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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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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销售及近期新增项目情况简报

202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涨幅较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 公司主营业务仍为房地产经营与销售,未发生变化。根据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度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97.10%。

● 公司近一年又一期净利润均同比减少。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5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08%,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0.6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40%。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 公司目前未具备发展锂业的人员、技术、设备、资源。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了由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001、2022-002、2022-003号公告)。公司目前未具备发展锂业的人员、技术、设备、资源,未签订相关投资协议。锂业领域属于资源密集型、人才紧缺型的行业,需要的投资成本较高,估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其经营可能面临行业环境、宏观经济、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后的存续期将于2022年3月22日届满。截至2016年3月30日,公司完成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购买,购买股份数为49,946,767股(占总股本的3.73%),成交均价为5.406元/股。

● 大股东质押比例较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72,121,914股(占总股本的50.15%),累计质押股票数量为532,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79.15%,股票质押比例较高。

● 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的存单质押担保余额尚有292,260万元未解决。截至2021年年末,公司以存单质押形式为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2,260万元。控股股东、俞建午先生已完成承诺事项中关于2021年下降存单质押担保金额6亿元的承诺,目前仍有292,260万元存单质押担保余额尚未解决。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主营业务仍为房地产经营与销售。根据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度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97.10%。

2、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事宜。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了由2021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001、2022-002、2022-003号公告)。目前公司尚未开展相关业务。

3、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经向实控人征询确认,实控人俞建午先生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4、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涨幅较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二)公司近一年又一期净利润均同比减少。

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5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08%,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0.6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40%。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三)公司目前未具备发展锂业的人员、技术、设备、资源。

公司目前未具备发展锂业的人员、技术、设备、资源,未签订相关投资协议。锂业领域属于资源密集型、人才紧缺型的行业,需要的投资成本较高,估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其经营可能面临行业环境、宏观经济、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四)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

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后的存续期将于2022年3月22日届满。截至2016年3月30日,公司完成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购买,购买股份数为为49,946,767股(占总股本的3.73%),成交均价为5.406元/股。

(五)大股东质押比例较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72,121,914股(占总股本的50.15%),累计质押股票数量为532,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79.15%,股票质押比例较高。

(六)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的存单质押担保余额尚有292,260万元未解决。

截至2021年年末,公司以存单质押形式为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2,260万元。控股股东、俞建午先生已完成承诺事项中关于2021年下降存单质押担保金额6亿元的承诺,目前仍有292,260万元存单质押担保余额尚未解决。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简称:ST熊猫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2022-001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和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5%,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和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5%,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简称:ST熊猫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2022-002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和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5%,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ST熊猫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临2022-001)。

鉴于公司近期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1、银湖网已被立案,相关兑付工作尚未完成。根据公司前期已披露信息,截止2021年5月31日,银湖网剩余出借人数量26,561人,已兑付金额13.52亿元,待兑付余额21.11亿元。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份数74,024,8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9%。目前,该股份已全部被上海金融法院司法冻结。

3、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是2020年度,公司因受P2P的影响,公司除烟花贸易业务外,其他业务均处于萎缩状态,两个小贷子公司人员均存在严重不足,公司对发放的小额贷款未履行必要的内控程序,未按照贷款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对贷款人进行必要的贷前审核及贷后管理,导致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在审计过程中,公司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未能向其提供本期新增贷款人员的贷前征信信息审核及贷后的跟踪管理的完整资料,进而导致其无法判断贷款业务的合理性及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因此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自2015年起,公司由于业务调整,原有烟花内销公司逐步关停,银湖网自2018年P2P爆雷潮发生后目前也处于清退状态,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烟花出口及小贷业务。同时监管部门也向小贷公司提出切实落实好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鼓励政策,公司为了进一步响应监管部门上述鼓励政策,加上公司2018年-2019年已经连续两年亏损,2020年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在充分考虑公司基本情况的前提下,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释放公司存量客户,公司2020年决定将小贷业务作为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发力点。2020年度,公司烟花销售实现营业收入1.4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38%。公司旗下两家小贷公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3,170.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6.77%。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转股情况:2019年10月21日至2021年12月30日,累计共有204,332,000元“核能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35,656,62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发行股份总额的0.23%。其中2021年10月8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3,047,000元“核能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531,73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7,595,668,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7.38%。

●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行权有效期为2021年7月8日至2022年6月23日(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已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31,076,967股,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88.90%。

一、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32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公开发行了78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分别简称“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80,000万元,期限6年。

2、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71号文同意,公司7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5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核能转债”,债券代码“113026”。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核能转债”自2019年10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转股价格为6.20元/股。

4、公司2020年7月17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2元(含税)。公司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核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7日起由原来的6.20元/股调整为6.08元/股。

5、公司2020年12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0,547,263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核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月6日起由原来的6.08元/股调整为5.86元/股。

