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2-003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工程、公司或承包人)拟与航天氢能沧州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气体或发包人)签署《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空分、气化、净化装置及其配套工程部分)工程合同》,合同总金额146,600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人沧州气体未发生过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也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沧州气体签署《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空分、气化、净化装置及其配套工程部分)工程合同》,负责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合同总金额146,600万元。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庆君先生同时担任航天氢能沧州气体有限公司董事,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人沧州气体未发生过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也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相关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航天氢能沧州气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庆君
成立时间:2021年10月11日
注册资本:91836.7347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沧州渤海新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化工一路北侧
经营范围: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生产、销售仪表空气和工厂空气、液氩和液氮产品(以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航天氢能有限公司、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航天氢能沧州气体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成立,是由航天氢能有限公司及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3.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庆君先生同时担任航天氢能沧州气体有限公司董事,沧州气体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沧州气体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业务往来。
4.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沧州气体总资产为43,963.94万元,净资产43,963.94万元,营业收入59.61万元,利润总额58.68万元,净利润44.0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合同工作范围
承包人负责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空分、气化、净化装置及其配套工程部分)的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要求开展工作。如果某项工作、服务是为圆满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和/或服务的需要,且能在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含工艺包)中找到相关说明,即使该项工作或服务在合同中没有明示规定,此项工作或服务也应视为已经包含在合同中并构成合同工作范围的一部分。承包人按照本条提供的该项工作或服务不应被视为本合同项下变更,所发生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工期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自施工许可证取得之日起,19个月项目完成中间交接。2022年3月31日前,发包人提供项目施工许可证。如发包人未按时取得施工许可证,则项目中交时间自动顺延。
3.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要求、标准、规范及国家法律法规开展设计工作。如果合同中标准和/或规范发生相互矛盾,那么适用最高要求的标准和/或规范。在特定情况下, 发包人可以指定适用具体标准和/或规范。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行业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和政府有关规定、标准的要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4.合同价格(含税)
本合同项下所有工作的总金额(以下称合同价格)为人民币1,466,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亿陆仟陆佰万元整)。
5.合同组成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并且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通用条款
(3)专用合同条款
(4)合同附件
以上文件构成合同的整体,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果文件之间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除按照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还应从合同整体并按照最有利于合同装置角度解释,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6.合同违约条款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证书,导致付款延误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承包人暂停施工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承包人的这一行为不免除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7.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方签字并盖章的日期为准。
四、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拓展市场,争取订单,推进项目进展,有助于持续推广先进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巩固公司煤气化板块的市场份额,推动公司战略转型。不存在损害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沧州气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18亿元,其中4.68亿元为货币出资,4.5亿元为资产出资,目前资产出资已完成,货币出资预计于2022年1月完成。沧州气体公司能够通过融资租赁、抵押贷款、项目建设开发贷款等形式获得外部金融机构融资,同时沧州气体公司的股东航天氢能及正元氢能均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能够推动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完成建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且享有表决权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将放弃该议案的投票权。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与沧州气体的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公司发挥一直以来在煤气化工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工程建设能力,有助于持续推广先进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巩固公司煤气化板块的市场份额,推动公司战略转型。不存在损害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是公司一直跟踪和接触的大型煤气化项目,该项目空分、气化、净化装置及其配套部分拟采用EPC合同模式合作,公司能够发挥一直以来在煤气化工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工程建设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空分、气化、净化装置的专业化设计、系统集成、关键设备制造、数字化交付和装置建设和生产运营服务。项目有助于持续推广先进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巩固公司煤气化板块的市场份额,推动公司战略转型。
合同的履行将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工作范围、质量目标、合同工期、合同价格、合同文件、争议解决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合同执行中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发包人实际支付情况等风险,如遇到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工程延期、缓建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2-002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公司董事姜从斌、孙庆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和中长期远景目标纲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5。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2-004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于2022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2-005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4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41号公司二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4日
至2022年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详见2022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相关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2年1月21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41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斌
(2)联系电话:010-56325888
(3)传真号码:010-56325006
(4)电子邮箱:htgc_bgs@china-ceco.com
(5)邮政编码:101111
(6)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经海四路141号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50,960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1月12日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内容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达成情况,对3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96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201,180,341股的0.0253%。现将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上市流通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25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2月6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2月6日,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年3月8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披露了《关于公司限制性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4、2018年3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2018年4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2.04万股。(详见公司2018-038号公告)
6、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杨斌青、权家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0,0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12.71元/股,本次拟回购注销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3.03%,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0395%。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杨斌青、权家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7、2018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金沛龙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0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12.73元/股,本次拟回购注销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0.76%,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0099%。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金沛龙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8、2019年1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王启文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0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12.78元/股,本次拟回购注销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0.38%,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0049%。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王启文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9、2019年2月18日,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0.2万股,授予价格为10.2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19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李飞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0,0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12.84元/股,本次拟回购注销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0.76%,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0099%。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李飞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1、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按照《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同意按照解锁条件达成情况,对6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其合计持有125.54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30%,即37.6620万股,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37%,以上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5月13日上市流通。
12、2019年7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王健波、刘超、陈月乔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3,900股(38,500股来源于股权激励取得股份,15,400股来源于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转增取得股份),回购注销价格为9.07元/股,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0532%。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王健波、刘超、陈月乔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3、2019年10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匡奕炜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9,8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9.11元/股,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0097%。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匡奕炜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4、2019年12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4.28万股。(详见公司2019-093号公告)
