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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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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公告

202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凯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2022-001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应设7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夏宁先生、解长青先生、孙蕾女士、王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盛明泉先生、安广实先生、张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续担保的议案

公司以前年度为深圳市国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中有67,461.83万元至2022年1月到期。公司拟为深圳国显提供57,809.33万元续担保,担保有效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担保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深圳国显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深圳国显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我公司与其小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月21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

候选人简历

夏宁,男,1968年生,中共党员,大专,高级工程师。曾在蚌埠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部长、副总经理。现任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党委书记。

解长青,男,1983年生,中共党员,本科。曾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业务主管、业务经理,中建材玻璃公司投资发展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孙蕾,女,1969年生,中共党员,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处长,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凯盛重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

王伟,男,198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助理、科技发展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盛明泉,男,1963年生,中共党员,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科研处处长。现任安徽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公司治理与资本效率研究院(学术研究机构)院长;兼职安徽建工、安凯客车、秦森园林、安徽凤凰及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

安广实,男,1962年生,硕士,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研究所副所长、讲师、副教授。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安徽省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兼职奥福环保、润成科技、昊方机电及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

张林,男,1964年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本科,律师,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曾先后在上海铁路局第一工程公司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蚌埠天平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曾任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兼职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票简称:凯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2022-002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国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显”)。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续担保金额57,809.33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88,969.29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以前年度有为深圳国显提供担保,其中有67,461.83万元至2022年1月22日到期。深圳国显近年来业务量大增,故申请公司继续为其提供57,809.33万元担保,以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本次续担保数额低于原担保数,故不会增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公司拟为深圳国显提供57,809.33万元续担保,担保有效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担保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深圳国显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深圳国显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我公司与其小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

2022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体7名董事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续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国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木兰

注册资本:9,000万元

住 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社区同富路9号厂房C、D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及配件、光电产品及配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软硬件的设计开发、信息咨询、系统集成等。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深圳国显公司总资产为318,571万元,负债总额为236,33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51,43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20,600万元),净资产为82,2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19%,营业收入388,681万元,实现净利润18,09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深圳国显公司资产总额348,210万元, 负债总额263,17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92,44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33,088万元),净资产总额85,038万元,资产负债率75.58%,营业收入366,010万元,净利润17,8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深圳市国显科技有限公司系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75.58%的股份,欧木兰等7位自然人持有其24.42%的股份。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深圳国显提供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担保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深圳国显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深圳国显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我公司与其小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公司深圳国显的担保,将主要用于满足深圳国显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被担保方为公司核心子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为深圳国显提供担保的目的是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风险是可控的。之前为深圳国显所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均能及时还贷解除担保,不存在逾期贷款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深圳国显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我们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续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2021年11月底,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22,918.4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全部为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50%。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1日

至2022年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4已于2022年1月6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可为复印件);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用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3、登记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552)4968015

传真:(0552)4077780

联系人:王伟 林珊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简称:凯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2022-004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下午15: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勇先生主持。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拟提名薛冰女士、冯金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候选人个人简历如下:

薛冰,女,1973年生,中共党员,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部长,蚌埠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航三鑫太阳能光电玻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审计法务部部长。

冯金宝,男,1979年生,中共党员,硕士,审计师、政工师。曾任莱阳长城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蚌埠方兴假日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蚌埠兴科玻璃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6日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2-002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顾林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75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顾林祥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193,069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若减持期间内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林祥、沈宝珠夫妇、控股股东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所持股票在上述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该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顾林祥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顾林祥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顾林祥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针对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实际情况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83号)核准,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包含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0,434,782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2.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63,999,998.3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95,043.48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0,904,954.84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7日出具了《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31539)。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已在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2年1月5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此次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注:存放资金金额为截至2021年12月16日金额,该金额包含尚未扣除的证券登记费。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1001560021137250000,截至2021年12月16日,专户余额为1,461,407,998.32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寰宇启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寰宇青岛集装箱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寰宇宁波物流装备改造项目、寰宇科技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及中远海发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莫太平、王都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三方同意,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经任何一方要求,争议将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北京仲裁。三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仲裁的裁决为终局的,对争议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2-001】

转债代码:113044 转债简称:大秦转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2-001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878,000元“大秦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16,534股,占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784%。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1,999,122,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73%。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及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3号)核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秦铁路”)于2020年12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20.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100.00元/张,共计32,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4 号文同意,公司 32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大秦转债”,债券代码“113044”。

根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大秦转债”自2021年6月1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7.66元/股。

2021年7月8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大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7.18元/股,自2021年7月8日起生效。内容详见2021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公告》。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大秦转债”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80,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1,12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748%。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878,000元“大秦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16,534股,占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784%。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1,999,122,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73%。

三、股本变动情况

四、其他

(一)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 咨询电话:0351-2620616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多项重大工程项目,中标金额总计为人民币120,143.90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第三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第三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21〕SCP302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30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成功发行了2021年度第三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证券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B股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资金使用时,公司及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时公告编号:2020-05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财务顾问主办人。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559 证券简称:老白干酒 公告编号:2022---001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土地收储及土地收储补偿款情况概述

2021年3月10日召开的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根据衡水市政府城市规划需要,公司位于河北省衡水市红旗南大街113号(南厂区)的土地由衡水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主要收储的资产有(一)土地:1、衡国用(2008)第0021号,面积186,679平方米,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2、衡国用(2008)第0023号,面积6,952.94平方米,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共计3,526.68平方米。经评估,上述涉及收储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共计27,382.4208万元。2021年3月10日,衡水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公司签订了《土地收购协议》,收购价款总计27,382.420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2年1月5日,公司收到上述全部土地补偿款27,382.4208万元。

二、本次交易及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本次土地收储获得补偿款人民币27,382.4208万元,经测算,利润总额约为2.07亿元,将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具体金额最终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