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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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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9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钧达转债”的议案》

公司A 股股票(股票简称:钧达股份、股票代码:002865)自2021 年11月23 日至2022年1 月4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钧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经表决,董事会同意行使“钧达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将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钧达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钧达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详见2022年1月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通过江西产交所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上饶市宏富光伏产业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泰科技”)47.35%股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捷泰科技3.65%股权。上述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持有捷泰科技51% 股权,捷泰科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优化融资结构,拓宽长期且稳定的融资渠道,会议同意公司向九江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收购捷泰科技51%股权的部分交易价款,并以公司持有的捷泰科技股权作为质押担保,捷泰科技、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购贷具体贷款期限、利率及还款安排等具体事项以后续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贷款银行及相应额度、期限和利率、签署有关与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协议等。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28050 债券简称:钧达转债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钧达转债”赎回实施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钧达转债”赎回登记日:2022年1月27日

2、“钧达转债”赎回日:2022年1月28日

3、“钧达转债”赎回价格:100.2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6%,且当期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2年2月9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年2月11日

6、“钧达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年1月28日

7、“钧达转债”拟于2022年1月28日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钧达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钧达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届时发布的“钧达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8、根据安排,截至2022年1月2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钧达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钧达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钧达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9、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2年1月27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钧达转债”,将按照100.21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的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3号”《关于核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公开发行了3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641号”文同意,公司3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2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钧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50”。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钧达转债”自2019年6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为2019年6月14日至2024年12月10日。“钧达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1.74元/股;因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钧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自2019年7月22日起“钧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21.59元/股;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钧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自2019年8月27日起“钧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21.66元/股;因公司股票已经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在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钧达转债”当期转股价的85%(21.66元/股×85%=18.411元/股)的情形,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钧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自2020年3月16日起“钧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4.93元/股;因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钧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自2020年6月17日起“钧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4.83元/股;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钧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自2020年10月15日起“钧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4.85元/股;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钧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自2021年5月26日起“钧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4.80元/股;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钧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自2021年11月26日起“钧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4.81元/股。综上,截至目前公司“钧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4.81元/股。

公司A股股票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2年1月4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钧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9.25元/股),已触发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钧达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钧达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将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钧达转债”。

2、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钧达转债”赎回价格为100.21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每张面值100 元);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1.6%;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1年12月10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2年1月28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即49天(算头不算尾)。

据此计算: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100*1.6%*49/365=0.21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1=100.21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对于持有“钧达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168元;对于持有“钧达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1元;对于持有“钧达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1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年1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钧达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告三次,通告“钧达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2年1月28日起,“钧达转债”停止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钧达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钧达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届时发布的“钧达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年1月28日为“钧达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2年1月2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钧达转债”。

自2022年1月28日起,“钧达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钧达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2年2月9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6)2022年2月11日为赎回款到达“钧达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钧达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郑彤、蒋彩芳

电话:0898-66802555

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三、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钧达转债”的情况

在本次“钧达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7月4日至2022年1月4日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交易“钧达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钧达转债”自2022年1月28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钧达转债”流通面值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情形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钧达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钧达转债”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钧达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钧达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钧达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五、备查文件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05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攀钢钒钛,证券代码:000629,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六)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目前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正在编制过程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会按照规定发布业绩预告,公司2021年度业绩信息并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三)《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至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09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044)。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8)。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73,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3%,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999,5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9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1,670,10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917,526股)。

4、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2-001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2-001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5,000 万元-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7.68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 6月2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累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5,317,772股,占公司截至当前总股本的0.49%,最高成交价为20.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2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528,840.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7月27日)前5个交易日(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77,028,254股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的“地面数字电视700兆赫频率迁移项目子项目1:地面数字电视发射机、多工器货物及服务”的中标单位,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地面数字电视700兆赫频率迁移项目一一子项目1:地面数字电视发射机、多工器货物及服务;

2、招标单位: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

3、中标金额:86,983,300.00元人民币;

4、项目实施区域:云南省。

二、招标单位基本情况

名称: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许秀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05417D

注册资本:1458.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年10月04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3号

登记机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咨询、勘察、监理、承包、服务;进出口业务;承担国内环境影响评价;广播电影电视通信专用设备和建设工程设备、材料的研制、开发、组织生产、服务、销售、维修、检测(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会议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是国家广播电视电影总局出资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招标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是对公司技术研发、生产质控、交付运营等能力的认可,中标项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中标项目后续的有效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中标项目尚未签署正式合同,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以与招标单位后续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6日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0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2-002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土地收储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土地收储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毕于东先生的通知,获悉毕于东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内容中计算比例合计数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收储通知的具体情况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交运集团兴山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山客运公司”)于近日收到兴山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下发《关于收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所有权的函》,全文如下:

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古夫镇仿汉街片区征迁工作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21〕27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古夫镇仿汉街片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征迁工作筹备会议备忘录》(备忘录〔2021〕5号)精神,由于棚户区改造,县人民政府要对贵公司所属地块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现我中心拟对贵公司所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等资产进行收储,请贵公司予以支持配合。

二、相关资产情况说明

此次列入土地收储范围的地块位于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294.98平方米,收储土地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为2,254.5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信息如下: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兴山客运公司主要经营兴山一宜昌城际公交、兴山城市城乡公交等客运业务,其办公、营运、车辆停靠等经营场所属于本次收储范围。郑万高铁配套公铁换乘站正在建设中,预计将于2022年6月与郑万高铁开通运行同步开始运营。根据兴山县安排,在2022年6月之前,兴山客运公司将继续在现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客运公交线路发班站点维持不变,待郑万高铁开通运行后,兴山客运公司主要经营场所将搬迁至郑万高铁配套公铁换乘站,因此,本事项对兴山客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土地收储及搬迁事项尚未形成明确的正式方案,相关收储协议尚未签署,目前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根据土地收储及搬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案文件

《兴山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关于收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所有权的函》。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5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本次减持前持有本公司218,697,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1%,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哈投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49号)。截至2022年1月5日,中国华融本次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0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中国华融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与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特殊目的企业“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原暂定名,以下简称“基金”)(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39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各合作方签署了合伙协议,并完成了上述基金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了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为“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50号公告)。

二、投资基金进展情况

1、基金备案情况

2022年1月4日,该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相关信息如下:

备案编码:SSZ324

基金名称: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2年1月4日

证书打印日期:2022年1月5日

2、基金首期出资情况

该基金已完成首期资金募集,各合伙人首次实际出资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2-00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吕向阳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手续。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吕向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投资控股”)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

注1:截至公告披露日,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89.5%和10.5%的股权,吕向阳先生与融捷投资控股为一致行动人。

三、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吕向阳先生和融捷投资控股累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股份质押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购股权事项概述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拟收购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和河南拓之诚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通达新材料”)20%和5%的股权。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通达新材料2021年9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扣除审计日后向股东分配的净利润后的余额为定价依据,收购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和河南拓之诚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目标公司20%和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目标公司60%的股权,目标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二、交易进展情况

1、通达新材料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了股东变更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81MA4515YE9M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史家湾工业区(310国道与539交叉处东北角)

法定代表人:陈浩哲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设立时间:2018年03月2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变更前后对照表

三、备查文件

《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