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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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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债券代码:163577 债券简称:20南瑞01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瑞”、“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30日以会议通知召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陈松林因公委托独立董事黄学良),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冷俊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松林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王小红女士,在本次授予日2022年1月5日前六个月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前)。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定暂缓授予王小红女士限制性股票6.08万股,待相关授予条件满足后再召开会议审议王小红女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除王小红女士暂缓授予外,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为2022年1月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9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942.06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1.04元/股。

因董事陈松林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4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63577 债券简称:20南瑞01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9号南瑞大厦A2-31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冷俊董事长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陈松林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方飞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实施本计划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本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和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本计划的时间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1议案名称:公司授予权益、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2议案名称:公司及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3议案名称: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4议案名称:本计划的变更、终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5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已披露了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

2、议案 1至议案4为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议案1至议案4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未出席会议,未参与投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闵鹏、吴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4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债券代码:163577 债券简称:20南瑞01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瑞”、“公司”)遵循《国电南瑞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国电南瑞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规定,针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2021年12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国电南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即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12月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表所列示的名单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公司副总经理尚学伟先生和公司总工程师王小红女士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均尚未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和正常的个人资金需求而做出的操作,交易时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4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债券代码:163577 债券简称:20南瑞01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日:2022年1月5日

● 首次授予数量:3942.06万股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意见。

2、2021年12月18日,公司公布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1年12月18日,公司公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家电网公司批复的公告》。激励计划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批复。

4、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布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在公司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9日。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月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公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2年1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均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事会或者审计部门对上市公司业绩或者年度财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

(3)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的;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3)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

(4)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5)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6)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7)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8)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0)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

(1)公司授予业绩考核条件

2020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2020年较2019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2020年ΔEVA大于0。

(2)公司授予业绩考核条件完成说明

公司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39%,高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13%的目标值,且高于同行业对标企业50分位值7.66%;2020年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11.75%,高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10%的目标值;2020年ΔEVA大于0。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王小红女士,在本次授予日2022年1月5日前六个月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前)。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定暂缓授予王小红女士限制性股票6.08万股,待相关授予条件满足后再召开会议审议王小红女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

除王小红女士暂缓授予外,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为2022年1月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9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942.06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1.04元/股。

(三)关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除暂缓授予王小红女士6.0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安排外,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年1月5日

2、首次授予数量:3942.06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299名

4、首次授予价格:21.04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96个月。

(2)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限制性股票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36个月后分四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1/4、1/4、1/4、1/4,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相应考核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7、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公司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3、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王小红女士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在本次授予日2022年1月5日前六个月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董事会对王小红女士6.0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1月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9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942.06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暂缓授予王小红女士6.08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除王小红女士在未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发生卖出公司股份行为外,其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月5日,首次授予日公司收盘价为37.64元/股。经测算,首次授予的3942.06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成本为65,438.20万元,该成本将在本计划限售期、解除限售期内进行摊销,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每年摊销金额如下:

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如下:国电南瑞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授予日的确定等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日的确定等首次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实施的法律障碍。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限制性股票登记等事项。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国电南瑞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对象及首次授予数量的确定均符合相关法律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后,尚需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4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公告编号:临2022-005

债券代码:163577 债券简称:20南瑞01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瑞”、“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2月30日以会议通知召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宗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1月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9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942.06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暂缓授予王小红女士6.08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0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2年1月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荣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设定信托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备查文件

1、荣盛控股《关于我公司所持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0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0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00一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为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廊坊佳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6日一1月7日上午9点一12点,下午1点一5点。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月7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人:张星星,梁涵。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6”,投票简称:“荣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一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或“回避”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〇二二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22年1月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债券代码:155709 债券简称:19上汽01

债券代码:155847 债券简称:19上汽0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汽集团”)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1-054号公告《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26,49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68%,购买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21.48元/股,购买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19.0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1,060,125.4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2-00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向郑述海先生发出《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决定聘任郑述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聘书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郑述海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真号码:0535-6729055

邮 箱:zshab@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 年 一 月 六 日

附件:

郑述海先生简历

郑述海,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山东招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金奥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目前,郑述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

公司收到意见落实函后,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意见落实函中所列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核查,并按意见落实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根据相关要求对意见落实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获得

2022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2-001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获得

2022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民航发展基金用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场航线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51号)相关规定,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直通航”)申请2022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020年7月一2021年6月)。2022年1月5日,海直通航收到2022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7,540,000元。

上述补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规定将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此次获得的补贴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以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