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关于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7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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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22年1月7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进行限制。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不应超过500,000.00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超过500,0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部分或全部确认失败。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自2022年1月1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恢复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的单日累计申购金额500,000.00元以上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7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可投资科创板股票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国泰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科创板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二、上述基金可以在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和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投资科创板股票。
三、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的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四、风险提示
上述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执行标准更严,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且不设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制度,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退市风险更大。
2、市场风险
科创板股票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公司为初创型公司,公司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科创板股票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价格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比例为20%,可能产生股票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整体投资门槛较高,科创板的投资者可能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科创板股票流动性可能弱于其他市场板块,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股票,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上市公司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公司,在公司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股票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上市公司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企业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7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获配非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基金参加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发展(600098)非公开发行A股的认购。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月5日发布《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证券投资基金获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情况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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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2年1月5日数据。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6,577,267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13 号)核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6,577,267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1年7月7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32,515,611股变更为369,092,878股。
上述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该等股东均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市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6,577,267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2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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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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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进数字出版战略转型,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敦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浙江春晓数字出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基金募集总规模为17,1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5,000万元,占基金出资总额的87.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2021年11月25日,基金于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局完成设立登记,工商登记名称为:浙江春晓数字出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12月16日,公司与其他合伙人签署了《浙江春晓数字出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向基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
2022年1月5日,公司收到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敦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具体信息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春晓数字出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7DH7AY5D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双流643号5幢210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基金备案信息
备案编码:STK067
基金名称:浙江春晓数字出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上海敦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2年1月5日
三、风险提示
1.基金投资无固定回报承诺,存在投资周期较长、收益不确定性以及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投资基金承担有限责任。
2.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取决于其经营状况。投资标的的管理和运营,相关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经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等,都可能影响投资标的的经营状况,进而影响投资价值。
3.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本次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作正常情况下适度参与,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基金实缴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占公司认缴出资额的100%。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总金额不超过6.08亿元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特许经营权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总金额不超过6.08亿元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特许经营权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预中标总金额不超过6.08亿元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43)。近日,公司已收到绥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权的《中标通知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绥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权;
2.采购人: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采购代理机构: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26,350,000.00元/年;
5.特许经营权:20年;
6.预估中标总金额:根据调价原则,每3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增长一次相应单价,增加幅度每次控制在5%以内,中标总金额将不超过6.08亿元;
7.项目运营投入:本项目全生命周期投入控制在1.2亿元以内;
8. 服务范围:县城区及洋川街道负责的背街小巷清扫保洁(清扫保洁标准:主干道国家一级,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国家二级)和垃圾收集、转运,河道保洁、管理,公厕维护、管理;洋川街道农村及14个乡镇集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中标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对后续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风险提示
该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且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约1.97亿元北海市银海区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成交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海市银海区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的《成交通知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海市银海区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2.采购人:北海市银海区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
3.采购代理机构: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4.中标(成交)金额:196,890,000.00元;
5.服务时间:3年;
6.服务范围:银海区建成区南珠大道以西区域,银滩大道(南珠大道以东路段)、道路(含车行道、辅道、人行道、绿化带、小街小巷、部分乡村道路等区域),居民小区(无物业管理的开放式小区),公共绿地、桥梁(立交桥)、无管护的闲置土地和道路以外建筑物退红线区域;按照道路可视范围内区域和“墙到墙”、“红线到红线”的方式确定综合清扫保洁作业服务范围;道路两侧(含人行道两侧、含地面)可见废弃物;道路路缘石、树篦、窖井盖、雨水口清洗;市政公用设施清洗;垃圾容器设置、更新、维护、清洗;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洒水、冲洗(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人行道清洗;海滩保洁;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清洗;交通护栏清洗;公共厕所管护、保洁;垃圾收集与转运;建筑垃圾与混合垃圾收集转运;环卫设备的管护、更新等。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对后续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风险提示
该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且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订的代理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7日起,通过腾安基金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 下简称“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具体公告如下:
一、新增代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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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在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相关规则遵照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三、重要提示
1、目前,金鹰时代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类处于募集期,募集期为: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21日。
2、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3、转换不适用基金:对于本公司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以及中登系统基金不支 持与其他基金之间相互转换;对于同一只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4、对于腾安基金实施的费率优惠活动本基金管理人不再进行限制,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申购、定投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适用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定投费率以腾安基金公布的费率优惠活动为准。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5、本基金管理人其他基金如新增腾安基金为代销机构,将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投及费率优惠,我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腾安基金
客服电话:4000-890-555
网址:www.txfund.com
2、本公司
客服电话:400-6135-888
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投资者购入基金时,投资者应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货币市场基金、ETF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情形除外。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7日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幢102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俊斌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现场结合通讯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倪卫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麻静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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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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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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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穗、费俊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A股配股简称:青银A1配;A股配股代码:082948;A股配股价格:3.20元/股。
2. 本次A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22年1月5日(R+1日)至2022年1月11日(R+5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3. 本次A股配股网上认购期间(即缴款起止日期间:2022年1月5日(R+1日)至2022年1月11日(R+5日))本行A股股票停牌,2022年1月12日(R+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对本次A股配股进行网上清算,本行A股股票继续停牌,2022年1月13日(R+7日)公告A股配股结果,本行A股股票复牌交易。
4. 本行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R-2日)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本次发行的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5. 本次A股配股上市时间在A股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深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 本次A股配股方案经本行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A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的2021年第128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3932号文核准。
一、A股配股发行的基本情况
1. A股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每股面值:1.00元。
3. A股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A股配股以A股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本行A股总股本2,746,655,02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共计可配A股股份数量823,996,506股。
本行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1年5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机制安排持有本行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 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本次A股、H股配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亿元(含50.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本行资本充足率,支持本行未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本行的资本实力及竞争力。
5. 配股价格:3.20元/股,A股配股代码为“082948”,A股配股简称为“青银A1配”。
6. A股配股发行对象:指截至2022年1月4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股东。
7. A股配股发行方式:本次A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A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8. A股配股承销方式:代销。
9. 本次A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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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2.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A股配股的认购方法
1. A股配股缴款时间
2022年1月5日(R+1日)起至2022年1月11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A股配股认购权。
2. A股配股缴款方法
A股股东于A股配股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A股配股缴款手续。A股配股代码“082948”,A股配股简称“青银A1配”,配股价格3.20元/股。A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所持A股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0)。
本行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1年5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请投资者仔细查看“青银A1配”可配证券余额。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机制安排持有本行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在A股配股缴款期内,A股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A股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A股股票数量限额。原A股股东所持A股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3. A股配股缴款地点
A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A股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A股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人、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
1. 发行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岛银行大厦
联系部门:董监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6860 2189
2.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083 3699
3.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4.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峰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901 3837
5.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4 0820
特此公告。
发行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一004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整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27日,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制造)收到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送达的 《民事裁定书》,长沙中院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并终止江南制造重整程序。
2021年12月31 日,江南制造管理人以重整计划业已执行完毕,向长沙中 院申请裁定确认江南制造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1年12月31日,江南制造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确认江南制造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鉴于公司及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均已执行完毕,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3的规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公司重整而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相关进展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
三、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 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为 -44.23 亿 元 。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等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均已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该 等公司将继续保留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 的后续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3、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重整进展,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