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31.18万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1月10日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杨维先生于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19日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0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6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相应职务在公司内部通过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1月1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11月2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1月8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4.36万股。
7、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华正新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该部分股份已于2021年9月30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2,045,312股变更为142,025,312股。
9、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完成日期为2021年1月8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1月7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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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核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25名激励对象办理31.1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三、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18万股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22%。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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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年1月10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1.18万股;
(三)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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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本次解除限售的各项条件已满足,尚待公司统一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2-01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月7日 (星期五)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31日。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A1座10层1004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需审议的提案符合审议条件,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二)本次会议需审议的提案是:
1、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2、审议《关于增补赵会强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2021年1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其它事项
1、上述提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且分类计算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并披露。
2、本次提案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安排公司股票停牌。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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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时间和地点
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9日~2021年1月6日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2022年1月7日9:00~14:30。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A1座10层1004室。
(二)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1、电话:010-65009170,联系人:王泽佳、洪丹丹。
2、传真:010-65001540。
(四)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2”,投票简称为“欢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2022年1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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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注明: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2-02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金额上限为5000万元、下限为3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1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313%,最高成交价为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995,63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17日)前5个交易日(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15,455,705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8,863,926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2-01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光大信托-深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363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议案经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以下较早日期为止的期间: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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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机构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光大信托-深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产品名称:光大信托-深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理财本金:叁仟万元整
(3)产品认购日:2021年12月31日
(4)产品到期日:2022年12月29日
(5)产品类型:现金管理型
(6)参考年化收益率:6.4%
(7)产品运作方式:受托人采用组合投资方式,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效益型原则进行信托财产的多元化动态资产配置
(8)收益及本金分配顺序:1、受益人的收益分配顺序优于浮动信托报酬;2、认购成功后的开放日当日有收益,到期日当日无收益;3、选择续期的,续期的部分直接转为新的信托单位,剩余金额正常分配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光大信托-深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本信托计划将主要投资于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的标准化金融产品,包括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类基金及其他固定收益产品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具有固定收益特征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包括:1、债权类,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及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品种;2、货币市场工具;3、固定收益类基金及其他固定收益品种;4、信托业保障基金。
(三)最终资金使用方情况
光大信托-深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最终资金使用方的名称:光大信托
(2)最终资金使用方近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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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终资金使用方经营情况:光大信托是中国光大集团的一级子公司,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专业信托机构,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信托公司之一。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健。
(4)最终资金使用方资信状况及担保情况:资信状况良好,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5)最终资金使用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机构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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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托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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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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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3000万元,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议案经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以下较早日期为止的期间: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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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2-002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河证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人民币7000万元整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10233期
● 委托理财期限:18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8 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力传感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0)。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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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投资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10233期
2、产品说明:“银河金山”收益凭证是指银河证券非公开发行的,具有固定期限、固定收益的有价证券
3、发行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
5、本金金额:7000 万元整
6、产品期限:181天
7、约定收益率:3.2%(年化)
8、发行期(认购期):2021年 12月 30日
9、起息日:2021 年 12月 31日
10、到期日:2022年 6 月 29日
11、本金及收益分配方式:到期一次支付本金及到期收益
12、融资主体: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经营活动,补充营运资金
14、风险收益特征:该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收益凭证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用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活动,补充营运资金 。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进行筛选,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券商理财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安全性高、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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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托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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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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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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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虽风险相对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而使收益发生波动,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21年 8月 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力传感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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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ST柏龙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存在无法及时追偿被划扣资金及解除担保责任的风险。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1、公司违规将4.7亿元银行理财产品为供应商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的规定,该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2、公司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3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违规担保余额为4.7亿元,其中4.1亿元由于履行担保责任已被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划扣,剩余6000万元目前被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冻结。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1.2亿元理财产品划扣案件(案号:(2021)琼01民初108-109号,并于2021年6月15日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择日宣判。
关于公司违规使用4.7亿元银行理财产品为供应商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事项解决方案如下:
(1)公司通过司法手段解除担保责任,并向银行追偿划扣资金。
(2)公司积极督促被担保方履行还款义务。
(3)该担保事项造成的公司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以自有资产进行弥补。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7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国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收到公司股东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本公司股份1,565,5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361%)的董事、副总经理赵国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39%。
赵国生先生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于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一、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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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包括之后资本公积转增部分)。
3、减持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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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计划减持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5、减持价格:具体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因市场环境等原因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赵国生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