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2-003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林永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对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林永裕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进行了预披露,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林永裕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两种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5,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0%)。

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对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收到股东林永裕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二)》(以下简称“《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31日,林永裕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林永裕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2021年4月、2021年6月林永裕先生将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转到个人名下直接持有而取得的股份,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为15.94元/股至15.97元/股。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林永裕先生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相关数据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林永裕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林永裕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本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林永裕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亦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林永裕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二)》。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股东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席刚、朱川、李红梅、林永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收到股东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李红梅女士、林永裕先生分别出具的《席刚买卖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告知函》《朱川买卖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告知函》《李红梅买卖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告知函》《林永裕买卖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告知函》(以下合称为“《告知函》”),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李红梅女士、林永裕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3,867,50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459%)、855,65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87%)、85,37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98%)、792,60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14%),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李红梅女士、林永裕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其各自持有股份总数的25%。

以上减持计划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根据《告知函》内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席刚先生和朱川先生因参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资金筹集通过融资完成,本次减持计划主要用于归还借款。林永裕先生和李红梅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减持部分公司股票。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林永裕先生、李红梅女士均表示,本次减持计划系个人资金需求,不影响其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信心。作为公司董监高,其亦会持续勤勉尽责,努力推动公司战略实施和规划达成,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原间接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本次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李红梅女士、林永裕先生分别计划减持累计不超过3,867,50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459%)、855,65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87%)、85,37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98%)、792,60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14%),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其各自持有股份总数的25%。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李红梅女士、林永裕先生计划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债转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2017年9月13日,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李红梅女士、林永裕先生,作为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在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如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对于已作出上述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不会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李红梅女士、林永裕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李红梅女士、林永裕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股东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李红梅女士、林永裕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席刚先生出具的《席刚买卖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告知函》;

2、朱川先生出具的《朱川买卖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告知函》;

3、李红梅女士出具的《李红梅买卖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告知函》;

4、林永裕先生出具的《林永裕买卖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15-15:00。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安联锐视二期大楼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上述议案(一)为特别决议议案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19日8:30-17: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安联锐视。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①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①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和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908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5)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申雷,联系电话:0756-8598208,传真号码:0756-8598208-802,通讯地址: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董事会办公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为做好疫情防控,保障会场安全,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珠海市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做好健康筛查。进入会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七、备查文件

(一)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附件

附件一: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一: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42

2.投票简称:安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内容的相同)。2.填妥并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登记时间内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

附件三: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以下称为代理人)代表 □本人□本公司 出席贵公司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 □本人□本公司 于下表所列示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 □本人□本公司 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代理人 □享有并且可以□不享有且不可以 表决权,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 □本人□本公司 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名称/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卡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28 证券简称:多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转债代码:113604 转债简称:多伦转债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发食品”)近期二级市场交易换手率显著高于公司前期水平和同行业公司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业绩下滑风险:截至2021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58.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099.35万元,公司存在业绩下滑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进展风险: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已解除限售,并于2021年12月29日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18,000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惠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发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53,848,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9%;惠发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15,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7.86%,占公司总股本的8.58%。

公司实际控制人惠增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6,346,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8%;惠增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26,67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3.38%,占公司总股本的15.25%。

●股东存在减持计划尚未完成风险: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了《惠发食品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0),股东正和昌投资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减持方式减持不超过1,718,73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集中竞价减持期间为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6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的减持方式减持不超过3,437,46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5月17日,目前股东正和昌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4日、1月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1.2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18,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10%,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29日。

除此之外,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惠发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惠增玉、赵宏宇书面函证核实,截止目前,除公司已披露的上述事项之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上述股票异常交易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近五个交易日二级市场交易换手率显著高于公司前期水平和同行业公司水平(详见下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近5个交易日平均换手率为7.48%,12月22日至12月28日5个交易日平均换手率为2.29%,近期换手率显著高于前期平均水平。

(二)业绩下滑风险

截至2021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58.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099.35万元,公司存在业绩下滑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无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四)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已解除限售,并于2021年12月29日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18,000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惠发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53,848,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9%;惠发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15,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7.86%,占公司总股本的8.58%。

公司实际控制人惠增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6,346,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8%;惠增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26,67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3.38%,占公司总股本的15.25%。

(六)股东存在减持计划尚未完成风险

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了《惠发食品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0),股东正和昌投资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减持方式减持不超过1,718,73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集中竞价减持期间为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6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的减持方式减持不超过3,437,46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5月17日,目前股东正和昌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苏州银行南京分行、南京银行江宁科学园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9,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3个月、95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的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0年8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公开发行了6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49.43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250.57万元。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20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129号《验资报告》。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五)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说明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66)、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009)均为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总计19,000万元,占2021年第三季度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1.84%。本次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的影响。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2-001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都工业园区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贤海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郜翀先生、宗永进先生、王建明先生、何娣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魏新女士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1-2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周贤海均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共计187,128,300股,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晶、张屠思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的股票数量为200股。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期间为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11月17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期间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16日,现将激励计划2021年第四季度的自主行权(以下简称“本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激励计划,并进行了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期权授予。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2月3日、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2021年11月8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调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股票期权数量,批准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行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第四季度行权数量

(二)行权股票来源情况: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2021年第四季度共2名激励对象行权。

(四)行权价格:395.09元/股。

三、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021年第四季度,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200股。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1年第四季度,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的行权股票数量为200股,共募集资金7.90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