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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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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2-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接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银谷”)函告,获悉南方银谷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3、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的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南方银谷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其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南方银谷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积极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南方银谷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控股”)的通知,获悉齐心控股将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公司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提报披露日,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钦鹏、陈钦武、陈钦徽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所涉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所涉股份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3、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股份质押融入的资金用于满足其自身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齐心控股股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57元/股(含)【因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原“不超过1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13.5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9),于2021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于2021年4月2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6月2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9月2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2日、2021年12月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21-039、2021-041、2021-049、2021-052、2021-058、2021-061、2021-067、2021-070),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909,43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5%,最高成交价为11.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26,005,330.45元(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0.58元/股,未超过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上限。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5月1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3,277,100股。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最大值为7,253,182股(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0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0,819,27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43号”文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公开发行了3,1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31.50亿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799号”文同意,公司31.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亮转债”,债券代码“128081”。

(三) 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11月2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5月2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5年11月2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9.83元/股。

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海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12日起由9.83元/股调整为9.76元/股。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021年6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海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23日起由9.76元/股调整为9.69元/股。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二、“海亮转债”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海亮转债”因转股减少616,000元(6,160张债券),转股数量为63,567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亮转债”剩余可转债金额为3,005,503,100.00元,剩余债券数量为30,055,031张。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注:1、2021年11月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61,804,697股解除限售;

2、2021年11月11日,公司完成了176,4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投资者联系电话0575-87069033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海亮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海亮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7,588,600份额出售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7,588,600份额出售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6月28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低于人民币2.2元/股(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股价已经超过此前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低于人民币2.2元/股(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2021年10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65)。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共计5,556,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40%,最高成交价为5.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0,52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0月1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629,567,173股的25%(即657,391,793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的价格达到或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的情况。

4、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 年 11月7日及2020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 7,588,600 份已于2022年1月4日出售完毕,现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9月16日及2019年9月18日至2020年8月21日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7,988,600股。

根据《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7,988,600份额,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7,98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其中7,588,600股用于2020年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剩余400,000股作为预留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转让。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价格为7.6元/股,存续期为 36 个月,锁定期为 12 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7,588,600股已于2020年12月4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预留股份400,000股已于2021年12月16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7,588,600份额锁定期已于2021年12月3日届满,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7,58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400,000份锁定期将于2022年 12 月15日届满,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上述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出售期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4日

(二)出售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出售股份数量:7,588,600股

(四)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7,588,600股,剩余400,000股待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7,588,600股的出售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规定,后续将对已出售的7,588,600股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1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公司董事姚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持有公司股份9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18%)的董事姚斌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4%)。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姚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姚斌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情况

1、累计减持股份的情况

姚斌先生自减持计划披露以来,累计减持情况如下:

姚斌先生减持的上述股份来源均为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份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姚斌先生所持有的高管锁定股;上述减持前持股情况为姚斌先生首次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姚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修订稿)》等有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于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4月17日、10月10日、10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临时公告)

2016年3月11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43,530,000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锁定期36个月。(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2016年5月,公司实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1,079,504,7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含税)红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总数量由43,530,000股变更为65,295,000股。

2017年6月,公司实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1,619,257,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总数量由65,295,000股变更为97,942,500股。

2019年3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发布《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公告》(临 2019-01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的锁定期于2019年3月11日届满可上市流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2019年3月12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97,942,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94%)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山铝业(上海)有限公司,并已取得由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2、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由公司董事长审批,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山铝业(上海)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吕正风

4、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602号2幢2层221室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为准)

7、出资人及持股比例: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8、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出资,不涉及资产等其他非现金方式出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是借助上海作为国际贸易与金融中心的政策和资源优势,打造以汽车板、动力电池箔、汽车铝材、航空材料为主体的高端制造业务销售中心,服务优质核心客户;利用上海在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地位,扩大公司在华东地区的业务布局,加深与周边产业集群的密切联系,进一步促进公司销售业务发展,未来筹划拓展仓储等周边服务,提高客户粘性,有效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企业效益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南山铝业(上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收到部分退出补偿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2-001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收到部分退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企业退出补偿协议〉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恒利达”)受“响水3·21爆炸事故”影响,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根据《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企业退出补偿政策》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工厂目前的实际现状进行评估后,响水恒利达与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企业退出补偿协议》。本次补偿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95,462,065元。扣除政府及相关单位为响水恒利达代为支付、借款及担保等款项人民币10,906,787.07元。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实际应支付响水恒利达补偿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84,555,277.93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3日及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22日,响水恒利达收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部分退出补偿款5,000,000元人民币;2021年1月27日,响水恒利达收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部分退出补偿款120,034,345.93元人民币;2021年11月29日,响水恒利达收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部分退出补偿款7,000,000.00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2021年01月30日、2021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01月04日,响水恒利达收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部分退出补偿款80,000,000.00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响水恒利达累计收到退出补偿款212,034,345.93元人民币。

公司已于2020年末将响水恒利达待处置资产转入持有待售资产,且已按预计资产处置损失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次收到退出补偿款不会影响本年度公司利润。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1月05日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完成法人变更并换领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22-001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完成法人变更并换领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2-001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黄海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227694836P

企业名称: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海粟

注册资本:陆亿捌仟肆佰捌拾捌万叁仟柒佰柒拾伍圆整

营业期限:长期

成立日期:1998年05月14日

住 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路

经营范围:钢丝、钢丝绳、钢铰线等钢丝及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粮油机械及其他机械制造和销售;针织品、纺织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建筑、装璜、建筑材料加工与生产;洗精煤生产和销售;渔业养殖、加工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的通知,恒力国贸法人由“高小平”变更为“黄海粟”,上述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恒力国贸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574896408H

企业名称: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海粟

注册资本:叁亿圆整

营业期限:2011年11月02日至2061年11月01日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02日

住 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恒泰大厦18层1-10办公用房

经营范围:钢丝、钢丝绳、钢绞线及其制品、钢材、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有色金属、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农副产品(不含食品)、五金、绳扣、生铁销售;废旧物资收购,煤炭经营,燃料油销售;煤焦油、煤焦沥青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一月五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遂宁金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金源科技”)持有公司股份2,380.6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该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部分股份被质押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金源科技本次质押公司股份1,080万股,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8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5.37%,占公司总股本的2.56%。

2021年12月31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并向金源科技核实,获悉金源科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二、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源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对账单、交割单。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