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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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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202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

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协商,华宝证券自2022年1月7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下列基金相关份额,并同步开通下列部分基金相关份额在华宝证券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具体时间、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基金的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关于上述基金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代销机构所有。

3、关于上述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

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协商,中金财富自2022年1月7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聚利债券,A类份额基金代码:007262;C类份额基金代码:007263)、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A类份额基金代码:005974;C类份额基金代码:005975)与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简称:东方红信用债债券A,基金代码:001945),并同步开通上述基金相关份额在中金财富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2年1月7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中金财富办理上述基金相关份额的开户、申购、赎回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为10元,无级差。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公司网站:www.ciccwm.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具体时间、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基金的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关于上述基金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代销机构所有。

3、关于上述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因执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造成。本次转增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本公司”或“公司”)总股本由421,754,014股增加至843,508,028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发生变动。

2、截至目前,本次转增的421,754,014股股票已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证券账户(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管理人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及时将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过户至债权人和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山乐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乐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为(中山乐兴的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先生。

索菱股份于前期被债权人申请重整。2021年11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裁定受理深索菱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11月29日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和《关于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2021年12月27日,管理人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21)粤03破59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索菱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索菱股份重整程序。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根据深圳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以索菱股份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421,754,014股。转增后,索菱股份总股本将增至843,508,028股。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180,000,000股用于引入投资人,剩余241,754,014股用于抵偿索菱股份和广东索菱的债务。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不调整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的股份已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2年1月4日上市。具体详见《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不作调整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因公司执行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本次转增已实施完成。截至目前,本次转增的421,754,014股股票已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证券账户(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管理人本次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待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将自动注销。代持股份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管理人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及时将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过户至债权人和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实施完毕后,相关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表:

备注:1、根据肖行亦先生与萧行杰先生2019年12月25日签订的《关于放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的声明与承诺》,肖行亦先生与萧行杰先生已放弃该部分股份的表决权。

2、2021年12月23日,汤和控股与中山乐兴签署《表决权委托和一致行动协议》,自本次投资所涉1.3亿股股份登记至汤和控股证券账户之日起,汤和控股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将全部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对应的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委托中山乐兴行使。

3、转增后“其他股东”包含本次重整过程中的相关债权通过索菱股份转增股票受偿的债权人。

4、因中山乐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建华建材”)对索菱股份享有债权,如果中山乐兴及建华建材在本次索菱股份重整过程中相关债权通过索菱股份转增股票受偿,中山乐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索菱股份股票数量和占比将进一步上升。

5、因深圳高新投对索菱股份享有债权,如果深圳高新投在本次索菱股份重整过程中相关债权通过索菱股份转增股票受偿,深圳高新投持有索菱股份股票数量和占比将进一步上升。

6、汤和控股以及深圳高新投作为重整投资人承诺认购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限售 36 个月。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山乐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为(中山乐兴的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先生。根据有关规定,中山乐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在中山乐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索菱股份重整过程中作为债权人获得的转增股票以及作为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票过户至其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尽快根据相关规定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后,重整投资人深圳高新投应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在深圳高新投在本次索菱股份重整过程中作为债权人获得的转增股票以及作为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票过户至其指定的证券账户之日起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尽快根据相关规定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将在其他债权人在重整过程中获得的转增股票过户至其指定的证券账户之日起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尽快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由于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条规定,如果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2、目前,由于触及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及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2-00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216,419,200股,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216,419,2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100%,占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8.79%;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7,777,653股,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117,777,653股,占其所持有股票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实际控制人杨子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2,440,000股,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82,44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16%;实际控制人肖赛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70,560,000股,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70,56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6.1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多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进行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和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肖赛平女士、杨子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积极通过致电、函告等方式询征并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尽快核查上述司法冻结事项的详细情况,暂未获得相关回复。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止目前,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活动正常,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2、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继续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持沟通,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尽快核实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详细情况。

4、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未来被法院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二三四五,证券代码:002195)于2022年1月4日、1月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韩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韩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根据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5),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1,005,517.62元,目前2021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作详细披露。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公司已披露信息,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24日、2021年8月2日、2021年9月2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2日、2021年12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86,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4636%,最高成交价为4.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1元/股,成交总金额12,373,21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调整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调整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前债券评级:BBB+,主体评级:BBB+,评级展望:负面。

●本次调整后债券评级:BBB-,主体评级:BBB-。

●将花王股份及“花王转债”列入可能下调信用等级的负面观察名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资信”)对公司已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花王转债”,债券代码:113595)进行了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BBB+”,前次评级展望为“负面”;花王转债前次评级结果为“BBB+”;评级机构为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

远东资信于2022年1月4日出具了《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列入负面观察名单的公告》,将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BBB+下调至BBB-,将“花王转债”的信用等级由BBB+下调至BBB-,并将花王股份及“花王转债”列入可能下调信用等级的负面观察名单。

本次信用评级调整《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列入负面观察名单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2-00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2.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后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2021年3月11日至不超过2022年3月10日)。详情请参见公司2021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2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13,314,38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66%,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57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4.1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204,755,280.50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股份回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22-001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吴长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职务变动原因,吴长明先生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吴长明先生已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与其辞任相关的事宜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

根据《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由本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本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选举李淮茹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李淮茹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5日

附:李淮茹女士简历

李淮茹女士,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安徽迅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董事、党委委员,安徽省环宇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部经理、董事、总会计师,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5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21年12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2-00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 1 月 4 日收到股东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投资”)转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的《违约处置提示函》,提示众和投资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近期将被强制平仓,情况说明如下:

据《违约处置提示函》所述:众和投资与民生证券签订的《融资融券合同》,众和投资的信用账户在交易到期日未按约定偿还债务8,981,372.25元,民生证券根据合同约定近期将对众和投资信用账户内的部分担保物“ST浩源”(002700.SZ)股票进行强制平仓操作,以偿还所欠债务。股东众和投资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0,06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31%,该部分股份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是众和投资的法人,并持有众和投资62.72%的股权,因此众和投资是周举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督促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

郑州银行合同纠纷暨提起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

郑州银行合同纠纷暨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因合同纠纷事项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起诉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钱包好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近日收到郑州中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豫01民初1491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

被告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福州钱包好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诉讼请求

(1)判决确认原告和被告一、被告三分别于2017年9月21日、2018年2月1日签订的《差额补足协议》无效;

(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返还256,698,937.18元本金,并支付利息损失21,027,559.16元,以上暂合计277,726,496.34元;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公司尚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郑州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取得发明

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001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取得发明

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近日获得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两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一种用于矿山充填材料的激发剂及其制备方法

该项专利的专利权人是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近日收购了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膨润土车间资产组。该项发明专利属于公司收购的无形资产。公司正在进行该项专利权人由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的工作。公司收购其膨润土车间资产组的交易详见公司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2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一种实现铁矿低温反浮选的选矿工艺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生产工艺的改进、生产技术进步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助于保持公司技术的领先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21-118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采用的总股本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股份总数。)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手机业务销售能力持续提升,部分代理品牌销售业绩稳增,同时公司新业务模式稳步拓展,扩展了电子烟、3C智能终端等新品类,整体盈利水平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年度报告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