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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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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事调解书》的执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2-001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事调解书》的执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0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8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81,30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7.01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70,499,998.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629,321.96元(不含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870,676.0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月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36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4号一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有关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南阳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上述二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 554749379896,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南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2050164463600000425,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与专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国泰君安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国泰君安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银行应当配合国泰君安的调查与查询。国泰君安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国泰君安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翼、徐开来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合法身份证明;国泰君安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专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泰君安。专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专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泰君安,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国泰君安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国泰君安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列明的联系方式向公司、专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国泰君安出具对账单或者向国泰君安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国泰君安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公司、专户银行、国泰君安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国泰君安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执行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子公司滇中保理为原告;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被告金州电力及相关方已归还保理本金3,000.00万元,截止目前,仍有部分保理本金、利息以及案件受理费未归还;

● 对上市公司影响:本次滇中保理收回部分款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 《民事调解书》约定的后续款项支付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督促金州电力及相关方及时履行《民事调解书》约定义务,保留强制执行的权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要风险提示:

● 公司存在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尚在进行中,如公司最终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 公司存在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仍为负数。公司已多次向股东方九天控股发函督促其履行资金占用还款承诺,截至2022年1月5日公司仍未收到任何还款,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可能继续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2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 流动性及持续经营风险:公司面临后续债务陆续到期还款、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以及缴纳税金的资金压力。公司大额应收款项未收回的情况未得到有效改善,业务量下降,资金流动性紧张,面临流动性风险,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诉讼及资产冻结风险:目前公司涉及多笔诉讼事项,公司部分诉讼已判决,如按照判决结果进入执行阶段,将对公司的经营及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近日,公司子公司因未按期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欠发薪酬,收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目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欠发薪酬情况仍未解决,存在劳动仲裁风险,不排除后续面临其他行政处罚风险。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共计45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涉及案件金额合计82,720.02万元;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为500.96万元;截至目前,公司下属9家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涉及案件的执行金额共计21,299.01万元及利息,被冻结股权的权益数额合计为15,653.35万元,不排除后续新增诉讼案件或有公司其他资产被冻结的情形,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

● 公司就部分前任高管涉嫌违法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2021年7月30日,公司收到昆明市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并获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一、调解事项概述

2021年12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与金州电力等相关方签署调解协议的议案》,授权经营层根据双方商定的调解方案执行法院调解程序并签署调解笔录等相关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拟与金州电力等相关方签署调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前期,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保理”)与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州电力”)等相关方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

二、进展情况

(一)还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被告金州电力及相关方已归还保理本金3,000.00万元。截止目前,仍有部分保理本金、利息以及案件受理费未归还。

(二)解除保全措施

滇中保理已向昆明中院提交申请解除对(2021)云01民初2086号、(2021)云01民初2114号案项下对被申请人的全部银行账户保全措施,昆明中院下发《民事裁定书》((2021)云01民初2086号之一及(2021)云01民初2114号之一)裁定解除兴仁金峰售电有限公司、黔能机电设备工程(大连)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

滇中保理已向昆明中院提交申请解除对(2021)云01民初2113号案项下对被申请人的全部保全措施,昆明中院下发《民事裁定书》((2021)云01民初2113号之一),裁定解除贵州万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解除贵州万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兴义市阳光电力投资有限公司48.69%股权的保全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案件中,被告金州电力及相关方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滇中保理还款3,000.00万元。本次公司收回部分款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二)《民事调解书》约定的后续款项支付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督促金州电力及相关方及时履行约定义务,保留强制执行的权利,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2-00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48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96,515,558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8-3703046、0858-3703068

电子邮箱:pjldp@163.com

2、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6451590、010-85130436

电子邮箱:yxh@csc.com.cn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1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0亿元到-20.38亿元。

2.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20亿元到-20.58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0亿元到-20.38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金额约为18.82亿元到21.20亿元。

2. 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18.20亿元到-20.58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金额约为17.74亿元到20.12亿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46亿元。

(二)每股收益:0.0555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受外部因素影响,本报告期公司煤价同比大幅度攀升,公司发电、供热成本出现倒挂。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20证券简称:国药现代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10057 债券简称:现代转债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中期票据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注协[2020]SCP374号、中市注协[2020]MTN655号),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5亿元,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2020年6月9日)起2年内有效。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公司于近日完成了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5日全额到账。现将本次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施尔奇汽车系统(沈阳)

有限公司股权

内部调整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2-003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施尔奇汽车系统(沈阳)

有限公司股权

内部调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杯汽车”)以20,916,415.04元购买全资子公司沈阳金杯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安道拓”)持有的施尔奇汽车系统(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称“施尔奇”或“标的公司”)50%股权,即将施尔奇50%股权从全资子公司金杯安道拓调整到金杯汽车母公司。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一、交易概述

公司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施尔奇汽车系统(沈阳)有限公司股权内部调整的议案》,公司与金杯安道拓签订《沈阳金杯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与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施尔奇汽车系统(沈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20,916,415.04元购买金杯安道拓持有的施尔奇50%股权(具体详见公告临2021-055)。

