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2021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01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2021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代码:002873,证券简称:新天药业;债券代码:128091,债券简称:新天转债)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1年12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并关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7月6日至2025年12月30日
转股价格:11.62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药业”)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公开发行了177.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7,73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33号”文同意,公司17,7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1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天转债”,债券代码“12809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该次发行的“新天转债”自2020年7月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6.49元/股。
2020年8月12日,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0年8月13日起,相应将“新天转债”转股价格由16.49元/股调整为16.39元/股。2021年7月13日,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1年7月14日起,相应将“新天转债”转股价格由16.39元/股调整为16.27元/股。2021年11月9日,公司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1年11月10日起,相应将“新天转债”转股价格由16.27元/股调整为11.6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分别于2020年8月7日、2021年7月7日、2021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新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关于“新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关于“新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42)。
二、新天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新天转债”转股数量为19,157股,债券金额减少269,300元(2,693张债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天转债”剩余债券1,759,665张,剩余金额为175,966,500元。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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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公司证券部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851-86298482
传真:0851-86298482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天药业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1年9月30日新天药业股本结构表;
3、A股权益分派结果反馈表。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2021年第四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0股。
● 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629,383份,行权有效期为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2月24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1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激励对象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0股。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其后公司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上报了申请材料。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8年5月9日起至2018年5月23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8年11月6日披露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10月23日,公司公告《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广州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广州酒家实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穗国资批〔2018〕96号),广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
4、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5、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2018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对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18年11月19日为授予日,授予255名激励对象401.95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8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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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行权情况
2021年9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23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629,383份,同意公司为前述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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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31人。2021年第四季度,未有激励对象行权。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本次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021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激励对象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0股。
(三)本次无激励对象行权,公司无新增股份。
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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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份登记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数量为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累计已在中登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数量为0股。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2021年第四季度未有激励对象行权,无新增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1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洪城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洪城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32,213,000元“洪城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4,796,36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948,038,351股的0.5059%。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1,767,787,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8.2104%。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7号文核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洪城转债”,债券代码“110077”。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8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实际发行规模为180,0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08号文同意,公司1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洪城转债”,债券代码“110077”。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洪城转债”自2021年5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7.13元/股。
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1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9日,“洪城转债”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9日起由人民币7.1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71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洪城转债”转股期为:2021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19日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32,213,000元“洪城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4,796,36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948,038,351股的0.5059%。其中,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人民币137,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数量为20,41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948,038,351股的0.002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洪城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767,787,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8.2104%。
三、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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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联系部门: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85234708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胡晓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晓华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和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胡晓华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因胡晓华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胡晓华先生的辞职申请应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补其缺额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胡晓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00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在收到上述《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问题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同时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的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将由原2021年6月30日调整为2021年10月31日,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对标的公司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加期审计,《反馈意见》涉及的部分事项亦需进一步落实。上述事项需协调各方工作,回复工作尚需时间,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材料。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反馈意见》回复届满之日(即2022年1月7日)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不晚于2022年2月22日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的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888,893份,行权起止日期为2021年8月30日至2022年7月6日(行权窗口期除外),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期权代码为0000000521。2021年第四季度期间(除去行权窗口,可行权期间为2021年10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1,150,624股,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29.5874%。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0年5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2020年7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2020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4)。
2021年7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相应核查意见。
2021年7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以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期为2021年8月30日至2022年7月6日(行权窗口期除外),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021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2),限制行权期为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30日。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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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可行权人数为1,228人,2021年第四季度共有638人参与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1年第四季度,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股票数量为1,150,624股。
(三)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行权期间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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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变动后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缴款资金为128,553,467.71元,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国药现代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10057 债券简称:现代转债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共有274,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现代转债”)已转换成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累计转股数为27,59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26,936,960股的0.00269%。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1,615,666,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8304%。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公开发行了1,615.94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61,594.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6号文同意,公司161,594.00万元可转债于2019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现代转债”,债券代码“110057”。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代转债自2019年10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10.09元/股。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现代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9.99元/股(详见公司2019-057号公告);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现代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9.89元/股(详见公司2020-034号公告);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现代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9.79元/股(详见公司2021-039号公告)。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19年10月8日至2025年3月31日。
现代转债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3,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06股,占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26,936,960股的0.00003%,尚未转股的现代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615,666,000元,占现代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8304%。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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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2372865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国药现代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10057 债券简称:现代转债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收到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收到政府补助6,304.34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6,032.34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30%;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72.00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03%。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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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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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一政府补助》及相关解释等的规定,公司将上述收到的补助资金进行账务处理。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影响当期损益的金额为6,032.34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影响当期损益的金额为2.27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1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华新材”)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8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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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青支行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基于规范运作、保值增值、谨慎投资、防范风险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除本公告“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所述现金管理外,不存在其他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3,000万元、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7,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六、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相关认购材料。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