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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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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份生猪销售简报

202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南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6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部分基金单笔赎回申请由不低于1份调整为不低于0.1份。

本次涉及调整的基金名单如下:

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予以说明,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投资人欲了解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最低赎回份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告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 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4、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仅开通场内申购赎回方式,场外实物申购赎回方式暂不开通。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3.1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50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当日申购份额及当日赎回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调整上述申购和赎回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和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2%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和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包括场外实物申购赎回方式和场内申购赎回方式2种方式。本基金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仅开通场内申购赎回方式,场外实物申购赎回方式暂不开通。场内申购赎回方式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采用组合证券申购赎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据基金管理人买卖情况,与投资人进行退款或补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将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文件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在未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可以开通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间及办理方式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的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或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上述原则,但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采用组合证券申购赎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据基金管理人买卖情况,与投资人进行退款或补款。具体开通情况详见相关业务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1)投资者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应持有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

(2)投资者的相关证券和基金份额应当托管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3)投资者通过该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申报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人须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或投资人提交的赎回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或单个账户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则赎回申请失败。

投资者可在申请当日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的销售网点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和赎回过程中涉及的申购赎回对价和基金份额的交收适用《业务规则》的规定。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与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与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资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现金替代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因投资人原因导致现金差额、现金替代和现金替代退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人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若投资者用以申购的部分或全部组合证券或者用以赎回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因被国家有权机关冻结或强制执行导致不足额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指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及登记机构依法进行相应处置;如该情况导致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遭受损失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代表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要求该投资者进行赔偿。

4、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并不违背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规则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程序。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规则开始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四)申购、赎回的对价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4 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一级交易商)包括: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三)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四)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获配

浙江鼎力(603338)

非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南方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成安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ESG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创新精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南方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认购。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月1日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上述基金获配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情况披露如下:

注:上述基金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2年01月04日数据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中国光大银行为销售机构

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中国光大银行将自2022年01月06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2年01月06日起,投资人可通过中国光大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中国光大银行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中国光大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中国光大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中国光大银行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客服电话:95595

中国光大银行网址:www.cebbank.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06日

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2年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2年1月6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n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议转让特宝生物部分股份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2-002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议转让特宝生物部分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次协议转让前,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化东宝”)持有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78,以下简称“特宝生物”)股份111,445,114股,占特宝生物总股本的27.40%,股份来源为特宝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特宝生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0,350,000股,占特宝生物当前总股本的5.0025%,转让价格为22.608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460,072,800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公司2022年1月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协议转让特宝生物部分股份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本次协议转让前,公司持有特宝生物股份111,445,114股,占特宝生物总股本的27.40%。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协议转让特宝生物部分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集中力量加速向创新型药企转型,为企业中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以及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2年1月5日与青岛鼎兴启光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特宝生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0,350,000股,占特宝生物当前总股本的5.0025%,转让价格22.608元/股, 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460,072,800元。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青岛鼎兴启光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9号1号楼401户

3、注册资本:52,502.00万元人民币

4、执行事务合伙人: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

5、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1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合伙人出资情况:

三、交易标的特宝生物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68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孙黎

4、成立日期:1996年8月7日

5、经营范围:生物药品制造;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

6、主要股东情况

根据特宝生物于2021年10月28日公开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主要股东如下:

注:截至2022年1月5日,通化东宝持有特宝生物股份111,445,114股,占特宝生物总股本的27.40%。

7、财务情况:特宝生物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青岛鼎兴启光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份转让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为甲方持有的20,350,000股特宝生物无限售流通股(占特宝生物总股本的5.0025%)及其项下一切权益,自《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股份转让完成之日期间,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标的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三)转让价款及其支付

1、转让价款的金额

经双方协商,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22.608元/股,即本协议签署日(2022年1月5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的80%,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460,072,800.00元。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在各方确认已满足《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前提条件的情形下,转让价款由乙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1)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20%,即人民币92,014,560.00元;

(2)在股份转让完成(即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全部转让价款,即人民币368,058,240.00元。

(四)股份交割

1、在乙方足额支付转让价款总额20%的款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协议转让的办理申请。

2、在乙方足额支付转让价款总额20%的款项后并提交协议转让办理申请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付款银行账户具有金额不少于转让价款总额60%的可自由处分的资金,直至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全部转让价款。

3、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之日为股份转让完成之日。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甲方将标的股份以及标的股份附带的权益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投票权等)全部转让给乙方。自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有权行使与标的股份相关的一切权利和利益,同时承担一切法定或约定的股东义务。

(五)违约责任

1、发生甲方根本性违约事项时,乙方有权通过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关于违约责任、公告和保密、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通知的约定除外),要求甲方返还股份转让价款,并按照甲方已经收到的股份转让价款金额以每自然日万分之五的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发生乙方根本性违约事项时,每逾期一自然日,乙方按应付股份转让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五个工作日,甲方有权通过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来解除《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关于违约责任、公告和保密、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通知的约定除外)。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一方违反《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保证而导致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按照实际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生效时间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化东宝本次转让特宝生物股份是基于通化东宝持续深化创新转型发展战略的长远需要,而做出的整体安排。此举将有利于回笼资金,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集中力量向创新型药企发展,为通化东宝布局创新药提供资金支持,以实现通化东宝的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维护通化东宝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对本年度利润的影响以及实际收益贡献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截止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履行完毕,本次协议转让股份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相关登记过户手续,上述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减持计划。

