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恢复代销
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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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1年12月29日,本公司发布了《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代销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6日起恢复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代销渠道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恢复代销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或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0231999)咨询有关详情。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参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耀科技”)及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岳先进”)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网下申购。创耀科技及天岳先进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行。创耀科技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6元/股,天岳先进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79元/股,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创耀科技及天岳先进于2022年1月5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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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2、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银稳健优选
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新增平安银行为销售机构
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2年1月6日起,平安银行将开始销售本公司正在公开募集的上银稳健优选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类基金代码:013397、C类基金代码:013398,以下简称“本基金”)。
一、自2022年1月6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平安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账户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程序请遵从平安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二、费率优惠活动
如平安银行开展费率优惠活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募集期除外)将自动参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费率优惠期限、业务办理的流程将以平安银行规定或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平安银行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平安银行正式销售该基金产品之日起,该基金产品将自动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登录平安银行网站:https://bank.pingan.com/;
2、致电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11;
3、登录上银基金网站:www.boscam.com.cn;
4、致电上银基金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中加博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送出日期:2022年01月0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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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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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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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06日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孙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债务
重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01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孙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债务
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盐亭县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项目(以下简称“盐亭路侧护栏项目”),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以下简称“盐亭公管所”)欠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亭长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亭长虹电子系统”)建设款42,960,667.84元。经过公司审慎评估及结合盐亭公管所财政情况,双方多次协商后,盐亭长虹电子系统拟采取降价8,000,000.00元及分期收款的方式,向盐亭公管所收取所欠建设款34,960,667.84元。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盐亭长虹电子系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上述债务重组业务履行后,将产生债务重组损失800万元,分期收款未实现损益549.26万元;预计2021年度能转回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249.11万元,预计整体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约895.55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一、 债务重组概述
自2017年7月起,盐亭公管所与盐亭长虹电子系统陆续签订了盐亭路侧护栏项目主合同及系列补充合同,收方计量结算金额为89,254,147.84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盐亭公管所就盐亭路侧护栏项目累计回款46,293,480.00元,盐亭公管所尚欠盐亭长虹电子系统建设款42,960,667.84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经过公司审慎评估及结合盐亭公管所财政情况,双方多次协商后,盐亭长虹电子系统拟采取降价8,000,000.00元及分期收款的方式,向盐亭公管所收取所欠建设款34,960,667.84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债务重组对方的情况
单位名称:盐亭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任良勇
开办资金:22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626791819089W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登记管理机关:盐亭县交通运输局
注册地址:盐亭县云溪镇文同路下段172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公路畅通提供养护保障。公路养护与改建 公路养护质量检查与路况评定 公路灾害抢修与保通 公路绿化。
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债务重组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多次协商,盐亭公管所与盐亭长虹电子系统就盐亭路侧护栏项目结算及剩余建设款项支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21年12月31日签订《盐亭县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项目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盐亭长虹电子系统同意在盐亭路侧护栏项目结算金额89,254,147.84元基础上降价8,000,000.00元,降价后结算总金额为81,254,147.84元。盐亭公管所分五年向盐亭长虹电子系统支付完盐亭路侧护栏项目建设合同所欠建设款项34,960,667.84元,分期支付情况如下:在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3,000,000.00元,在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8,000,000.00元,在2023年12月31日前 8,000,000.00元,在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8,000,000.00元,在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7,960,667.84元。
盐亭长虹电子系统已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盐亭公管所支付的第一期3,000,000.00元建设款。
四、 债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公司加快应收账款清欠和回收。上述债务重组业务履行后,将产生债务重组损失800万元,分期收款未实现损益549.26万元;预计2021年度能转回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249.11万元,预计整体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约895.55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0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政府部门相关函件、批复及款项累计的政府补助(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的政府补助见公司相应定期报告)合计为9,162.35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967.35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7,195.00万元。
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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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单笔获得政府补助金额较小的合计。
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政府补助情况,根据香港联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予以披露,请关注其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情况。
二、会计处理及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公司在确定能够收到补助款项后进行会计处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公司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极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转债代码:128078 转债简称:太极转债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极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227元人民币/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8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年1月21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2年1月24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2年1月25日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太极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太极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太极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太极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太极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收购北京人大金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收购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普华基础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7.7条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同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太极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3、回售价格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00%(“太极转债”第三个计息期年度,即2021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0日的票面利率);t=83天(2021年10月21日至2022年1月12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 100×1.00%×83/365=0.227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太极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227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太极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100.182元/张;对于持有“太极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227元/张;对于持有“太极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227元/张,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4、回售权利
“太极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太极转债”。“太极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披露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披露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披露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披露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8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太极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2年 1月21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2年1月24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2年1月25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太极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太极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实施“太极转债”回售的申请;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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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7日起,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调整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部分销售机构(详见下表)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起,若下述销售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单笔申购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不含)的,本公司将有权对超过1万元的部分予以拒绝。若下述销售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不含),则对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对超过1万元的部分及其余笔数本公司有权予以拒绝。
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销售机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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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销售机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自2022年1月26日起恢复。
(3)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照常办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查阅《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9533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送出日期:2022年01月0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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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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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上述调整自2022年1月4日起生效。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06日
中泰沪深300指数量化优选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送出日期:2022年01月0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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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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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上述调整自2022年1月4日起生效。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