6、公司2021年7月16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公司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核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16日起由原来的5.86元/股调整为5.73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核能转债”转股期为2019年10月21日至2025年4月14日。

2019年10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204,332,000元“核能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35,656,62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发行股份总额的0.23%。其中2021年10月8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3,047,000元“核能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531,734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7,595,668,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7.38%。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8年12月21日,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牵头拟订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19年1月,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8]952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19年1月28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5、2019年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对《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年5月,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修订并形成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7、2019年5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6月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8、2019年6月12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9、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0、2019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1、2020年7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2、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3、2021年6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4、2021年7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单位:份

其中: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行权人数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490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457名激励对象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截止2021年12月31日,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31,076,967股。

3、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后,公司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6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共31,076,967股,累计获得募集资金151,034,059.62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其他

咨询电话:010-8192 0188

电子邮箱:cnnp_zqb@cnnp.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1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1-049号),及2021年10月21日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1-050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159,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59%,购买的最高价格为8.11元/股,购买的最低价格为7.7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5,082,492.2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2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签订黄浦区虎丘路107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临2022-00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临2022-004”号公告)

公司定于2022年1月21日下午14:00以现场审议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市国展路1099号上海世博展览馆B2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如下:

1、审议《关于投资设立上海新会展产业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出席对象为截止2021年1月1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会见证律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3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黄浦区外滩源二期(企事业单位)旧城区改造项目,黄浦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黄府征【2021】21号),公司位于黄浦区虎丘路107号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虎丘路107号系公司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目前公司已就征收补偿事宜基本达成一致,公司拟与房屋征收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根据补偿协议,公司预计可获得该处房屋的征收补偿款合计45,116,945.00元,最终以结算单记载补偿款为准;

● 本次拟签署的补偿协议是否生效具有不确定性,根据补偿协议生效条件,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85%,本协议生效;

● 本次事项经公司2022年1月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系政府征收行为,其征收补偿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征收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黄浦区外滩源二期(企事业单位)旧城区改造项目,黄浦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1月18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黄府征【2021】21号),公司位于黄浦区虎丘路107号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虎丘路107号系公司向上海新黄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黄浦”)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凭证记载建筑面积510.68平方米(其中二层西部(7)一(11)267.43平方米、底层西部(2)243.25平方米,认定建筑面积510.68平方米)。本次房屋征收单位为“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上海市黄浦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房屋评估单位为“上海房地产评估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已就征收补偿事宜基本达成一致,公司拟与房屋征收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根据补偿协议,公司预计可获得该处房屋的征收补偿款合计45,116,945.00元,最终以结算单记载补偿款为准。

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黄浦区虎丘路107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黄浦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方: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房屋坐落于虎丘路107号,房屋类型为办公楼,房屋性质为公房,房屋用途为营业。

(2)被征收房屋经上海房地产评估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

(3)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公司可获得补偿人民币合计45,116,945.00元。

(4)征收补偿款的支付日期为协议生效后,公司搬离原址90日内。

(5)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本地块适用征询制,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85%,本协议生效。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是为了配合黄浦区外滩源二期(企事业单位)旧城区改造项目工作,系政府征收行为。本次公司被征收的房屋虎丘路107号系公司向新黄浦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该房屋目前为空置状态,本次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征收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预计对公司业绩将产生正面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根据补偿协议生效条件,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85%,因此本次事项拟签署的协议是否生效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世博展览馆B2层5号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1日

至2022年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1-064、065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登记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机构投资者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一11:30;下午1:00一4: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本次会议登记工作委托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 登记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雪。

4、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5、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拟在股东大会当日现场办理参会登记的,登记时间为1月21日13:15-13:50。

六、其他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要求,公司建议股东或股东代表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在进入会场前,提前佩戴好口罩,同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随申码,做好信息登记等相关防疫工作安排;进入会场后,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分散就座,保持一定距离。现场如有其他防疫工作安排,请予以理解、支持、配合。

2、咨询方式 联系人:俞璟贇 联系电话:(021)51991610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公交线路:地铁7号线、地铁8号线。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2-001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赵忆波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赵忆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赵忆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忆波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赵忆波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赵忆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该公告中有关股价涨跌幅的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

1、重要内容提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1月5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1月5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更正后:

1、重要内容提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1月5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1月5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内容的核对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22-00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销售及近期新增项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1年12月销售情况

2021年12月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面积349.6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635.6亿元;2021年1~12月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3,807.8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6,277.8亿元。鉴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统计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新增开发项目情况

2021年11月销售简报披露以来,公司新增加开发项目3个,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三、新增物流地产项目

2021年11月销售简报披露以来,公司新增物流地产项目1个,需支付权益价款1.91亿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以上项目中,未来可能有部分项目因引进合作方共同开发等原因导致万科在项目中所占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