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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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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平台相关业务费率优惠的公告

202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股票

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2-001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股票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的通知,获悉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股票解除质押手续。经与质权人核实并查阅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相关数据,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一、 解除质押情况

注:以上“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系指“占本次解除质押前所持股份比例”。

二、 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高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310,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37%。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4,18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9.9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82%。

截止本公告日,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355,6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9%。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3,9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9.7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4%。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666,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9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8,140,000股,占其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9.9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76%。

三、 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2-002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票

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的通知,其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宜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转让方”)于2021年12月22日与王天一(“受让方”)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权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高扬先生及侯颖女士同意向受让方合计转让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9,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2.6226%),转让价格为14.45元/股,转让价款为134,385,000元(以下简称“本次转让”),所得价款将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融资协议下欠质权人的负债本金,以降低股票质押风险。本次转让事宜符合《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于2021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之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二、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本次转让前后,转让方及受让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定期持有人名册所载数据。

三、协议转让产生的影响

本次转让过户完成将有助于降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自身债务金额及股票质押比例。本次转让过户完成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高扬先生及侯颖女士的本次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相关承诺、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未来股份变动情况,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2-003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达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关于减持股份数量累计达1%的告知函》(以下简称“本次减持”)。

一、本次减持相关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高扬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仍为特定股份,仍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股份变动的相关限制性规定。

4、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未来是否继续实施减持,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意愿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2-004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补充质押暨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的通知,获悉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暨延期购回手续。经与质权人核实并查阅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相关数据,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一、补充质押情况

二、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三、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高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310,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37%。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4,18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9.9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82%。

截止本公告日,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355,6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9%。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3,9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9.7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4%。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666,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9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8,140,000股,占其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9.9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76%。

四、其他相关说明

1、高扬先生本次系对前期质押回购式交易办理补充质押手续,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系对已质押股份办理延期购回手续,不涉及新增融资及新增质押安排。

2、截至本公告日,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质押的股票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回购延期购回交易确认书。

3、股票质押回购补充质押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全资

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全资

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借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2021年12月2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金湾支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7,3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彤医药”)与工商银行金湾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该银行的上述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

全资子公司民彤医药已通过其股东会决议审批程序,同意为公司与工商银行金湾支行的上述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二、借款及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公司与工商银行金湾支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21年金湾支行固借字第RD1218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21年金湾支行最抵字第RD1218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7,3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8年。2021年12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民彤医药与工商银行金湾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1年金湾支行最保字第RD1218号),民彤医药为公司的该笔贷款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

(一)《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1、借款人、抵押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

2、借款金额:17,300.00万元

3、借款期限:8年

4、借款用途:用于“制剂车间产能升级建设一期”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及置换为建设该项目所形成的负债性资金。

5、抵押物: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青湾片区、机场北路西侧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权属证明: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200017805号),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的公司二期甲类仓库一、甲类仓库二、甲类仓库一、堆场二、合成车间、堆场一、公用工程楼、罐区(权属证明分别为:粤(2017)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19469号、粤(2017)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19468号、粤(2017)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19467号、粤(2017)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19466号、粤(2017)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19465号、粤(2017)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19464号、粤(2017)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19463号)及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青湾片区、机场北路西侧公司的在建工程。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

2、被保证的主债权: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1年12月21日至2030年06月30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230,000,000.00元(大写:贰亿叁仟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

3、保证担保范围: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全资子公司对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3,0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34%,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33,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46%。

除上述担保外,不存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担保诉讼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2021年12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彤医药”)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金湾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该银行的贷款业务提供23,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

全资子公司民彤医药已通过其股东会决议审批程序,同意为公司与工商银行金湾支行的上述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9年12月30日

3、注册资本:18,570.965万元

4、法定代表人:刘杰

5、住所地: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

6、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原料药、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干混悬剂、制剂中间体(微丸),药用辅料,医药中间体(不含危险品)。

7、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民彤医药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含)。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担保期间:自借款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借款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6、本次担保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全资子公司对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3,0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34%,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33,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46%。

除上述担保外,不存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担保诉讼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1月0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01月07日起恢复办理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取消自2021年12月01日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限制,以及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限制。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0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01月06日起增加长城证券为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半导体ETF,基金代码:159813)、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龙头券商ETF,基金代码:159993)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cgws.com、95514)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0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注: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尔邦”)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其中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取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85.46%股权,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少数股东持有的14.54%股权。截至报告期末,斯尔邦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期斯尔邦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由于去年同期行业及公司业绩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2020年底开始,随着新冠疫苗开始大规模投放及对疫情防控的预期,为国内外经济和行业复苏提 振了信心。

2、报告期内,化工行业需求回暖,叠加原油价格上行等影响,行业进入了复苏周期,景气度上升。

3、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进一步改善,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斯尔邦生产的EVA光伏树脂产能稳定在20万吨/年以上,港虹纤维年产20万吨差别化功能性化学纤维项目以及中鲈科技年产6万吨PET再生纤维项目于2020年下半年建成投产,同比增加了利润贡献。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公司因同一控制下合并斯尔邦,预计本报告期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27亿元一34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2021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6日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浙江鼎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00万元到25,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10,978万元到12,978万元,同比增加88%到104%。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000万元到19,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6,610万元到9,110万元,同比增加64%到8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00万元到25,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10,978万元到12,978万元,同比增加88%到104 %。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000万元到19,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6,610万元到9,110万元,同比增加64%到88%。

(三)本期业绩预计数据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22.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389.94万元。

(二)每股收益:0.92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内,行业需求旺盛,产销两旺推动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同时公司对产品结构持续升级,提升公司竞争力。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对计量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此项变更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22.22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鼎力,代码603338)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基金投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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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2年1月4日数据。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赢通平台销售旗下部分基金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招赢通相关协议,自2022年1月6日起,本公司增加招商银行旗下招赢通平台(以下简称“招赢通”)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已开通招商银行“招赢通”业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可以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范围

三、业务范围

1、本公告适用于上述基金在招商银行“招赢通”业务平台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具体业务规则和办理流程以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6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平台(包含网上直销、长安基金微理财、直销柜台)通过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现金宝”)转认购、申购本公司旗下的其他公募基金,开展费率优惠活动(本活动仅针对个人投资者)。具体内容如下:

一、费率优惠方案

1.投资者开通本公司直销平台账户,并通过现金宝转认购、申购本公司旗下的其他公募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享受0.1折优惠。

除此之外,投资者直接使用银行卡认购、申购、其他类型的转换等均不享受此费率优惠,仍执行原各直销平台的费率政策,且认购本公司新基金费率无优惠。

2.投资者转换转出的现金宝份额需为可用份额。即投资者买入现金宝后,T+2日份额可用,再通过现金宝转换为本公司其他基金,方可享受认购、申购费率0.1折优惠。若投资者通过现金宝转认购新基金,需在新基金募集结束前2个工作日买入现金宝,且转出截止时间为新基金发行最后一日的15点之前。

举例:投资者T日买入现金宝,T+2工作日份额可用。投资者通过现金宝转申购长安鑫悦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10000元,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为0.015%,优惠后的申购费为1.5元(原申购费率为1.5%)。

3.对于基金原费率为固定费率的,则按照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4.若2023年1月1日恢复原费率政策,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

网站:www.changanfunds.com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直销平台办理本公司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直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投资者申请使用电子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电子直销交易协议和规则,了解电子交易、货币基金转购业务的业务规则和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