七、备查文件

1、通化东宝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2022-003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3,027,966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29.65%;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解押及再质押后)为469,909,47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77.92%,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23.10%。其中:东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91,699,387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29.09%,东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解押及再质押后)为469,909,47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79.42%,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23.10%。

2022年1月5日,本公司接到东宝集团关于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相关情况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具体情况

2022年1月4日,东宝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的13,9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2年1月4日,东宝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持有15,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质押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的股份主要用途是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解押及再质押后)为469,909,472股,其中股票质押式融资质押给金融机构的股份数量为419,909,472股,占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的69.63%;质押给德弘钰泰(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数量为50,000,000股,占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的8.29%。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东宝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0,17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5.1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8%,对应融资余额18,900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1,50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17.1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对应融资余额60,000万元。东宝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股份减持等。

(二)截止公告披露日,东宝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

1、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2、可能对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可能对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产生影响:

控股股东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四)控股股东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本次质押所融资金具体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预计还款资金来源: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五)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基本情况

东宝集团注册时间:1992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25,900万元;注册地址:通化县东宝新村;主营业务: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购销,进口(国家限定一、二类商品除外)生产所需要的资料、机械设备零配件;企业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项目投资。(以下项目在分公司经营);生物制品、中成药品、化学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医药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健康管理咨询;人参种植、初加工;智能化信息工程开发、设计、施工;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服务;餐饮宾馆、购物广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偿债能力指标

4、控股股东发行债券情况:不存在。

5、控股股东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不存在。

6、东宝集团应结合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分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东宝集团主要资金来源有营业收入、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从目前财务状况上看,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营收水平不够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指标相对比较低,主要原因是投资项目,资金仍有占用,在研的产品还需研发投入,给偿还债务带来一定的压力和风险。但从东宝集团的长远发展前景上看,现投入的项目,在研的产品,将逐步进入回收期,经营能力逐渐向好,现金流入量也将逐渐改善。

东宝集团可利用的融资渠道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授信额度为703,300万元。东宝集团将加大经营力度,加快研发成果转化,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使企业步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

(六)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东宝集团及主要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东宝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七)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东宝集团目前已存在高比例股份质押。形成的具体原因为历年累计的项目投入、研发投入。若股价变动,会导致补充质押不足的风险,银行授信额度减少的风险以及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面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东宝集团将压缩投资规模,加大经营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加快研发成果转化,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同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担保、提前还款,减持股份等措施应对可能产生的风险。采取以上措施不仅要降低质押风险,也能更好地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使企业步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2一003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份生猪销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5日收盘价格再次涨停,短期内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1月5日,公司公布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2万元至2,256万元之间,预计每股收益0.08-0.09元/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仅为335万元至500万元,预计扣非后每股收益仅为0.01-0.02元/股。公司本次业绩预增大部分来源于非经营性损益,类似此次专项政府补助以及综合改革成本的支出皆是非经常性发生的,不具有持续性,仅对当期净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已于2022年1月5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2022年1月5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涨停。鉴于短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情况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累计涨幅达到30.01%,累计偏离上证指数30.66%。公司短期股价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下属两大主业服装和医药板块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相关风险提示

1、2022年1月5日,公司公布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2万元至2,256万元之间,预计每股收益0.08-0.09元/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仅为335万元至500万元,预计扣非后每股收益仅为0.01-0.02元/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公司本次业绩预增大部分来源于非经营性损益,类似此次专项政府补助以及综合改革成本的支出皆是非经常性发生的,不具有持续性,仅对当期净利润产生影响。

2、近期市场传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拥有六神丸的国家保密配方,公司就此情况说明如下:公司没有任何国家保密医药配方,也没有六神丸的生产业务。

3、公司正在积极谋求“大健康”转型,但是业务转型需要较长的培育期,投资收益短期难以显现,如果转型项目逐步推进,在项目推进之初可能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12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2021年12月份,公司销售生猪502.5万头(其中仔猪销售3.7万头),销售收入77.65亿元。其中向全资子公司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销售生猪39.1万头。

2021年12月份,公司商品猪销售均价14.75元/公斤,比2021年11月份下降7.58%。

2021年12月份,公司商品猪价格呈现震荡下降趋势。

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共销售生猪1,415.7万头,其中商品猪1,396.7万头,仔猪16.6万头,种猪2.5万头。

2021年,公司共销售生猪4,026.3万头,其中商品猪3,688.7万头,仔猪309.5万头,种猪28.1万头。

截至2021年12月底,公司能繁母猪存栏为283.1万头。

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由于农历春节日期的差异,造成1月、2月的销售量在月度间呈现较大的波动,为了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销售情况,公司将在3月份合并披露1-2月的销售情况,敬请留意。

注:因四舍五入,以上数据可能存在尾差。

二、风险提示

(一)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仍然可能造成公司的业绩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生猪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风险,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

(三)动物疫病是畜牧行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风险,特别是2018年8月份以来爆发的非洲猪瘟,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提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