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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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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80 证券简称:浙江自然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

●委托现金管理金额:两笔5,000万元,共计人民币10,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期限:分别为92天、93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年6月5日披露的《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0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8.09万股,发行价格为31.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8,775.2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325.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449.64万元。2021年4月2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609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三)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产品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产品金额、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进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关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2、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为保本保最低收益型产品,产品期限分别为92天、93天,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0.445%。上述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未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28.0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72,449.64万元。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保最低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20029)

●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公司已将本金及收益全部归还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7月24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春光科技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本金部分纳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者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取决于观察日北京时间14点彭博页面“BFIX”公布的EURUSD即期汇率。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90天,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上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此次购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是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由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审慎决策。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系保本型,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926,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和为41,748.56万元,本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例为11.98%。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预计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2-002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反诉原告

● 涉案的金额:14,791,84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新百”)于2021年9月24日下午收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与青海新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青海新百支付拖欠工程款及相关逾期付款利息等金额共计80,753,392.0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21-048号))。

青海新百于近日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反诉状》。

反诉原告: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宁市城区五四大街45号,法定代表人:高学忠,该公司总经理

反诉被告: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一路鹏益花园1号裙楼三层,法定代表人:叶玉敬,执行董事

二、诉讼的事实和理由

反诉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装修工程合同、景观工程合同、亮化工程合同合法有效,反诉原告依约履行了工程款支付义务,反诉被告迟延竣工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反诉被告怠于履行工程结算义务,应以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结算报告作为本案工程结算依据,对于反诉原告超付工程款项及利息损失以及第三方造价咨询费用损失等,反诉被告应当予以偿付。现反诉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等规定向贵院提起反诉,请求贵院将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以维护反诉原告的合法权益。

三、反诉请求

1.判令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返还超付工程款8,488,465元;

2.判令反诉被告赔偿反诉原告超付工程款产生的利息损失3,709,836元(以8,488,465元为基数,支付自2013年8月26日起至判决确认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其中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暂计算至反诉之日);

3.判令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支付迟延竣工违约金1,576,801元;

4.判令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偿付工程造价咨询费1,016,738元;以上四项合计14,791,840元;

5.反诉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反诉被告承担。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该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关注诉讼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反诉状。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2-00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各类补助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自2021年10月14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共计797.20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元

注:以上补助的主要相关政府批文

1、银川市商务局和银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银川市51015生活服务圈品牌连锁便利店项目补贴资金的批复》;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58号)。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671.95万元(与收益相关),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按形成资产的折旧年限摊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各项政府补助(含往年政府补助递延收益)影响公司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2月31日损益797.20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注册会计师最终审计为准。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5日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1、借力于齿轮制造领域国产替代进口的加速和主机厂将齿轮零部件外包给专业厂家的趋势愈发明显,公司多个优质项目进入快速爬坡阶段,战略布局的产能逐步得到释放;2、凭借多年来在高端齿轮领域的储备与深耕,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齿轮领域抢得了市场先机,推动了行业集中度的提高,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持续地提升和行业的蓬勃发展,不断地推动公司业绩的增长;3、公司致力于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有效地推动制造能力的提升与单位成本的下降,并实现在质量、交期、成本上的竞争优势,使得客户粘性进一步加强,从而推动了业绩的稳步增长。

四、其他说明

本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2021年度,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为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70,000万元额度(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8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双环传动(嘉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重庆神箭汽车传动件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5,000万元)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同时,部分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额度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2021-03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重庆神箭汽车传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神箭”)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587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最近一期指2021年9月30日。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神箭汽车传动件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301.13万元

法人代表:李水土

成立时间:1999年7月(2017 年7月13日改制)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牡丹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开发、制造、销售各种轻型车传动件、微型车传动件、农用机械车传动件、电动车传动件;工程车传动件,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及各种机械零部件;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机械设备、钢材、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货物进出口;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65%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66,158.36万元,净资产为20,807.8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6,499.94万元,净利润为838.96万元。(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6,770.56万元,净资产为22,344.58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34,013.88万元,净利润1,448.89万元。(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重庆神箭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受益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承租人:重庆神箭汽车传动件有限责任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2,587万元

6、主合同:受益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编号为2021PAZL0103166-ZL-01的《售后回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协议等)。

7、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8、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受益人同意主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9、其他:保证人按主合同约定的租赁成本的65%的比例就承租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债务向受益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既:保证人因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连带保证责任而向受益人支付款项(除违约金外)的限额为人民币2,587万元,但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及保证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未包括在前述限额内,如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受益人支付违约金的,则保证人按照承租人应付违约金金额的65%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人按照本合同应向受益人支付违约金的,则保证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予以支付。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重庆神箭提供担保,因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持股比例相对较低,故未同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对本次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因此未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31,165.23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30,00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101,165.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7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01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6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一、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其中15,000万元于2022年1月4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建工转债累计转股金额为226,000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占建工转债发行总量的0.01361%,累计转股数为49,279股,占建工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0272%。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建工转债金额为1,659,774,000元,占建工转债发行总量的99.98639%。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3号),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2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6,600,000张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16.60亿元,期限六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5号文同意,公司16.60亿元可转债于2020年1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建工转债”,债券代码“110064”。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建工转债自2020年6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4.65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建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65元/股调整为4.57元/股。详情请参阅公司披露的“临2020-047”号公告。

2. 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建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57元/股调整为4.53元/股。详情请参阅公司披露的“临2021-056”号公告。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建工转债累计转股金额为226,000元,占建工转债发行总量的0.01361%,累计转股数为49,279股,占建工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0272%。其中,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建工转债转股金额为39,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8,602股。

(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建工转债金额为1,659,774,000元,占建工转债发行总量的99.98639%。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咨询电话:023-63511570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