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的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7,500万元(含本数)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使用,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期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近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5,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二、近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5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注:公司与上述银行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
1、尽管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理财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理财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公司理财产品资金划付至公司清算账户。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
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生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影响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七、备查文件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签订的《产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等。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2-002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
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马怡然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马怡然先生其直系亲属陆凤兰女士近六个月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马怡然先生其直系亲属陆凤兰女士于2021年12月23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
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再次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于2022年1月4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1,500股,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
注:本次交易中产生的收益为:(卖出均价-买入均价)*短线交易股数=[16.81-(17.37+16.44)/2]*1500=-142.5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怡然先生其直系亲属陆凤兰女士持有公司股票500股。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马怡然先生之亲属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核查情况及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上述情况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马怡然先生及其直系亲属积极配合核查、主动纠正。
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补救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按照上述规定,马怡然先生其直系亲属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还公司所有,本次交易未产生收益,故不存在上缴收益情形。
2、马怡然先生确认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其直系亲属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马怡然先生本人的意见,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为其个人操作,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
马怡然先生并不知晓该交易情况,交易前后马怡然先生亦未告知其直系亲属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马怡然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其直系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其直系亲属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3、马怡然先生及其直系亲属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引以为戒,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马怡然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通过河南省国资委审批
暨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2-00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通过河南省国资委审批
暨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情况概述
2021年11月29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实业”)与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容产投”)签署了《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泰容产投受让众生实业持有的82,441,16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7%,转让单价为每股9.70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799,679,329.60元。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后,泰容产投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将变更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
2021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年12月24日,泰容产投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788号),决定对泰容产投收购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号)。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3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意见》(豫国资产权〔2021〕17号),原则同意众生实业向泰容产投非公开协议转让太龙药业14.37%股份,即82,441,168股,转让价格为9.70元/股。
众生实业与泰容产投于2021年11月29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在取得上述审批后正式生效。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上述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意见》(豫国资产权〔2021〕17号)。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注射用RF16001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2-003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注射用RF16001
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人福”,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注射用RF16001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名称:注射用RF16001
二、剂型:注射剂
三、申请事项:临床
四、注册分类:化学药品2.1类、2.2类
五、申请人: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辉粒科技有限公司、百仕康(杭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产单位)
六、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0月28日受理的注射用RF16001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术后镇痛的临床试验。
注射用RF16001是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辉粒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一款长效局部术后镇痛药物。目前国内尚无同类型产品上市,已上市产品为常规剂型盐酸罗哌卡因注射液。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0年罗哌卡因注射剂型全国市场总销售额约人民币9.4亿元。截至目前,宜昌人福药业在该项目上的累计研发投入约2,5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宜昌人福和北京辉粒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上述药物临床试验通知书后,将着手启动药物的临床研究相关工作,待完成临床研究后,将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临床试验数据及相关资料,申报生产上市。
医药产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药品研发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2-004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枸橼酸芬太尼口腔贴片
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补充申请批准
通知书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人福”,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枸橼酸芬太尼口腔贴片的《药物临床试验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名称:枸橼酸芬太尼口腔贴片
二、剂型:片剂
三、申请事项:临床
四、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
五、申请人: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六、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1月5日受理的枸橼酸芬太尼口腔贴片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增加规格,用于临床研究。
枸橼酸芬太尼口腔贴片是宜昌人福采用新的给药技术而制成的制剂,通过产生泡腾反应使药物更容易透过口腔黏膜吸收,起效迅速,适用于治疗持续使用阿片类药物的癌性疼痛患者的爆发性疼痛。目前国内尚无同类型产品上市,已上市产品为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和芬太尼透皮贴剂。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0年芬太尼所有剂型全国市场总销售额约人民币3.3亿元。截至目前,宜昌人福药业在该项目上的累计研发投入约2,6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宜昌人福在收到上述药物临床试验通知书后,将着手启动药物的临床研究相关工作,待完成临床研究后,将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临床试验数据及相关资料,申报生产上市。
医药产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药品研发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李建国先生、张家界威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威克”)的通知,李建国先生、威克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李建国、威克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说明:(1)公司股东李建国、威克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冻结情况。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28,728,817股。
3、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李建国、威克及其一致行动人累积质押公司股份57,793,477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40.09%,占公司总股本的25.27%。
(1)李建国、威克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
■
李建国、威克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还款资金来源为公司分红及投资收益,资金偿付能力良好。
(2)李建国、威克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股东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7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88,6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53%,最高成交价为7.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12元/股,成交金额为12,321,780.64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回购计划实施中,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2月22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2,745,498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最大值为1,074,396股(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8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186,37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5日、2021年6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1)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末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71,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064%,最高成交价为19.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7,45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1年7月2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544,52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136,131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实际控制人朱俊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俊翰先生的通知,获悉朱俊翰先生前期质押的公司股份已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俊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朱堂福先生、朱俊翰先生目前所持公司限售股份性质均为高管锁定股,其中朱堂福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数量为124,695,240股,朱俊翰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数量为4,099,200股。故上表中的“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系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朱俊翰先生质押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其一致行动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解除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文件;
2、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1月05日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一001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并根据有关规定,于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2日通过公司OA系统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拟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拟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
4、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9.29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1月18日至2026年7月12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77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公开发行了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5,0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683号”文同意,公司9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龙大转债”,债券代码“128119.SZ”。
因公司实施完成了3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由初始转股价格9.56元/股调整为9.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2月14日起生效。
2021年4月30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57元/股调整为9.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30日起生效。
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日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8月2日,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成功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由9.38元/股调整为9.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8月12日起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龙大转债”自2021年1月1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龙大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龙大转债自2021年1月18日起开始转股,2021年第四季度期间,龙大转债因转股减少75,100元(751张),转股数量为 8,57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龙大转债因转股减少3,888,400元(38,884张),转股数量为412,666股,剩余可转债余额为946,111,600元(9,461,116张)。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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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2月3日,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217名激励对象获授652.964万份股票期权开始自主行权,公司激励对象行权亦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龙大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2020年7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5-7717760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龙大美食”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龙大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