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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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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202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作为正在履行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项目组于2021年12月14日-16日及12月21日-23日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经营状况以及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等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三会会议资料,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三会运作正常。在公司内控方面,2021年11月3日,针对公司涉及专网通信事项的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出具了采取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措施,2021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向公司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于涉及到专网通信相关业务的信息披露问题对公司以及董事长、财务总监、时任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由于专网通信事项被上交所以及北京证监局采取了纪律处分以及行政监管的措施,相关处罚决定作出后,保荐机构以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培训,公司强化了包括内部审计等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信息披露清单及文件、相关的三会文件等,并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并对高管就信息披露事项进行访谈。

针对公司涉及的专网通信业务,在回复上交所对公司发出的半年报问询函中提出的专网通信设备相关存货问题时,公司对专网通信设备由2021年中报最初披露的“采购行为”更正为“代为采购”,对相关财务信息也相应进行了差错更正,并于2021年9月29日公告了更正后的2021年半年报。同时根据上交所、北京证监局的专项现场核查,认定公司针对专网通信设备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相关风险揭示不及时,从而分别对公司给予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和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在专网通信事件发生后,持续督导机构以及律师对公司开展了信息披露相关的专项培训,督促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经营层对上市公司的相关运作规则和信息披露要求加深认识,在持续督导期间,持续督导机构也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督导,促进其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在其他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2021年度内的其他应收应付款项明细,并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保荐机构认为:佳华科技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台账、月度对账单,抽查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的原始凭证,询问了公司相关负责人关于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华科技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就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查询了公司相关财务报告,访谈了公司财务总监,取得并查阅了公司征信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重大的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行业及市场信息、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公司高管进行访谈,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三季报,2021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36,236.53万元,净利润为-535.75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476.30万元,同比出现由盈转亏的情况。经过了解,出现业绩下滑的原因为部分地方相关智慧城市或智慧环保项目推迟实施,导致前三季度收入确认金额减少,同时公司研发费用大幅上升,导致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对于该情况,保荐机构持续跟踪公司业务情况,并督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业绩预告等信息披露义务。

(七)针对专网通信事项的持续跟踪核查情况

2021年8月25日,佳华科技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本督导机构于8月26日前往佳华科技现场开展核查。针对专网通信事项,本督导机构履行了核查程序并于9月9日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1年9月9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半年度报告二次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2021年9月10日,上交所、北京证监局开始对公司开展专网通信业务相关交易现场检查,本督导机构于9月10日前往佳华科技现场,针对问询相关问题开展核查工作,并配合监管机构现场检查工作。9月29日,保荐机构就公司专网通信事项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1年11月3日,上交所针对公司专网通信事项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了通报批评的处分决定。2021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由于涉及到专网通信相关业务的信息披露问题,北京证监局对公司以及董事长、财务总监、时任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针对公司该专网通信事项,本督导机构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问询,及时向公司了解专网通信相关存货的利用、库存等相关情况,并督促公司依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风险及处置进展。

2021年11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号):截至2021年11月20日,子公司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罗工业”)未收到宁波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一代”)就公司向其发出通知函的回复,因此太罗工业与新一代之间的《购销(加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自动解除,同时,太罗工业已于2021年11月18日与哈尔滨综合保税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综保”)签署《终止协议》,太罗工业与哈综保签署的《购销(加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解除。

太罗工业与上述两家客户签订《购销(加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后,截至目前尚未交付货物,合同解除后太罗工业将不再继续履行交货义务。本次交易的解除将导致该批代采购原材料转入存货核算。特别地,公司在公告中提示,就太罗工业解除与新一代签署的《购销(加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事宜,若新一代对合同的解除提出异议,其可能对合同解除事项提起诉讼,鉴于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太罗工业可能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

根据保荐机构询问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存货的后续处置事宜,如未来签订了销售合同(或中标)后,将根据具体金额以及重要性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将监督公司在财务报告中及时对这批存货的可变现价值予以合理的评估,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足额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保证公司相关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经过本次现场检查,本督导机构提请公司注意以下事项:在编报年度报告时,对专网通信设备的存货可变现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足额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保证公司相关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本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本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佳华科技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能够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备查资料,能够如实回答保荐机构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为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1、在公司治理以及内部控制方面:由于专网通信事件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了主管机关的处罚以及纪律处分,在该事件后,各中介机构加强了对公司相关内容的培训,未来也将持续跟踪公司在信息披露以及内部治理方面的相关义务履行情况。2、经营业绩方面:由于部分地方相关智慧城市和智慧环保项目的推迟实施,导致前三季度收入确认金额减少,同时公司研发费用大幅上升,导致公司三季度业绩出现下滑,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关注业绩变化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义务。3、在募集资金情况方面,公司目前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目前未发生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4、在专网通信专题事项方面,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处理相关设备,保荐机构将持续敦促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40,312,88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8号)核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00,000股,并于2019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35,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5,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3名股东,分别为上海华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涧投资”)、吴怀磊、吴佳。上述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140,312,880股,将于2022年1月11日(周二)全部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5,000,000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如下变化:

