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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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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202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结果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2-0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结果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钢集团”)持有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53,3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3.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钢集团持有公司612,720,0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0.3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2021年7月9日至2022年1月5日,海钢集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7,283,21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39,094,406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78,188,812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4%,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本次权益变动达到1%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1.34%减少至30.31%。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1月5日,公司收到海钢集团出具的《股东减持结果告知函》,在规定的减持期间内,海钢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082,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3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7%。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

1、海钢集团根据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海南矿业股份39,082,921股,占海南矿业总股本的1,9332%,减持价格区间为11.71-17.46元/股,减持金额545,356,581.73元。

2、海钢集团根据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海南矿业股份1,530,000股,占海南矿业总股本的0.0757%,减持价格区间为11.16-18.96元/股,减持金额19,468,800元。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达到1%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

1、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该次权益变动后,海钢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33,625,9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34%。

2、本次变动符合相关不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减持)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海钢集团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1/6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2-002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通知,复星高科拟以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孳息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2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复星高科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并在《无异议函》中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复星高科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总额不超过25.50亿元。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并应在《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组织发行。《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公告编号:2022-001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5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5日

至2022年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全部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参会事宜详见本公司同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告》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代理人委托书或其它授权文件最迟须在股东大会或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交回本公司,地址为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方为有效。

六、其他事项

1、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数位人士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不论该人士是否本公司股东),代其出席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如一名股东委任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其表决权。股东代理人毋须为股东。

2、股东或其代理人须于出席股东大会时出示彼等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委任股东代理人出席,则股东代理人须同时出示其股东代理人委托书。

3、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一天,往返及住宿费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

4、本公司注册地址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

邮编:471009

电话:0379-63908588

传真:0379-63251984

5、本公司股东填妥及交回股东代理人委托书后,仍可亲身出席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附件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四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监事会决议。

附件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32 证券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2-001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标的股权评估值转让杭州梓晶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梓晶生物”)15%的股权,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10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持有的梓晶生物15%股权于2021年11月25日在浙江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产权交易所”)正式公开挂牌,2021年12月22日挂牌公告期满后,浙江产权交易所根据《动态报价交易须知》的规定和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认全芯集力(宁波)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全芯集力”)以人民币645.00万元的价格竞拍成为梓晶生物15%股权的受让方。近日,公司与全芯集力经浙江产权交易所鉴证签订了《股权交易合同》,合同编号:C20210047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公司对梓晶生物的持股比例将由目前的49%降至34%。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全芯集力(宁波)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2J4RF84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工业产业园区经十路1号(7)幢10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鹏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03日

合伙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全芯集力(宁波)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结构如下:

全芯集力主要人员以梓晶生物的主要经营核心团队构成,本次股权转让前持有梓晶生物2.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持有梓晶生物17.5%股权。

公司与全芯集力(宁波)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为梓晶生物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全芯集力(宁波)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公司持有的梓晶生物15%股权。

2、转让方式

2021年11月25日经浙江产权交易所浙交汇平台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只产生全芯集力一个意向方,由全芯集力依法作为受让方受让公司持有的梓晶生物15%股权。

3、转让价格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转让标的以人民币陆佰肆拾伍万元整(即:人民币645.00万元)成交,确认全芯集力作为受让方。

4、转让价款及支付和划转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全芯集力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汇入浙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转让价款划转方式:浙江产权交易所向交易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由浙江产权交易所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仙琚制药指定账户。

5、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1) 浙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章的股权交易合同且全芯集力在完成合同所涉全部款项与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日 (前述三条件均满足)起三个工作内,浙江产权交易所向合同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2)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浙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O个工作日内,仙琚制药对标的企业股东会就本次转让作出的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事项予以配合,合同双方共同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视为产权交易完成之日。

五、梓晶生物15%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表

1、15%股权转让前

2、15%股权转让后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梓晶生物股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梓晶生物股权结构,有利于梓晶生物的长远发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公司对梓晶生物的持股比例将由目前的49%降至34%,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股权交易合同》

