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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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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2022-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1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明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兹定于2022年1月21日下午14:3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1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监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为提高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类型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36,792.4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963,207.5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2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821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9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不超过223,139,154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1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37,457,044股,发行价格为20.37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86.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68,355.6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3,631,630.59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7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临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冻结等。

(二)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

(三)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风险控制

尽管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为现金管理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及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监事审核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年来,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产能得到了较快提升,销售收入保持了较快幅度增加,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内部技术改造和扩产项目逐步实施,流动资金需求量也随着增加,经过财务部门测算,2022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需向金融机构争取综合授信业务,具体合作银行及额度分别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1、拟向银行争取授信合作银行及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计划在以上额度内向各家银行争取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授信总额范围内额度可以调剂使用,具体授信条款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的授信合同签署额度为准。

3、授信额度内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傅明康先生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或由傅明康先生根据实际需要授权相关人员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

4、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监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目前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经过审慎研究,拟将“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36,792.4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963,207.5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2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8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对相关项目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主要是由于:2020年年初以来,受全球新冠疫情防控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限制物流、人流等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导致部分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及调试等无法按进度计划正常进行;公司部分设备为欧洲进口,由于疫情和海运比较紧张,设备到货时间有所延迟,截止目前,还有少量设备未到达公司厂区进行调试安装。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结项时间调整为2022年6月30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所存在的风险、对策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最新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综上,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监事审核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北方日月重工(甘肃)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20,000万元

●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人才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甘肃省酒泉市注册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名称暂定为“北方日月重工(甘肃)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北方日月”)。

北方日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由公司出资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0%,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方日月重工(甘肃)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傅明康

4、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酒泉经开区西园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注:上述信息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在甘肃酒泉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基于西北地区风电建设的研判,减少风机大型化后大型产品长距离运输困难和高额的物流成本,对十四五期间及将来风电行业在在中国西北地区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所做的选择,该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在铸件行业的影响及竞争力,以实现公司资本增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人才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1日

至2022年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烨、吴优

电话:0574-55007043

传真:0574-55007008

3、登记时间

2022年1月1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2022-001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青岛银行香港中路第二支行、中信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青岛东海路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12,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普顿”)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名义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全部为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受托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成立日:2021年12月29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2月12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9日

(5)理财本金:5,000万元

(6)收益率:3.18%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2、受托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成立日:2021年12月31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3月31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2月31日

(5)理财本金:2,000万元

(6)收益率:3.0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3、受托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成立日:2021年12月30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3月30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2月30日

(5)理财本金:2,000万元

(6)收益率:3.2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4、受托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成立日:2021年12月31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3月31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2月31日

(5)理财本金:3,000万元

(6)收益率:3.15%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每年度结束后,结合上一年度委托理财情况,并根据公司资金规模、下一年度现金流量预算等情况,合理预计下一年度公司委托理财的总额度,拟定委托理财可行性方案。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青岛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皆为已上市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197,210,626.21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0.85%,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本次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风险提示

经公司评估,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投资标的风险、税收风险、关联交易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从而对投资安全及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名义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计1.4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181天、18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10963】

2.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10962】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结构性存款或所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结构性存款或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10963】

(1)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

(2)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认购金额:6970万元

(4)收益起算日:2022年1月4日

(5)产品期限:182天

(6)产品到期日:2022年7月5日

(7)实际收益率:

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大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8000%(年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5.3093%(年率)。

挂钩指标为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中间价,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14:00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观察水平:基准值+0.0065

基准日:2022年1月4日

观察期/观察时点为2022年6月30日北京时间14:00

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ACT365

(8)管理费:本产品无管理费

2.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10962】

(1)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

(2)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认购金额:7030万元

(4)收益起算日:2022年1月4日

(5)产品期限:181天

(6)产品到期日:2022年7月4日

(7)实际收益率:

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小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8000%(年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大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5.3000%(年率)。

挂钩指标为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中间价,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14:00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观察水平:基准值+0.0060

基准日:2022年1月4日

观察期/观察时点为2022年6月29日北京时间14:00

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ACT365

(8)管理费:本产品无管理费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所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指标为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中间价。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同时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购买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受托方为中国银行(证券代码:601988)。中国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1.4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余额的47.99%。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委托理财日常通过“银行存款”、“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4)。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