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财富基金”)签订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2年1月7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泰信财富基金交易系统办理下列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同时自2022年1月7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其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销售基金及费率优惠适用范围

■■

投资者在泰信财富基金办理上述基金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应了解该基金具体业务开通情况,具体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公告。

二、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2年1月7日起开展,优惠活动截止时间以泰信财富基金页面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其相关公告。

三、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泰信财富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业务,参加泰信财富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比例以泰信财富基金页面公示为准,若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各基金原费率参见基金最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投资者通过泰信财富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包括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业务手续费(各基金定投开通情况以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本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泰信财富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其网站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 www.taixincf.com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8-8888

网址:www.mfcted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半年后的对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收盘后,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4元(含),则本基金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并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6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在权益登记日前修改默认的基金分红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最晚应不迟于分红权益登记日前一天提交申请(因各销售机构对于分红方式变更的系统设置确认存在差异,分红最终结果需以基金登记机构系统确认为准),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8880(免长途话费),010-58573300或登陆网站 http://www.hsfund.com 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公告或本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或因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暂停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高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

2、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请金额高于10万元的交易,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请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确认失败。

3、通过基金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交易申请,暂停起始日为2022年1月5日15:00开始。即1月5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1月6日的交易申请。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恢复办理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相关日期。

3)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已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扣款、转换转出业务及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4)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859

股票简称:洁美科技转债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转股价格:27.63元/股(2021年6月3日生效)

转股期限:2021年5月10日至2026年11月3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3号”文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公开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7号”文同意,公司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洁美转债”,债券代码“12813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1月10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5月1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11月3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7.77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年5月25日,鉴于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132.96万股,回购价格为10.19元/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411,329,479股。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7.77元/股调整为27.83元/股。

2021年6月3日,鉴于公司已实施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且公司已进入转股期,截至当时已新增转股740股,股本基数发生变化,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相应调整,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7.83元/股调整为27.6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5日及2021年5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洁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二、“洁美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洁美转债”因转股减少8,000.00元(80张),转股数量为288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余额为599,420,100.00元(5,994,201张)。

公司股票自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27日期间已触发“洁美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自2021年12月28日起至2022年6月27日,“洁美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洁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备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增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288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0,020,847股。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洁美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571-87759593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洁美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 6日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

参加其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1月5日14:30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5楼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罗宇星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79,465,1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74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79,427,5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74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7,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44,9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7,3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7,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428,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8,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61%;反对3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颖甜、吴瑶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所涉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已经2021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2021年7月31日分别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0.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754%;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6.6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169%。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目前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实施本次回购计划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21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55%,成交最高价为18.25元/股,最低价为17.85元/股,成交金额为40,005,06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三)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1年8月3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2,748,117股。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均未超过62,748,117股的25%,即15,687,029股。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及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公司组织实施的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标的资产已全部完成交割;

5、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公司自2021年12月17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仁智”变更为“仁智股份”,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6、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瀚澧”)、前实际控制人金环女士与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达新材料”)于2021年12月12日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约定,西藏瀚澧持有的公司股份81,387,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6%)表决权委托给平达新材料行使的委托期限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

7、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披露的《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8、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截至目前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9、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截至本公告发出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涨幅已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2022年1月4日,“开采辅助活动”(行业代码:B11)最新静态市盈率为35.59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4.74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偏离行业市盈率水平。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如下:

(1)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台农商行”)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的风险。三台农商行股份法院查封及其他权利限制解除后,三台农商行股份完全具备转让条件,若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总价款的49%,可能导致交易终止的风险。针对三台农商行股份法院查封及其他权利限制如无法解除的情形,公司已承诺将采取必要措施如偿还款项、置换担保物等妥善解决,确保不会影响股权的交割转移,但如果公司未能通过上述方式解除法院查封及其他权利限制,则标的资产存在无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从而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风险。

(2)公司收到预处分告知书。公司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处分告知书〔2021〕第148号),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被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1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2-002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1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与上述受托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过程中的人员安排、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新增)。公司用于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金额均未超出公司审议的额度范围。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备查文件

本次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