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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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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2-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2-001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1年6月25日,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00元/股(含33.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于2021年7月2日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3),并于2021年7月8日实施了首次回购,详见公司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44,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337%,最高成交价为3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8,221,93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2-002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情况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获得各项政府补助共计16,788,915.51元(数据未经审计)。

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一一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获得的上述补助资金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6,788,915.51元,直接计入公司2021年度当期损益,预计将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知悉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国海防 公告编号:2022-00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0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4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0日

至2022年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江苏杰瑞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六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出席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先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拟为:2022年1月14日

(上午9:00一11:00 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4层中国海防

(四)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进行登记,或以邮寄、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进行登记(不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

(五)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自理。

会务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8573278

传真:010-88573374

邮箱:zghf600764@163.com

邮编:100044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2022年1月13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拟参加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2日以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于2022年1月4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余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总经理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本次组织架构的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的组织架构为:采购部、信息管理部、公共关系部、人事行政部、证券部、财务部、航空事业本部、供应链事业本部、汽车事业本部、审计部。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1年6月18日,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或“甲方”)与百世物流(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世物流”或“乙方”)签署《租赁合同》,约定百世物流租赁原尚股份位于广州市增城区香山大道33号的2号厂房,计租面积为6935㎡,合同期限为2021年0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合同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5年。该合同十年租金总金额约为3,451.22万元(不含税)。

2021年8月24日,原尚股份拟与百世物流签订《租赁合同》,百世物流租赁原尚股份位于广州市增城区香山大道33号的1号厂房及办公楼二楼,计租面积分别为6391㎡、540㎡,合同期限分别为2021年08月16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2021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16日止,合同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5年。厂房及办公楼合同十年租金总金额约为3,517.12万元(不含税)。因公司与百世物流连续十二个月内签订的租赁合同累计总金额为6,968.34万元(不含税),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2021年0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现经公司与百世物流(广州)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决定提前解除双方于2021年6月1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2022年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解除提前解除双方于2021年6月1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

公司与百世物流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百世物流(广州)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 所:广州市黄埔区联达路14号3栋101房

法定代表人:邓谷英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28日

营业期限:2017年04月2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道路运输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与百世物流正在履行的其他合同

(1)2021年0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百世物流(广州)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百世物流租赁原尚股份位于广州市增城区香山大道33号的1号厂房及办公楼二楼,计租面积分别为6391㎡、540㎡,合同期限分别为2021年08月16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2021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16日止,合同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5年。厂房及办公楼合同十年租金总金额约为3,517.12万元(不含税)。

(2)2021年8月26日,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百世物流(广州)有限公司签订《仓储服务合同》,原尚股份租赁百世物流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联达路14号大院仓库,计租面积为9237㎡,租赁期限为2021年8月16日至2022年9月19日,租金合计约465.40万元。

(3)2021年12月1日,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百世物流(广州)有限公司签订《仓储服务合同》,原尚股份租赁百世物流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联达路14号大院仓库,计租面积为1080㎡,租赁期限为2021年12月01日至2022年9月19日,租金合计约36.32万元。

除此之外,百世物流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基于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将严格按 照合同约定处理该事项,并及时关注和跟进百世物流的履约情况。

同时,公司已与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司将承租公司原租赁给百世物流的6935㎡的厂房,租赁期限为自2022年1月15日起至2029年1月14日止。

公司本次与百世物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其他方面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与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时间较长,存在交易对手方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履约的风险。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等不可预计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土地

及房屋收储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2一001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土地

及房屋收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切实推进海宁经济开发区城市有机更新工作,提升区域发展效益,促进开发区转型发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高辖区居民生活品质,实现高质量发展。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热电”)与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企业土地收回及房屋收储协议》,就东山热电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洛隆路611号的部分土地由甲方予以收回,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收储,对该土地、房屋、装修、相关附属物及资产搬迁等各项费用予以补偿总计人民币9,448,039.00元,支付签协奖、搬迁奖共计费用796,732.00元,上述两项费用补偿总计金额为人民币10,244,771.00元;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能为公司产生税前归母收益350万元(收益以收储完成后予以确认,具体以年度审计金额为准),具体详见(临2021-068)《关于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与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企业土地收回及房屋收储协议〉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山热电已收到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

属“海宁智慧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首笔补偿款 3,073,431.00 元(大写): 叁佰零柒万叁仟肆佰叁拾壹元整。同时,东山热电已将上述协议中的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证)及国有土地收回、注销等相关材料交给甲方。目前该土地上的房屋正在拆除过程中,尚未收到其余款项。

2、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预计能为公司产生税前归母收益350万元(收益以收储完成后予以确认,具体以当年度审计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2一002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挂牌转让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30%股权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转让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诚泰”)30%股权的事项详细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详见公司临2018-040、临2018-058、临2018-059、临2019-029、临2019-031、临2020-010、临2020-029、临2020-037、临2020-049、临2020-050、临2021-002、临2021-024、临2021-035、临2021-048、临2021-054公告。

根据海宁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浙0481民初6559号和(2020)浙0481民初6553号,被告浙江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诚泰”)应于2021年12月底前付清剩余的股权转让款和利息,被告平湖诚泰、浙江诚泰应于2021年12月底前付清所有分红款和利息。

公司多次通过电话和上门等方式催讨,2021年度共计收到股权转让款700万元和平湖诚泰分红款2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股权转让款6,897.5935万元和平湖诚泰分红款200万元,尚余565.8645万元股权转让款和平湖诚泰320万元分红款及全部利息未收到,后续工作公司已委托律师在持续跟进中。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已于2019年年报中将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收到的股权转让款1,785.8645万元(公司2019年末应收浙江诚泰股权转让款1,815.8645万元,其中30万元已于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前收到)和520万元分红款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05.8645万元。

公司于2021年度收到股权转让款700万元和分红款200万元,将转回上述已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公司2021年度税前利润总额900万元,最终以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2一003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完成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热电”)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热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21-078)。

近日,东山热电收到了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东山热电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光耀热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山热电为光耀热电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2-001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木林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于2022年1月2日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增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孙清焕先生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提高决策效率,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清焕先生持有公司682,53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9%,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按照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 9:15--9:25,9:30--11:30 及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审议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1、提案5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1至提案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提案5为股东孙清焕先生提请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提案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月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登记地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信函请注明“木林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

联系电话:0760-89828888转6666

传真号码:0760-89828888转9999

邮箱地址:ir@zsmls.com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

2、联系人:肖燕松

3、电话:0760-89828888转6666

4、传真:0760-89828888转9999

5、邮箱:ir@zsmls.com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增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45

2.投票简称:木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召开的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2-002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孙清焕先生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提高决策效率,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