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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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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仍然为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的上市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浦科飞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科飞人”)的间接股东发生变化,未导致浦科飞人及其控股股东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科投资”)持有本公司的股比和数量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工申贝”或“公司”)第一大股东浦科飞人现持有公司A股股份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1%。浦科投资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申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申蝶投资”)分别持有浦科飞人51%和49%的股权。同时,浦科投资直接持有公司789,457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具体如下图所示:

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浦科飞人通知,浦科飞人的间接股东发生变化,导致穿透后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宏天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天元创投”)原持有浦科投资51%的股份,为浦科投资控股股东。因宏天元创投的合伙期限已届满,拟将其所持有的浦科投资全部股份转让给上海宏天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双方已于2021年12月31日签订相关协议。

本次变化前,股权结构图如下:

本次变化后,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涉及的各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浦科飞人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罗山路1502弄14号

法定代表人:朱旭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72,35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6日

营业期限:2016年6月16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西路778号15幢107室

法定代表人:朱旭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6月3日

营业期限:1999年6月3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兼并重组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帐),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上海宏天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西路778号15幢10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宏天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勇军)

注册资本:1,554,675,000元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06日

合伙期限:2021年11月05日

主要营业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上海宏天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罗山路1502弄14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4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宏天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朱旭东

注册资本:1,824,000,000元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07日

合伙期限:至2026年12月06日

主要营业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及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因公司第一大股东浦科飞人的间接股东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的治理和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完成后,浦科飞人仍持有上工申贝8.41%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浦科投资仍为浦科飞人的控股股东,持有浦科飞人51%的股权。

本次股权结构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仍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2022年1月4日、1月5日连续两日交易价格累计涨幅较大,12月以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136.90%,滚动市盈率111.80倍。公司短期股价涨幅较大,估值较高,可能存在概念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漫游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漫游谷”)资产总额5587.63万元,负债总额7195.7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608.13万元,营业收入4519.07万元,利润总额-487.93万元,净利润-497.11万元,处于亏损状态。目前,公司及漫游谷正在与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幻电”)就本次增资扩股事项进行积极磋商,各方能否取得协商一致、何时签署相关协议、合作最终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增资及公司已披露的其他事项外,公司与上海幻电及相关主体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合作事项。

● 根据国务院规定,成都文交所从事数字藏品交易业务需取得省金融局审批,待依法获得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目前,成都文交所尚处于启动阶段,未开展数字藏品交易业务,交易平台尚在投入和建设过程中,暂未提交相关业务的审批申请,亦未取得上述业务审批通过,申请提交时点和审批能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鉴于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4日、1月5日连续两日交易价格累计涨幅较大,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4日、1月5日连续两日交易价格累计涨幅较大,自2021年12月以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136.90%,滚动市盈率111.80倍。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估值较高,可能存在概念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漫游谷增资扩股事项

1、目前公司及漫游谷与上海幻电正就增资协议、股东协议等合作细节进行磋商,但磋商能否最终达成一致、何时签署协议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2、上海幻电是受哔哩哔哩(美国纳斯达克以及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公司)有效控制的公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增资及公司已披露的其他事项外,公司与上海幻电及相关主体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合作事项。

3、截至2021年9月30日,漫游谷资产总额5587.63万元,负债总额7195.7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608.13万元,营业收入4519.07万元,利润总额-487.93万元,净利润-497.11万元,处于亏损状态。未来即便引入上海幻电作为战略投资方,对漫游谷短期业绩改善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文交所相关情况

目前,成都文交所已开始全面推进相关业务的搭建和管理工作。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都文交所资产总额796.25万元,负债总额901.7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5.54万元,营业收入10.42万元,利润总额-175.83万元,净利润-175.83万元。成都文交所目前仍处亏损状态,未开展数字藏品交易业务,上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根据国务院规定,成都文交所从事数字藏品交易业务需取得省金融局审批,待依法获得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目前,成都文交所暂未提交相关业务的审批申请,亦未取得上述业务审批通过,申请提交时点和审批能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公司相关业务进展情况以本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投资者勿以互联网或其他非正式媒体中发表的不实或猜测信息作为投资依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宝鹰股份”)分别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原有存量担保及原有存量担保到期续做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表中所示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得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8日和2021年5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在深圳市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向广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亿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宝鹰建设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为329,224.25万元,对宝鹰建设的已使用担保额度为586,00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564,00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宝鹰建设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为329,224.25万元,对宝鹰建设的已使用担保额度为586,00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564,000.00万元。宝鹰建设的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以宝鹰建设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担保授信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64106H

3、法定代表人:薛依东

4、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东部工业区F1栋107C号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7、成立日期:1994年4月11日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承担各类建筑(包括车、船、飞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机电设备、金属门窗、钢结构工程的安装与施工;家具和木制品的设计、安装;建筑装饰石材销售、安装;建筑装饰设计咨询;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设计、研发及销售(以上各项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报经审批的项目,涉及有关主管部门资质许可证需取得资质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建材批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销售及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有色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的销售;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是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销售。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宝鹰建设总资产1,171,259.35万元,负债总额779,264.85万元,净资产391,994.5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7,674.63万元,利润总额25,431.15万元,净利润21,446.8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宝鹰建设总资产1,230,170.81 万元,负债总额835,060.76 万元,净资产395,110.05 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352,096.53 万元,利润总额 1,700.25 万元,净利润1,441.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99.89%股权,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智慧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0.11%股权,宝鹰建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1、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12、履约能力:宝鹰建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4亿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2021)深银综授额字第000579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如果该合同项下签有单笔协议,单笔协议也属于主合同范围)。)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

(1)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债权人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系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原有存量担保及原有存量担保到期续做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接受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方经营业务活动皆已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0亿元。本次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4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使用担保额度为621,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36,029.07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0.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未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2021)深银综授额字第000579号-担保01】;

4、《授信额度合同》【(2021)深银综授额字第000579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22-002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2-002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关联董事吉艳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张建国先生的辞职申请,由于工作分工调整,张建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张建国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张建国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张建国先生任职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吉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吉艳女士简历

吉艳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工商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历任温州大学教师、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师、上海协进管理学院战略合伙人、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马上马(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等。现任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中油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广海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加坡航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新加坡碳氢船运有限公司董事、于都县九丰国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截至本公告日,吉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公司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吉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吉艳女士的辞职申请,由于工作分工调整,吉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吉艳女士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吉艳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吉艳女士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黄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博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黄博先生简历

黄博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曾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实习、工作。2010年至2019年,任职于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资本中心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等职务;2017年至2019年,先后担任广州迪森家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迪森(常州)锅炉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至2021年,任职于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执行总经理等职务。现兼任广州瑞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中创智能制造系统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起,任职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黄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公司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博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且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蒋广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蒋广生先生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特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蒋广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蒋广生先生退休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蒋广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广州市盈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874%股份。蒋广生先生离任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承诺进行管理。

蒋广生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蒋广生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周德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59,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其中1,042,400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416,960股为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由于自身资金需要,公司监事周德标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364,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应对该减持股份数量进行除权处理。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监事周德标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减持比例系按照披露减持结果公告时的公司总股本计算所得。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监事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监事周德标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24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监事周德标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周德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周德标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周德标先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本公司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的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天岳先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次发行价格为82.79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发行人于2022年1月5日发布的《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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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基金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0.5%。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等有关规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执行新会计准则后,本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将按照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计量。

投资者可访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