2、《产权交易鉴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参与设立的基金概况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碳中和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1亿元人民币参与设立福州清禹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禹新能”),清禹新能已于2021年12月8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具体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设立碳中和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关于设立碳中和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近期,清禹新能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十方”)签署《关于武汉十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清禹新能拟增资入股公司全资孙公司武汉十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十方”),本次增资完成后清禹新能将持有武汉十方99.99%的股权,北控十方持有武汉十方0.01%的股权。

2021年12月28日,武汉十方与武汉百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自然人何东平在济南市历下区签署了《关于武汉百信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2021年12月31日,清禹新能及北控十方与自然人宝林、兰鸿在北京通州区签署了《关于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百信环保项目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百信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信环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7745551652

法定代表人:范政军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5年4月29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111号

主要业务情况:主营为环保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管理。公司目前运营的汉口西部餐厨废弃物处置厂项目设计餐厨垃圾处置规模为200t/d,本项目于2013年11月与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限28年,于2017年12月15日转入正式运营。

2、股权结构:武汉百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8.3250%,自然人何东平持股1.6750%。

3、投资金额

武汉十方以人民币9000万元收购武汉百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自然人何东平合计持有百信环保100%的股权。

4、公司与投资标的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百信环保及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北京驰奈生物项目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驰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560423554B

法定代表人:宝林

注册资本:6202.38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0年8月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1735A

主要业务情况:主营为技术推广服务;投资咨询;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工程技术咨询;农学研究。

2012年3月31日,北京驰奈全资子公司大同市驰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驰奈”)与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大同市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建设-运营-移交(BOT)特许经营合同》,大同驰奈据此取得大同市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28年特许经营权,初期已建设投产日处理规模为100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同驰奈正在进行技改扩建,完成技改后日处理规模将达到130吨。

2008年4月16日,北京驰奈控股子公司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驰奈”)与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署了《兰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经营移交(BOT)合同书》、2015年7月30日,甘肃驰奈与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署了《兰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经营移交(BOT)合同书补充协议》,甘肃驰奈据此取得兰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30年特许经营权,初始餐厨垃圾日处理规模为200吨,经甘肃驰奈2次技改扩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日处理规模为500吨。

2、股权结构:

3、投资金额

清禹新能与北控十方合计拟收购自然人宝林与兰鸿合计持有的北京驰奈100%股权,收购金额合计暂定为人民币24,184万元,其中清禹新能拟收购宝林与兰鸿合计持有的北京驰奈99.996%股权,北控十方拟收购兰鸿持有的北京驰奈0.004%股权。

4、公司与投资标的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北京驰奈、大同驰奈、甘肃驰奈及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百信环保、北京驰奈控股的大同驰奈、甘肃驰奈是餐厨废弃物无害处理的特许经营企业,清禹新能上述对外投资符合其投资方向,有利于增强公司餐厨处理业务投资布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

投资项目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清禹新能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武汉十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2、《关于武汉百信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3、《关于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2-001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工投”)持有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3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有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北京工投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4,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2022年1月5日,公司收到股东北京工投发来的《关于减持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北京工投减持股份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其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北京工投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北京工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北京工投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股份已于2022年1月4日减持完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认购情况

1、201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2、2015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5年5月28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5月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3、2016年5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97号),核准公司向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78,690,807股,发行价7.18元/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自筹资金7,180万元认购1,000万股股份。2016年5月25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款7,180万元已全部缴款至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2016年6月6日公司发布公告,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1,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358,631,009股的2.79%)已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至此,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存续期自2016年6月6日起48个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不会发生管理费用。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1,000万股于2016年6月8日上市,锁定期36个月,于2019年6月1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延期情况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锁定期为36个月。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鉴于员工持股计划原于2020年6月6日到期,2020年4月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年,即延期至2022年6月6日止。在存续期内,如果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售出,本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1月4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1,000万股股份已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减持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减持完毕全部所持公司股份,在减持期间,员工持股计划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2、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在锁定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均为货币性资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后续将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和分配工作。

3、未来12个月,公司如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