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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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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5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明路266号天桥起重研发大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龙九文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8,280,6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997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90,358,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142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921,9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82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7,796,0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15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严新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37,515,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8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17,030,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01%。

表决结果:严新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吉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37,515,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8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17,030,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01 %。

表决结果:王吉如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7,887,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9%;反对393,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0%;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只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7,402,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1%;反对393,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8 %;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只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表决结果:焦诗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3.《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4,020,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8%;反对393,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2 %;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只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关联股东中铝国际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53,866,933股未计入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总数。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3,535,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48 %;反对393,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1%;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关联股东中铝国际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53,866,933股未计入该议案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总数。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文立冰先生、彭龙先生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涉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安永华明《关于变更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周颖、张文庆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周颖工作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经安永华明安排,指派陈柏伊接替周颖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签字会计师为陈柏伊、张文庆。

二、本次变更涉及签字会计师的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陈柏伊,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及商务服务业。

2、诚信记录

陈柏伊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陈柏伊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变更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5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453,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19元/股,最低价为13.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47,125.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217.64万股且不超过2,350.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8.37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8)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02)。

二、首次实施回购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票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2年1月5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453,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19元/股,最低价为13.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47,125.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6日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剂产品氨酚氢可酮片获得美国FDA批准文号的公告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2-004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剂产品氨酚氢可酮片获得美国FDA批准文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美国FDA”)的通知,公司向美国FDA申报的氨酚氢可酮片的新药简略申请(ANDA,即美国仿制药申请,申请获得美国FDA审评批准意味着申请者可以生产并在美国市场销售该产品)已获得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1、药物名称:氨酚氢可酮片

2、ANDA号:214928

3、剂型:片剂

4、规格:5 mg/325 mg、7.5 mg/325 mg、10 mg/325 mg

5、申请事项:ANDA(美国新药简略申请)

6、申请人:普霖斯通制药有限公司(Prinston Pharmaceutical, Inc.)

二、药物的其他相关情况

氨酚氢可酮片主要用于缓解中度到中重度疼痛。氨酚氢可酮片由Abbvie研发,最早于1983年上市。当前,美国境内,氨酚氢可酮片的主要生产厂商有Mallinckrodt、Lupin、Amneal等;国内生产厂商目前仅有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2020年该药品美国市场销售额约35,828.37万美元(数据来源于IMS数据库)。

截至目前,公司在氨酚氢可酮片项目上已投入研发费用约535万元人民币。

本次氨酚氢可酮片获得美国FDA批准文号标志着公司具备了在美国市场销售该产品的资格。氨酚氢可酮片为美国管控类制剂产品,该产品ANDA文号的获取有利于扩大公司在美国管控类产品领域的市场,强化产品供应链,丰富产品梯队,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1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5,279,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交易总金额250,062,450.0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年1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金额下限为2.5亿元,上限为5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021年1月1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7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1.17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0.68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0,356,682.9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5,279,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成交的最高价为11.17元/股,最低价为8.0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的250,062,450.0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方玉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347,84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8.08%。

● 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方玉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份数量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00%。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方玉友先生将其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玉友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它说明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质押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6日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2-00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函告,获悉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凭证;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一002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收到安徽省瑞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真商业”,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佳集团”,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通知,三佳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解除了质押,瑞真商业质押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全部解除了质押。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截止目前,本次瑞真商业、三佳集团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42,925,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094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2-00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总计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65%,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676,560.9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8日、10月1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总计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65%,购买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3.72元/股,购买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3.5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676,560.94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1月6日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累计减持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2-001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累计减持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6.25%减少至5.18%。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接到股东王惠明反馈的股东减持情况信息。自2020年10月27日至2022年1月4日,其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其所持股份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6.25%减少至5.18%。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注:因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中涉及的转增股本,为便于比较,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按公司现有股份情况进行了复权。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 6 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一003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曾吉勇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董事长应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韩盛龙先生变更为曾吉勇先生。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曾吉勇先生,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不变,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04851719X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资本:106281.0324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04月22日

营业期限:1998年04月2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从事光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器件、光学元件、摄像头模组、触摸屏及液晶显示模组、手机及计算机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除证券、期货);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22-01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6 号)、2021年4月13日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35号)。

近日,公司收到德勤华永的《关于变更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赵海舟先生、鲍捷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内部工作调整,德勤华永指派注册会计师谢巍先生接替鲍捷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赵海舟先生、谢巍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和诚信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巍,于2011年加入德勤华永,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巍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15000吨ES复合短纤维项目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15000吨ES复合短纤维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产15000吨ES复合短纤维项目为公司2020年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获得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年产15000吨ES复合短纤维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使用10,692万元超募资金投入年产15000吨ES复合短纤维项目。并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对年产15000吨ES复合短纤维项目的追加投资额度3,127万元,追加后的投资总额为13,81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2021年10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年产15000吨ES复合短纤维项目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的公告》。

二、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年产15000吨ES复合短纤维项目已建设完成,进入调试运行阶段。公司将根据调试运行情况,优化装置及工艺参数,尽快实现该项目达产达标。

ES复合短纤维是生产热风无纺布的原料,年产15000吨ES复合短纤维项目的建成投产将有利于减少市场原料价格波动对产品的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丰富产品链,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三、风险提示

项目的调试运行到全面达产达标尚需一定时间,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生产的稳定性,但未来仍存在市场变化、政策变化、产品价格波动等影响,可能导致项目预计效益不能如期实现。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6证券简称: 嘉麟杰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嘉麟杰,股票代码:002486)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 4日、2022年1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价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的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1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欣龙控股,股票代码:000955)于2022年1月4日、1月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通过书面、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