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2-002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章第十二条之规定,确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在保证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形式审议表决,公司现有8名董事,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名,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选举王平先生为公司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3)。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王平先生个人简历
王平,男,1971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高新商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科技城生物医学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现已更名为“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736 证券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2-00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19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1日
至2022年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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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列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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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1月18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④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⑤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2)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1月18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
(3)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20楼
邮编:215163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12-67379025,67379092
传真:0512-67379060
六、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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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昌里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自上一进展公告日(2021年10月21日)起至本公告日(2022年1月6日)止,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金额累计为15000万元;赎回理财产品金额累计23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使用的理财产品额度为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品166;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一期产品14。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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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额度、投资品种及授权期限等事项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会同投资发展部的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季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管理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及授权额度的管理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受理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全程监督。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根据董事会决议事项,自上一进展公告日(2021年10月21日)起至本公告日(2022年1月6日)止,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光大银行昌里支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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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光大银行昌里支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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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如下:
1、光大银行:本产品为内嵌金融衍生工具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将募集的结构性存款资金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时以该笔定期存款的收益上限为限在国内或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权和互换等衍生交易形式)投资,所产生的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损益与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共同构成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
结构性存款挂钩标的包括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贵金属指数等。外汇衍生品主要是外币对之间的远期、掉期、期权交易,挂钩货币对主要是EURUSD、USDJPY、USDHKD、AUDUSD等,通过观察业务存续期或到期日外币对之间的即期汇率来确定到期利息。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投资履行了相关内部审批程序,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本金安全,风险可控,符合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并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为光大银行(股票代码:601818),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公司与该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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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自上一进展公告日(2021年10月21日)起至本公告日(2022年1月6日)止,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金额累计为15000万元。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89,971,756.81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66.72%,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4.41%。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公司通过阶段性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公司将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列示。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年报董事会召开前一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并结合自有资金现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额度用于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规定,我们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详见2021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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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尚未收回本金10000万元为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人离职、4人工作调动、1人退休、1人内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12名因2020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需改进(C),公司应予回购注销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售股票及预留部分首次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售股票的20%;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的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D),公司应予100%回购注销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售股票;2名因降职而将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锁部分按照降职后对应额度进行调整,回购原授予股票数量与调整后差额部分。公司对上述2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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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 2021年10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1年10月22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 2021年11月8日,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 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126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以上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在该申报时间内,公司没有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人离职、4人工作调动、1人退休、1人内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12名因2020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需改进(C),公司应予回购注销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售股票及预留部分首次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售股票的20%;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的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D),公司应予100%回购注销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售股票;2名因降职而将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锁部分按照降职后对应额度进行调整,回购原授予股票数量与调整后差额部分。公司对上述2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2,90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6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02,906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2,546,174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116613),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月10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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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尚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减资的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2022-001
B 900922 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096 证券简称:云天化 公告编号:临2022-006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3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月4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一一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汕头市潮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4MA52AQU98F
名称: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东北村牛路洋
法定代表人:张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9月27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城镇及农村污水处理;生态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提供污水处理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4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三项国家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三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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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实用新型专利的取得体现了公司的研发及创新能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护公司产品技术的领先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5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2020年7月8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6号),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6月,公司向1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34,253,637股,并于2021年7月2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登记托管手续。2021年12月28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限售股,合计93,977,546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1月4日。截至2022年1月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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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债的转股情况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23,000元“联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3,882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196,962,000 元 “联泰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31,665,16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股份总额的7.5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三、公司最新股本结构情况
综上,公司最新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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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审批程序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具体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21-004)。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京唐港支行签署协议,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1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1日及2021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临2021-014、临2021-026)。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已于近日到期收回,收回本金人民币11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2,460.13万元。根据结息情况,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获得收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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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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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没有未到期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963,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7%,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35,292,962.03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30日,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500-1,000万股,回购期限自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11月29日。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以及2021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25)。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7日实施首次回购,详见公司2021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3,963,7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7%,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62.99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55.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35,292,962.03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或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或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