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四季度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2-004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1月20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2日
(五)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14:30开始
(六)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会议室。
(八)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办法: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上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如果股东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股东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网络有效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而导致的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对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月12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部分在建工程完工后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2年1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2年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31---5232 2517 传真:0731---8882 0602
联系人:师茜、苏辉杰
六、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1,投票简称:步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0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
■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须加盖公司公章。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2-001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在建工程完工后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的议案》。
(1)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湘江支行签订抵押额不超过1.2亿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同意以子公司吉首市步步高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武陵东路8号部分物业(建筑面积14706.5㎡)作抵押,抵押期限为5年。
(2)公司拟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签订抵押额不超过0.8亿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同意以子公司吉首市步步高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武陵东路8号501室(建筑面积7649.60㎡)作抵押,抵押期限为5年。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2年1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2一002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曲尉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师茜列席。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均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在建工程完工后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通过该议案:公司部分在建工程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规定。公司目前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位于省会或经济发达城市的核心区域,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有可操作性,且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是目前通行的成熟方法,可以更加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价值,有助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和资产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2-003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后
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若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变动则会导致公允价值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
一、关于部分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概述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在建工程完工后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议案》,公司规划将下述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后长期对外出租,拟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
具体情况如下:
1、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的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
2、涉及的范围
长沙星城步步高广场项目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韶山路与湘府路交汇处东北角 ,公司规划在建工程完工后的部分物业用于长期出租拟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拟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物业面积为168,679.20平方米(另附带配套车库85,456.67平方米,配套设备、物管用房7,291.07平方米),账面净值为270,105.41万元。
湘潭九华步步高广场项目位于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示范区莲城大道与北二环交界处东南角,公司规划在建工程完工后的部分物业用于长期出租拟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拟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物业面积为127,836.16平方米(另附带配套车库68,438.32平方米,配套设备、物管用房2,885.38平方米),账面净值为109,943.09万元。
3、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
长沙星城步步高广场项目与湘潭九华步步高广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将其计入“在建工程”并以成本法核算。目前项目即将竣工验收,公司规划将部分楼层用于长期出租,将拟出租楼层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有助于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资产价值和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同时,上述房产符合“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两个条件,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便于公司管理层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规定,公司拟对该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4、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物业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后对公司影响为:本次评估增值额681.50万元计入所有者权益511.13万元、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170.38万元,最终数据以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2)上述物业转入投资性房地产之后,公司每个会计年度末均须通过评估对该等自有房产公允价值进行估价,若建筑物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变动导致公允价值的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董事会关于以上物业计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以上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规定。公司目前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位于所在城市的核心区域,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有可操作性。基于以上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以上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是目前通行的计量方法,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公司目前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所在区域,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具有可操作性。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开元评报字[2021]1002号。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2-001
转债代码:113588 转债简称:润达转债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人民币58,000元的“润达转债”转换成公司股份,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0.0105%,累计转股数量为4,316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7%。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润达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49,942,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895%。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6号文核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公开发行了5,500,000张(550,00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5,000万元,发行期限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185号”自律监管决定书同意,公司5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润达转债”,债券代码“113588”。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润达转债”自2020年12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3.3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自2021年7月1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3.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相应调整“润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润达转债”的转股期为2020年12月23日至2026年6月16日。
在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人民币4,000元的“润达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份,转股数量为30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人民币58,000元的“润达转债”转换成公司股份,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0.0105%,累计转股数量为4,316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润达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49,942,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895%。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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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润达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8406213
电子邮箱:board@rundamedical.com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2-002
转债代码:113588 转债简称:润达转债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月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
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一家全资子公司:杭州润达;
三家控股子公司:重庆润达、润达榕嘉、杭州怡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1年12月合计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2,145.00万元,此前已实际为该等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66,663.27万元,截至目前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88,808.27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持有的股份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责任。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均为199,900.73万元,均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2.40%。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告:临2021-013)。
2021年12月,在上述批准范围内发生如下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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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反担保及担保分割措施:(1)重庆润达其他少数股东将合计39%的股权质押给公司;(2)润达榕嘉其他少数股东将合计49%的股权质押给公司;(3)杭州怡丹股东就华夏银行10,000.00万贷款及中国银行6,000.00万贷款分别签订 《担保责任分割协议》,公司实际承担57%的担保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怡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杭州怡丹”)