15、2020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并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刘经东、刘秉仕、姜滔、王启春、冯建五位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96,040股,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048%。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故回购首次授予第二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8,795股。回购注销价格均为6.29元/股,并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
16、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魏德文,蔡悦子,李银库三位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8,800股,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0296%,回购注销价格拟为6.29元/股,并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魏德文,蔡悦子,李银库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7、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激励对象何国超等5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7.056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351%。其中何国超等4名激励对象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徐翰璟为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拟为6.29元/股,并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拟为5.07元/股,并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同意按照解锁条件达成情况对5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8634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819%,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何国超等5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审议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21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凌云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中对董事会的授权的相关规定,拟对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9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拟为5.07元/股并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按照《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同意按照解锁条件达成情况,对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960股,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0.0253%。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审议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一)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内容,自预留部分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除限售的比例为50%。
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12月26日,截至目前,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二)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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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对象原为5人,鉴于其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1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9,400股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96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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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初始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注2: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今,公司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等情况,激励对象目前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注3: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内容,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分2个解除限售期进行考核,本次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比例为5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年1月12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50,960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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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本总额以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除50,96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外,还包括公司2022年1月4日一2022年1月5日可转债转股共计371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翔港科技实施本次解锁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相关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翔港科技已就实施本次解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解锁相关事项的推进,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转债代码:113566 转债简称:翔港转债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征收公司部分土地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2-001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征收公司部分土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拥有位于武汉市江岸区的部分土地已被政府纳入征收范围。为配合政府工作,公司八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征收公司部分土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武汉市江岸区城区改造更新局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公司被政府收回土地总面积356,842.07平方米,补偿总价为人民币4,281,284,025元。该事宜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本次土地征收涉及的补偿款累计9.62亿元。
以上详情请查阅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21日、2021年10月26日和2021年12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本次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武汉市江岸区部分土地征收涉及的补偿款3.8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本次土地征收涉及的补偿款累计13.42亿元。
三、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本次土地征收补偿事项将为公司利润带来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7日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3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6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刘鲁湘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鲁湘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刘鲁湘先生目前担任的公司下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职务,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关程序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鲁湘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鲁湘先生在公司担任副总裁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鲁湘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副总裁。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权益变动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简称:ST熊猫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2022-003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权益变动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熊猫权益变动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30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公司在披露问询函后的5个交易日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予以答复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3日披露的《ST熊猫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权益变动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9)。
公司于 2021 年 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权益变动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预计不晚于2022年1月6日披露回复公告。
由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内容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同时《问询函》相关内容需经律师核查后发表意见,因此公司无法在2022年1月6日前完成相关工作,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完整,公司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将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不晚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回复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7日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2-001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2年1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选举白晓先生、朱忠福先生为本行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白晓先生、朱忠福先生简历如下:
白晓,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学位,审计师。历任长沙市审计局科员、财政审计处副处长、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宁乡县南田坪乡党委书记,宁乡县金洲镇党委书记,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现任长沙银行党委委员。
朱忠福,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长沙银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衡阳分行行长、金融租赁事业部总经理。现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7日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三十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股票代码:600377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编号:临2022-00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三十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10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 576 号),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自2020年10月16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三十七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申购、配售、分销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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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7日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22年1月10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本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和管理层任期亦相应顺延,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在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月6日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73 证券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2-001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20年7月20日印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448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中文传媒关于公司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临2020-032号)。
公司于近日完成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发行总额8亿元人民币,发行结果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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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https://www.cfae.cn)、上海清算所(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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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初步统计,2021年受长江来水同比偏枯、上游新建电站蓄水等影响,公司境内所属四座梯级电站年度总发电量2083.22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8.20%。
其中,三峡电站完成发电量1036.49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7.29%;葛洲坝电站完成发电量192.56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3.71%;溪洛渡电站完成发电量553.55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12.71%;向家坝电站完成发电量300.63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9.31%。
2021年公司境内所属四座梯级电站发电量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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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