8月20日广东纵横应支付公司的借款本息和为基数计算,利息每个季度结算一次,最晚还款期限调整为2022年8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东纵横已按分期还款计划归还第六期本金2,000万元,累计偿还本金10,000万元,并已依约支付上季度借款利息。公司后续将持续跟踪广东纵横借款的收回情况并及时披露进展。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2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165,000元“纵横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8,766股,占“纵横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43%。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纵横转债”金额为人民币269,835,000元,占“纵横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389%。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80号文核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公开发行2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7,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2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7,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纵横转债”,债券代码“113573”。

根据有关规定和《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纵横转债”自2020年10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纵横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4.49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纵横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8日起由24.49元/股调整为18.8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纵横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19日起由18.81元/股调整为18.7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纵横转债”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1,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26%。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165,000元“纵横转债”转换成公司普通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8,766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43%。

(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纵横转债”金额为269,835,000元,占“纵横转债”发行总量的99.9389%。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87672346

邮箱:zqb@freelynet.com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于2021年第四季度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共计509,900股。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前述股份均于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0 年10 月 30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0 年 10 月 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新化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A股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新化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A股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 、2020 年12 月 11 日 ,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共向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92.00 万份 ,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0万股。

6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授予数量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上述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

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在2021年第四季度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为77名,有50名激励对象行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权期共有50名激励对象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方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于2021年第四季度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509,90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权期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共计509,900股。

(三)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后,公司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的股份为509,900股。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数为509,900股,共募集资金13,481,756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