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2-001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登记日:限制性股票2021年12月31日、股票期权2021年12月23日
● 股票期权预留登记数量:2,826,400份
● 限制性股票预留登记数量:1,514,700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厦门象屿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实际授予情况
1、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2021年10月26日;
2、预留行权/授予价格: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59元/份,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56元/股;
3、预留授予人数:29人,其中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4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25人;
4、预留授予权益数量:4,341,100份/股,其中股票期权2,826,400份,限制性股票1,514,700股;
5、拟授予人员、数量和实际授予人员、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办理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资金缴纳、登记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实际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由26人变更为25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由1,519,700股变更为1,514,700股。股票期权授予人数、登记数量不变。
6、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实际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1)股票期权预留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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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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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票来源:
(1)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2)股票期权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有效期、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与首次授予相同。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的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行权比例安排如表所示:
■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3、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与首次授予相同。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1年11月22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容诚验字[2021]361Z0084号):截止2021年11月16日,公司已收到2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1,514,700股限制性股票的认缴款6,907,032.00元。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从公开市场回购的公司股票,本次公司总股本未变动。
四、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预留登记情况
(一)股票期权预留的登记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厦门象屿期权
2、期权代码:0000000884/0000000885/0000000886
3、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1年12月23日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的登记情况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预留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每股收益无需摊薄计算,不会因为限制性股票授予而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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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前期股权激励离职人员的股票注销程序尚未完成。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A股普通股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预留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结合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测算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需摊销的总费用,该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按行权/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需摊销的费用)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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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实际授予日、授权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2-001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6,637,679.82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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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项目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将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年损益情况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本公司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2.5mg)和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5mg)均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1、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2.5mg)
药品名称: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
规格:按左氨氯地平计2.5mg
原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460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申请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B1950545国
2、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5mg)
药品名称: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
规格:按左氨氯地平计5mg
原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459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申请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B1950407国
审批结论: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已发布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公司暂未收到批件。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信息
苯磺酸左氨氯地平为苯磺酸氨氯地平的左旋异构体,属于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其适应症为高血压、心绞痛。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的原研单位为施慧达药业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公司本次通过一致性评价的2个规格药品均已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乙类药品,其中2.5mg规格药品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
截止本公告日,国内共有2个规格17个左氨氯地平片生产批文(其中15个生产批文为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2个生产批文为马来酸左氨氯地平片),中国境内左氨氯地平片的主要生产厂家有施慧达药业集团(吉林)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等。根据米内网的数据显示,自2016年以来,公司生产的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一直占据中国城市公立医院(样本医院)化学药左氨氯地平片销售额排名第三位。
公司分别于2019年05月07日、2019年06月27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递交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5mg、2.5mg的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分别于2019年05月29日、2019年07月19日获得受理。截至本公告日,共有2个厂家的3个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生产批文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审批。其中公司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5mg)为国内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2.5mg)为国内首批通过一致性评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该药品已投入的累计研发金额约为人民币1,859.81万元(未经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是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产品,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影响较大,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总额为12.90亿元人民币,其中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54.90%。此次,公司2个规格的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将进一步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
由于药品的生产、销售等具体情况将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的实施,公司亦会面临新竞争厂家参与竞争以及产品降价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5.00元/股(含)调整为54.5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6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2)、《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一、回购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最高成交价为34.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09元/股,成交总金额63,330,91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1年3月10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639,066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起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659,766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 21.7 亿片(粒、支、袋)制剂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一期)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产 21.7 亿片(粒、支、袋)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一期项目”)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将一期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一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主体厂房及内部装修已完成施工,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产品工艺已完成验证,目前正在等待国家药监部门GMP现场认证。待国家药监部门GMP认证通过后,公司方可正常投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5日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0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编号:2021-060),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编号:2021-064),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21-074),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292,169股,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1.230%,最高成交价为9.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0,002,893.79元(含交易费)。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11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63,315,500股的25%(即15,828,87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01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君兴农业”)函告,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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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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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君兴农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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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202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4.25%,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对应融资余额为28,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1,302万股(含本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97%,占公司总股本的9.09%,对应融资余额为48,045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与被担保方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平仓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数据。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2-临001号
债券代码: 128096 债券简称:奥瑞转债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701,股票简称:奥瑞金
债券代码:128096,债券简称:奥瑞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4.50元/股
转股日期:2020年8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了1,086.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8,680.00万元。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137号”文同意,公司108,6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3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奥瑞转债”,债券代码“128096.SZ”。
(3)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0年8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奥瑞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70元/股。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0年6月,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扣除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及的10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4,418,072股后的总股本2,350,807,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8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奥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奥瑞转债”转股价格为4.70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4.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18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0-临056号)。
2020年10月,公司实施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10月20日。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奥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奥瑞转债”转股价格为4.64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4.5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0月20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0-临091号)。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7,672,288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鉴于公司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7,672,288股,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奥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52元/股调整为4.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2月3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0-临107号)。
2021年6月,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9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奥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奥瑞转债”转股价格为4.54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4.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9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1-临039号)。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奥瑞转债”因转股减少金额为97,582,300元,减少数量975,823张,转股数量为21,684,795股。截至2021年第四季度末,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566,477,900元,尚未转股的可转债数量为5,664,779张。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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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10-85211915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奥瑞转债” 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重新上市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招商南油 公告编号:临2022-001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重新上市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57,425,761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南油”、“长航油运”或“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重新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8]13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长航油运股票重新上市。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交易。重新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5,023,400,02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公司重新上市限售股,涉及控股股东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运长航集团”)持有的限售股合计1,357,425,761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重新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2年1月1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重新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5,023,400,024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发生如下变化: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完成了股份回购,实际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283,681 股,并于2020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由5,023,400,024股减至4,942,116,343股。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完成了股份回购,实际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9,332,495股,并于2021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由4,942,116,343股减至4,852,783,848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852,783,84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495,358,08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57,425,761股。此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仍为4,852,783,84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852,783,84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重新上市申请书》《重新上市报告书》等文件,外运长航集团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长航油运股份,自长航油运股票重新上市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会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由长航油运回购;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将依据届时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处理。”
截至本公告日,外运长航集团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招商南油重新上市的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重新上市限售股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57,425,76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0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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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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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重新上市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