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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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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01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一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6,800万元

● 名称: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点金看跌三层21D

● 委托理财期限:2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的2021-023号《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2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1,783,962.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5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1302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3.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3)。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2022年1月5日,武汉阿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并定期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点金看跌三层21D

2.产品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3.产品起息日:2022年1月7日

4.产品到期日:2022年1月28日

5.产品期限:21天

6.委托理财金额:6,800万元

7.合同签署日期:2022年1月5日

8.预计年化收益率:2.7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该笔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若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00036)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根据准则要求,购买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其他流动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财务费用。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金额6,800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期末(即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7.52%。

本次委托理财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的2021-023号《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

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一一保荐业务》等规定的要求,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指派保荐代表人于2021年12月30日对唐人神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培训情况如下:

一、现场培训的基本情况

实施本次培训前,中天国富证券培训人员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向唐人神发出了关于本次培训的通知,告知唐人神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及培训范围,唐人神积极配合,协调各培训对象时间,培训对象积极参加。

本次培训主题为:信息披露注意事项、相关主体的股份增减持、关联方认定、募投项目相关规定的解读。

本次现场培训,中天国富证券培训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此外,培训人员以法规及案例相结合的形式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信息披露管理、重大事件管理、社会责任相关事项进行了培训。

在培训过程中,中天国富证券培训人员对培训对象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现场培训结束后,中天国富证券向唐人神提供了培训讲义、课件等学习资料。

二、现场培训的结论

现场培训期间,培训对象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讲解相关规则,培训对象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信息披露管理、重大事件管理、社会责任等需要履行的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有了更系统、全面的认识,增强了公司及培训对象的规范运作意识。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瑾 向 君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

检查报告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瑾 向 君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02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22年1月1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6日上午10: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获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3、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05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1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6日上午11: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表决,并获得全体监事确认。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月6日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Philippines Easepal Technology Ltd. Corporation的股权转让后,将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延续原有存续担保构成对外担保,同时HONG KONG JINBO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控股股东厦门劲博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措施。本次对外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宜,并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薛祖云 蔡天智 阳建勋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03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概述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佳华”)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年度采购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蒙发利”)为公司控股子公司Philippines Easepal Technology Ltd. Corporation(以下简称“菲律宾蒙发利”)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额度。2020年5月28日漳州蒙发利为菲律宾蒙发利向供应商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2年。

近日,公司将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蒙发利”)持有菲律宾蒙发利99.9996% 的股份转让给HONG KONG JINBO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劲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菲律宾蒙发利将不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述担保将转变为对外担保。鉴于香港劲博的控股股东厦门劲博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劲博”)提供了反担保措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延续漳州蒙发利对菲律宾蒙发利的担保,担保期限至上述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即2022年5月27日)。

本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漳州蒙发利对菲律宾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即2022年5月27日)。

二、被担保方目前基本情况

1、菲律宾蒙发利

成立于2019年5月17日;注册地址:LOT IL-2 BIDG.B,UNITS 1,2 AND 3rdFLR SUBIC BAY GATEWAY PARK PHASE 2,SUBIC BAY FREEPORT ZONE,OLONGAPO CITY,PHILIPPINES;注册资本为:5,000.00万菲律宾比索。

主营业务:体育用品,户外包、防水背包、手袋、纺织品、服装、户外椅子、电子设备、按摩椅、足部按摩仪以及相关产品。

菲律宾蒙发利股权结构

菲律宾蒙发利2020年及2021年1月-9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三、延续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1、截至目前,公司漳州蒙发利为菲律宾蒙发利实际提供的担保为2,000万元。

2、鉴于菲律宾蒙发利股权转让后,将不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原有存续担保转变为对外担保,且厦门劲博提供了反担保措施,可以降低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同意延续漳州蒙发利对菲律宾蒙发利的担保,担保期限至上述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香港劲博控股股东厦门劲博为漳州蒙发利提供的担保提供如下反担保措施:

针对在菲律宾蒙发利股权交割后一段时期内,漳州蒙发利为菲律宾蒙发利担保义务仍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厦门劲博同意向漳州蒙发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反担保措施,保证反担保的期间为自本次交易之股权交割日起至漳州蒙发利为菲律宾蒙发利担保责任全部解除之日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菲律宾蒙发利的股权转让后,将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延续原有存续担保构成对外担保,同时香港劲博控股股东厦门劲博提供了反担保措施。本次对外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宜,并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8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5%。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04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月24日下午14:3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15~2022年1月24日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8日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7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登记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一楼证券部接待台

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巧巧、郑家双

电话:0592-3795714 传真:0592-3795724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14”;投票简称为“奥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2年1月24日下午14:30召开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2-00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11 日收到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正大”)的《告知函》及转发的临沭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决定书》等资料,临沭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临沂金正大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2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一094)。

2022年1月6日,公司接到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关于重整进度情况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临沂金正大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年9月2日召开。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在本次会议上提交了《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会议对该重整计划草案予以表决。在临沭县人民法院批准的表决期限内,临沂金正大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经临沂金正大管理人申请,临沭县人民法院批复同意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与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继续进行协商,临沂金正大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债权人进行协商,但各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虽然各方未取得一致意见,为了切实维护债权人利益,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在与债权人、重整投资人协商基础上,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修正并形成《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提交临沂金正大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临沂金正大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1月5日9时30分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平台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需表决的事项共一项即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鉴于部分债权人投票表决需要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无法在会议当天完成表决,并且需要与部分债权人进一步沟通取得债权人的认可,故本次会议表决期限截止到2022年1月20日止(含20日)。在表决期限届满后,临沂金正大管理人将根据投票的实际情况及时通知公司。

本次对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的表决是临沂金正大破产重整程序中对重整计划的第二次表决,如果临沂金正大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不能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且法院未能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的,则临沂金正大有被宣告破产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

风险提示,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的重整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有被宣告破产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临沂金正大破产重整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6日下午14:30。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1902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永彬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1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8,711,626股,占全部股份393,120,000股的27.653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8,551,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12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5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720,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96%。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同意108,606,92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37%,反对10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63%,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616,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22%,反对10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78%,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陈光耀律师、陈彦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