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接77版)
6、2020年1月17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12月27日;授予价格:4.30元/股;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52名,首次授予数量877万股。
7、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价格及股数》《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1年1月25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股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2021年3月8日,公司完成3名因离职及工作调动的原因而丧失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
9、2022年1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共有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丧失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锁部分,应以授予价格和当时市场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并注销。
2、回购数量及价格
因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现金分红情形,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a)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形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b)发生现金分红情形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a)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形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综上,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36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股数为各激励对象获授股份的1.2倍,预留部分的回购股数为各激励对象获授股份的数量。上述3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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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所需的资金为人民币369,600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99,212,053股减少至599,102,053股,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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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此次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以及《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尚有3名激励对象(张丽明、刘坤、李天翼)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将回购注销上述3人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万股。公司此次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对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相关变更注册资本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程序及相关的变更注册资本程序,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确定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法律意见书;
6、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位变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中3人(张井彬、张宏杰、杨长宇)已于2021年3月4日履行完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将回购注销余下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1万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1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99,212,053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99,212,053股变为599,102,053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99,212,053元变为599,102,053元。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共向17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截至目前,共有2名激励对象因上级主管单位工作安排调离至其他企业工作(已完成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其中1名激励对象已完成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锁部分,应以授予价格和当时市场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并注销。董事会同意对剩余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佳电股份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2年1月7日起45天内(9:00-12: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王志佳
4、联系电话:0454-8848800
5、联系传真:0454-8467700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瑶健康”)股票价格于2022年1月4日、5日、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截至2022年1月6日收盘,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6日的滚动市盈率为59.41倍,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
●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乳酸菌饮品,公司涉及到幽门螺杆菌领域的咀嚼片、饮品等产品尚处于产品投入阶段。截至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上述产品收入占比小于公司营业收入的5%(该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很小。
●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039.99万元,同比下降1.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01.35万元,同比减少27.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36.11万元,同比减少35.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2年1月4日、5日、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目前,除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关注到近期关于公司涉及到幽门螺杆菌领域的相关讨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乳酸菌饮品,公司涉及到幽门螺杆菌领域的咀嚼片、饮品等产品尚处于产品投入阶段。截至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上述产品收入占比小于公司营业收入的5%(该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很小。
除此之外,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4日、5日、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
截至2022年1月6日收盘,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6日的滚动市盈率为59.41倍,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乳酸菌饮品,公司涉及到幽门螺杆菌领域的咀嚼片、饮品等产品尚处于产品投入阶段。截至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上述产品收入占比小于公司营业收入的5%(该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很小。
(三)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情况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039.99万元,同比下降1.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01.35万元,同比减少27.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36.11万元,同比减少35.55%。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业绩出现下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新产品、新事业部、研发投入增加,同时加大了对渠道的投入,导致费用增加;2020年同期国家阶段性社保减免政策导致公司人力成本费用低于本期;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产品成本有所增加;2020年同期受疫情影响,促销活动相对较少,本期折扣率高于上期等原因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五)行业风险。
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需要提示的其他行业风险。
(六)大股东质押风险或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质押风险,亦无商誉减值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5388 证券简称:均瑶健康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3名,通过通讯方式参加董事4名)。会议由董事长马红菊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晓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新材料”)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授权期内可循环使用。通达新材料股东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以下简称“浩达铝业”)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通达新材料提供担保余额为0。
1、担保对象:控股子公司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子公司经营活动中因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贷款、票据、保理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向设备供应商分期付款购置设备等需要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业务。
3、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4、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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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过上述预计额度的担保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全称: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81MA4515YE9M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史家湾工业区(310国道与539交叉处东北角)
法定代表人:陈浩哲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8年03月2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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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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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审议通过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3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通达新材料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通达新材料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权,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管理和财务情况,担保风险可控。通达新材料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年度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情况下,合并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5.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亿元,使用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近日,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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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含子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公司将面临持续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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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偃师市顾县镇史家湾工业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所有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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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应在2022年1月21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或发送至公司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
邮政编码:471922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人:刘志坚 李高杰
6、联系电话:0379-65107666
联系传真:0379-67512888
邮箱:hntddlzqb@163.com
7、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8、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0
2、投票简称:通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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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2022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