1、2019年5月,2018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6,000,000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6,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2,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4,000,000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2、2020年1月,部分股东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2020年1月13日,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北岸智谷海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海邦巨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华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灿、唐全荣、王立普、谢卫华、黄晓红、HuangXiaodong、张良森、欧阳勇共13名股东持有的45,072,600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本次部分股东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216,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6,927,4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9,072,600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不变。

3、2020年5月,2019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总股本216,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43,200,000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9,2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0,312,88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8,887,120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4、2021年5月,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2021年3月24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45.30万股,并于2021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63,653,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4,765,88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8,887,120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不变。

5、2021年10月,2021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2021年9月17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0.00万股,并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64,753,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5,865,88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8,887,120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不变。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作出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华涧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2、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怀磊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发生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况,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作为公司董事长,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承诺:

(1)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至任期届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吴佳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40,312,88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1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以上股份合计数占总股本比例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2-001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2-001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1日 下午14:30开始

召开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699号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1日

至2022年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以及公司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五)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六)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中应该详细填写该名代理人享有的代理权限。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699号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登记地点联系电话0579-8591 2509。

(三)登记时间: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30

六、其他事项

(一)联 系 人:叶杰

联系电话:0579-85912509

联系传真:0579-85912509

电子邮箱:IR@aikosolar.com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完成会议登记后,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身份证明,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采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或“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即使用总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该增加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1、2021年9月2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大额存单产品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已于近日收回本金人民币12,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115.07万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2021年9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单位可转让大额存单产品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已于近日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47.83万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2021年9月29日,公司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签订《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指数)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产品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已于近日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42.08万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以保障资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与损益情况。

(1)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不限于)选择合适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损益,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已到期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赎回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二)尚未到期的产品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本次赎回理财产品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003 证券简称:众望布艺 公告编号:2022-001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4日、1月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且1月5日换手率14.5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炒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公告了《与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市场关注度较高,对上述项目的实施风险进行了特别风险提示。在此基础上,公司就相关风险做进一步补充公告,于2022年1月5日发布了《关于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风险提示补充公告》,公告中提及的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合同签订及履行是否能符合预期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不涉及公告中提及的“碳汇交易”、“元宇宙”相关业务的收入,本框架协议目前并未涉及“碳汇交易”、“元宇宙”相关业务,且预计短期内对公司盈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4日、1月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且1月5日换手率14.5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度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公告了《与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市场关注度较高,公司在公告中对上述项目的实施风险进行了特别风险提示。在此基础上,公司就相关风险做了进一步补充公告,于2022年1月5日发布了《关于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风险提示补充公告》,公告中提及的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合同签订及履行是否能符合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不涉及公告中提及的“碳汇交易”、“元宇宙”相关业务的收入,本框架协议目前并未涉及“碳汇交易”、“元宇宙”相关业务,且预计短期内对公司盈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4日、1月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且1月5日换手率14.52%,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炒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针对本次股价异动,进行特别风险提示如下:

1、本次签署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为公司与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签署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亦不构成协议双方相互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对于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相关具体合作内容和细节尚待进一步明确。

2、本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后续涉及具体项目,双方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程序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及履行是否能符合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3、本框架协议目前不涉及“碳汇交易”、“元宇宙”相关业务收入。公司主营业务为规划设计、生态环境、智慧科技和产业运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中,规划设计、生态环境业务合计占比100%。公司公告中涉及产业运营的“生命王国”、智慧科技的“生态管家”等产品尚处于研发和初创阶段,运营收入未来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4、本框架协议目前并未涉及“碳汇交易”、“元宇宙”相关业务。公司公告中提及的“元宇宙”是“生命王国”主题公园运营产品实现的一种技术路径,是对主题乐园核心功能的要素补充,公司主题公园相关产品的主要收入来自乐园的运营收入;公司公告中涉及的“碳中和”是主题公园设计及运营的理念及设计原则,后期实施落地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合作所规划的时间较长,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分期建设、分段实施。本框架协议的投资合作所对应的资金来源及具体建设计划尚未明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本次赎回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单位大额存单G106期3年

●委托理财期限:可随时转让,最长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委托理财收益:175,068.49元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望布艺”或“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1年7月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单位大额存单G106期3年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众望布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1年7月20日,公司转让该大额存单人民币4,000万元,结息4.67万元,尚余6,000万元未转让或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2021年8月30日、8月31日、9月7日,公司分别转让该大额存单人民币1,000万元,共结息16.33万元,尚余3,000万元未转让或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2021年11月22日,公司转让该大额存单人民币1,000万元,结息13.32万元,尚余2,000万元未转让或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2021年12月21日,公司转让该大额存单人民币1,000万元,结息16.15万元,尚余1,000万元未转让或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2022年1月4日,公司转让该大额存单人民币1,000万元,结息17.51万元,该大额存单已全部转让。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备注:1、上表中的“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上次理财授权额度下发生的单日最高余额。

特此公告。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