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08号西溪壹号创意商务中心9号楼
法定代表人:彭华兵
经营范围:批发:体外诊断试剂(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除专控),普通机械及器材,通信设备(除专控),陶瓷制品,百货,针纺织品,电器设备,医疗器械租赁;服务:上门维修电器设备,软件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7%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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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重庆润达康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润达”)
公司住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101号5幢17-2、17-3
法定代表人:黄六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除外),销售:药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医疗器械设备租赁、维修;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物品)、电脑及配件、办公用品、检测试剂、实验试剂、教学科研实验室仪器及试剂;研发、销售:仪器仪表、体外诊断试剂;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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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3、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润达榕嘉”)
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江杨南路880号V077
法定代表人:钱学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投资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租赁;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机电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金属制品、陶瓷制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办公用品、教学科研实验室仪器、生物试剂(除医用生物试剂、兽用生物试剂及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建筑装饰材料零售;专业设计服务;金属活动房屋、集装箱箱体、机械设备的组装、拼接、改装、销售、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
注:2020年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4、杭州润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润达”)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398号国投大厦1303室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注:2020年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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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贷款期限以实际发生为准。
(2)杭州怡丹股东就华夏银行10,000.00万贷款及中国银行6,000.00万贷款分别签订 《担保责任分割协议》,公司实际承担57%的担保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董事会发表意见: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均为199,900.73万元,均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2.4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四季度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78.25万份,行权有效期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2年4月19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345,60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596,500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93.32%。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1、2019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19年1月12日至 2019年1月22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1月23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以2019年2月2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7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035.50万股,向符合条件的27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97.00万股。天元律师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1、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资格,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95人调整为279人,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98人调整为275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数由2,170.00万股调整为2,132.50万股,其中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50.00万股调整为1,035.50万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20.00万股调整为1,097.00万股。
2、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权益登记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本次股票期权,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本次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77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71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总数为2,122.00万股,其中股票期权数量为1,03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9.00万股。
3、2019年5月17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0,89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6月6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9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98元/股调整为6.965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49元/股调整为3.475元/股。
4、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9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15,000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25,000股,回购价格为3.475元/股。2019年12月13日,公司办理完315,000股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5、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10,000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5,000股,回购价格为3.475元/股。2020年5月6日,公司办理完110,000股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6、2020年5月18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6元(含税)。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6月3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965元/股调整为6.949元/股。
7、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85,0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85,000股,回购价格为3.459元/股。2020年11月3日,公司办理完285,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8、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及3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待改进”,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及4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待改进”,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及不符合可以行使当期全部权益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及注销个人考评不达标对应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4,000份,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个人考评不达标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2,000股,回购价格为3.459元/股。2021年5月14日,公司办理完84,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9、2021年5月18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2元(含税)。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1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949元/股调整为6.887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459元/股调整为3.397元/股。
(四)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考核,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已届满且公司业绩指标已满足行权条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均已满足。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可行权数量为396.20万份,行权价格为6.949元/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19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2、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考核,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已届满且公司业绩指标已满足行权条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均已满足。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可行权数量为278.25万份,行权价格为6.887元/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2年4月19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单位:份
■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票。
(三)行权人数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237人,2021年第四季度共有46人参与行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227人参与行权。
(四)2021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价格为6.887元/股。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行权345,60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无董事参与行权,其中1名高级管理人员梁龙伟先生参与行权。参与行权新增的45,000股股份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第四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345,600股,获得募集资金2,380,147.2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共2,596,500股,累计获得募集资金17,882,095.50元。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现金流。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缴款资金为人民币2,380,147.2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45,600.00元,人民币2,034,547.20元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以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436,603,000股为基数计算,2021年三季度的每股收益为0.41元。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望电气”)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深圳证监局关于第丁文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58号),丁文菁女士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8日、2021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
现将警示函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丁文菁:
2019年,你取得夏泉波所持有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望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630万股,并通过公司披露,对该部分股份继续遵守夏泉波之前作出的承诺,相关股份解除锁定后的2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述取得股份数量的15%。经查,2021年8月至11月,你累计减持禾望电气股份269.52万股,占上述630万股禾望电气股份的42.78%,违反了你作出的上述承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下同)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对公司主体行为作出的,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