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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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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2-0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5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8,000万元-36,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1月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及《关于回购股份事项中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及金额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1.515元/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5元/股(含),将回购金额区间由18,000万元-36,000万元调整为33,000万元-6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回购金额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区间由33,000万元-66,000万元调整为66,000万元-1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1年1月27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2,009,374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531%,最高成交价为24.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47元/股,成交总金额48,218,793.83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11月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24,863,08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942%,最高成交价为34.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48元/股,成交总金额661,249,972.28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等相关内容均符合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对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均及时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除上述主体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4,863,087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24,863,087股,前次回购股份数量1,895,900股,合计回购股份数量26,758,987股,共同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制定与实施,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按照截至2022年1月4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现有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现有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且全部锁定,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2、假设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各种不可抗力未能成功实施而相应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6,758,987股,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七、本次回购合规性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09,830,000股的25%,即 27,457,500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3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赵亚青先生、赵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0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选举杨云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上述各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杨云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游昌乔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杨云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勇先生为董事会秘书(陈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审查);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勇先生为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林鹏彬先生为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4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22年1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申晨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0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邱健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22年1月5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5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8日、2021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2022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杨云先生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杨云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对外披露的2021-057号公告);

2、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各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对外披露的2021-057号公告;

3、根据公司董事长杨云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游昌乔先生担任总经理(游昌乔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1-057号公告);

4、根据公司董事长杨云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勇先生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游昌乔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勇先生担任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林鹏彬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勇先生、林鹏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5、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邱健女士担任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

上述人员任期自2022年1月5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勇,男,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水运经济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南华和平医院管理(湖南)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曾于1996年至2014年期间,先后任职于湖南证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方正证券党委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陈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 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实,陈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鹏彬,男,1973年出生,毕业于中南工学院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1997年7月至1998年9月,在核工业中南地质局从事会计工作;1998年10月至2004年9月,在湖南证券(后更名为泰阳证券)工作,历任营业部员工、服务部主管、财务主管等职务;2004年10月至2014年6月,历任方正证券营业部专员、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公司总部部门高级经理、部门总监;2014年7月起,曾任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办公室副主任;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曾任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林鹏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实,林鹏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2-002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56,000元“宁建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1,54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2%。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公司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539,944,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8963%。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4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4,000.00万元。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33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宁建转债”,债券代码“113036”。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宁建转债”自2021年1月1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4.86元/股。

2021年6月24日,公司实施完成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宁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86元/股调整为4.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建工关于“宁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56,000元“宁建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1,54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2%。其中,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累积已转股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累积转股数为21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为0.00002%。

(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539,944,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8963%。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咨询电话:0574-87066873

传真:0574-87888090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2-003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中经云股权转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事项概述

2021年4月,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建工”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工程”)与贺州市融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贺州融美”)、孙茂金及本公司签署《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建工工程以3.84亿元价格向孙茂金指定方贺州融美转让建工工程因增资形成的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云”)15%股权,上述协议已经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前述《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受让方最晚付款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届时将根据受让方款项支付的情况按协议约定的方式确定建工工程实际转让的中经云股权及与之相关的本公司需要以1元转让的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中经云控股股东,以下简称“融美合伙”)的财产份额。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8月1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5号院6号楼一层101室

法定代表人:孙茂金

注册资本:14470.59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076600643D

主营业务: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二)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情况

中经云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交易事项进展概述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建工工程共计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亿元整。根据《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建工工程最终确认的中经云转让股权比例为:1亿元÷3.84亿元×15%=3.906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建工工程持有中经云股权比例为18.6278%。

宁波建工应以壹元转让的融美合伙财产份额比例=(3.9062%÷15%)×9.4%=2.4479%,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融美合伙的财产份额为26.9521%。

本次股权实施后,本公司将持有中经云控股股东融美合伙26.9521%财产份额,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工工程持有中经云18.6278%股权,公司直接加间接持有中经云32.3684%股权,公司仍为中经云重要股东。中经云的发展壮大有利于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将继续支持中经云的运营发展。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1年12月经营数据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主要板块2021年12月经营数据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主要板块销量数据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为各主要板块全口径数据,未经合并抵消和审计。受去年同期市场表现强势影响,12月国内造纸板块销量同比有所下滑,环比上涨31.88%。2021年公司国内造纸、包装板块累计销量持续增长,行业综合竞争力逐步增强。

二、其他说明

本次2021年12月经营数据快报为公司自愿披露,公司将持续按月披露月度经营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15,530,000元“鹰19转债”转换成公司A股普通股或回售,其中“鹰19转债”累计转股金额为15,529,000元,累计回售金额为1,000元;累计已有53,841,000元“山鹰转债”转换成公司A股普通股或回售,其中“山鹰转债”累计转股金额为53,832,000元,累计回售金额为9,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鹰19转债”和“山鹰转债”累计转股数为20,825,87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45%。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鹰19转债”金额为1,844,470,000元,占“鹰19转债”发行总量的99.17%。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山鹰转债”金额为2,246,159,000元,占“山鹰转债”发行总量的97.66%。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鹰19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5号)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公开发行总规模为18.6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债券期限为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306号文同意,公司18.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鹰19转债”,债券代码“110063”。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鹰19转债”自2020年6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3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21年7月5日起,“鹰19转债”转股价格由3.30元/股调整为3.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6)。

(二)“山鹰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2号)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公开发行总规模为23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债券期限为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54号文同意,公司2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山鹰转债”,债券代码“110047”。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山鹰转债”自2019年5月2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34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21年7月5日起,“山鹰转债”转股价格由3.34元/股调整为3.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6)。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分别有9,000元“鹰19转债”和25,000元“山鹰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鹰19转债”和“山鹰转债”合计转股数为10,332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鹰19转债”和“山鹰转债”累计转股数为20,825,87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4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鹰19转债”金额为1,844,470,000元,占“鹰19转债”发行总量的99.17%。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山鹰转债”金额为2,246,159,000元,占“山鹰转债”发行总量的97.66%。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2376587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安浦路645号滨江国际6号楼。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 2022-001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3,96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795,2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9,463,763.5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331,436.42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2月2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勤信验字[2021]第006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备注:以上募集资金账户存储金额包含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武佩增、王二鹏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若丙方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将盖有丙方公章的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被更换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所有相关授权自动失效。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5、乙方按月(每月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甲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丙方;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未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但甲方应及时与相关方签署新的协议并公告。

8、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5日,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已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2年1月5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相关理财协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2022 年第 6 期人民币公司银利多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三个月

4.产品起息日:2022 年 1月5日

5.产品到期日:2022 年 4月5日

6.预期净年化收益率:1.50%/年

7.投资金额:6,000万元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产品说明书;

2.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