二、交易进展

2022年1月4日,施尔奇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工商变更完成后,股东变更为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延锋国际座椅系统有限公司持股50%。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由于是内部的股权调整,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损益。施尔奇股权隶属关系的上移,有利于公司对座椅骨架业务进行重点开发和整合。本次股权交易对公司没有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2-001

债券代码:163441,188410

债券简称:20外高01,21外高0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公开挂牌合并转让上海外高桥保宏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和夏碧路8号等房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再次公开挂牌合并转让上海外高桥保宏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和夏碧路8号等房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开挂牌期满,本次挂牌转让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合并转让上海外高桥保宏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和夏碧路8号等房产二次挂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挂牌价格在上次挂牌价格基础上降价10%,即变更为1,276,540,678.30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合并转让上海外高桥保宏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债权和夏碧路8号等房产。有关本次挂牌转让的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再次公开挂牌合并转让上海外高桥保宏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和夏碧路8号等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二、公开挂牌转让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让意向登记结果通知》,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公告期届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关于标的资产的后续处置事宜公司将重新进行决策,并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

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ST绿庭 编号:临2022-001

B股 900919 B股 *ST绿庭B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

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12月31日,9th & O项目借款方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Greencourt Capital Inc归还了650万美元的款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Greencourt Capital Inc对9th & O房产项目投资的债权余额为779.47万美元。

一、对外债权投资情况

9th & O项目是销售型公寓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美国华盛顿地区,项目正处于销售过程中。公司的美国全资子公司Greencourt Capital Inc(以下简称“GCI”)于2017年9月起以自有资金、债权投资方式向9th & O项目投资了1,404.7万美元。

2021年7月,GCI和项目方经协商同意将上述借款1,404.7万美元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同时约定借款方有权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借款。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临2021-042)。

二、投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收缩境外投资的目标,公司子公司GCI加强了与9th & O项目方的沟通,督促其尽快归还借款。项目方于2021年12月31日向GCI归还了650万美元的款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GCI对9th & O项目投资的债权余额为779.47万美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收到部分债权投资款,有利于公司收回部分投资成本,降低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展,督促项目方继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销售,争取尽快收回剩余投资。如若项目销售依然进展缓慢,上述剩余的债权投资存在无法按期收回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持续关注项目进展,及时披露项目进展的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2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4.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1)使用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使用2020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7)。

2022年1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1.2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归还事项已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22-001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周忠国先生、总经理郭端端先生、董事楼水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忠国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郭端端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楼水勇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忠国先生、郭端端先生、楼水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补选和总经理的聘任工作。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长和总经理到任前,由公司副董事长郭端端先生代行董事长和总经理职责。

周忠国先生、郭端端先生及楼水勇先生的辞职事宜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忠国先生、郭端端先生、楼水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周忠国先生、楼水勇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22-001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22年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选举董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胡敏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职务。为此,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包新民独立董事、杨华军独立董事、胡正良独立董事、徐衍修独立董事、周自强董事和董军董事,董军董事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胡敏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此,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包新民独立董事、杨华军独立董事、胡正良独立董事、徐衍修独立董事、田信尧董事和董军董事,胡正良独立董事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下半年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下半年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下半年,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45,236,288.31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以上。其中,单笔预计对当期损益影响在100万元以上的补助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2-001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1月1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043号)(以下简称“通知书”)。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通知书》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解释。根据规定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已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回购期限从2021年2月5日至2022年2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6日和2021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19)。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2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62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9%,成交的最高价为13.84元/股,最低价为11.22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93,104,733.8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1、2020年末净资产金额

截至2020 年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金额为314,679.64万元。

2、2020年末借款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76,452.90万元。

3、2021年借款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155,590.56万元。

4、2021年新增借款金额

公司2021年新增借款金额为79,137.66万元。

5、2021年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

公司 2021年累计新增借款占2020 年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5.15%。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公司2021年累计新增借款均为银行贷款,共计79,137.66万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5.15%。

三、2021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拥有较广泛的融资渠道。上述新增借款属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的正常融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冠盛”)通知,南京冠盛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湖路59号

法定代表人:刘元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36050万元整

设立日期:2011年7月26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网络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装卸搬运;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包装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办公服务;软件开发;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股份”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天瞳”)自2021年12月11日至2022年1月4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1,039.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的“2021年度科技重大专项专题项目经费(省级)”300万元,其中195万元归属公司,剩余部分为其他联合申报主体所有。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上述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1,039.50万元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情况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股票代码:688505 股票简称:复旦张江 编号:临2022-001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海通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以下简称“首发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郑乾国先生、彭博女士为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自2020年6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原保荐代表人彭博女士因海通证券内部部门调整的原因不再任职于投资银行部,无法继续负责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海通证券现委派刘勃延先生(简历附后)接替彭博女士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发上市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由郑乾国先生、刘勃延先生担任,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对彭博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附件:简历

刘勃延先生:现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负责或参与商米科技IPO、上海瀚讯再融资、复旦张江IPO、鲁北化工重大资产重组、中科通达IPO、岱美汽车IPO等项目。刘勃延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