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2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6日;
①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至2022年1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戈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8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16人,合计持有股份126,905,3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18,179,769股的39.8848%。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74,7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18,179,769股的0.8407%。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86,661,79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7.236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40,243,58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2.64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4,905,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4242%;反对1,999,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7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76%;反对1,999,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76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2、审议《关于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4,904,4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4233%;反对2,000,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7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927%;反对2,000,9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0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3、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4,90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4232%;反对2,001,0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7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3,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890%;反对2,001,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1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合计4,893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9362元/股。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6467%,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01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1-116)。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318,174,876 股,注册资本将减少至 318,174,876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等)。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2022年1月7日起45日内。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联系人:邓狄;
4、联系电话:010-68727993;
5、邮政编码:100142。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巨潮网披露的《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经慎重考虑,充分评估,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1、签约单位: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财智尊享金鳍41号浮动收益凭证
产品类型: 定向发行,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购买金额:7,000万元
起息日期: 2022年1月7日
到期日期: 2022年12月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固定收益率(年化): 3.50%
浮动收益率(年化):(1)若挂钩标的价格在敲出观察期内从未大于障碍价格,且期末价格≥期初价格,则浮动收益率= 0.20×(期末价格-期初价格)/期初价格×100%
(2)若挂钩标的价格在敲出观察期内从未大于障碍价格,且期末价格<期初价格,则浮动收益率=0.00%
(3)若挂钩标的价格在敲出观察期内曾大于障碍价格,则浮动收益率=0.60%
2、签约单位: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睿享双盈13期浮动收益凭证
产品类型: 定向发行,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购买金额:10,000万元
起息日期: 2022年1月7日
到期日期: 2022年12月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固定收益率(年化):3.20%
浮动收益率(年化):根据观察期内挂钩标的收盘价的不同表现,本产品的浮动收益率分为以下情况:
当观察期内任一观察日的挂钩标的收盘价从未大于上涨敲出价格,且从未小于下跌敲出价格时:
a.如果期末价格小于上涨执行价格,且大于下跌执行价格:
浮动收益率=0
b.如果期末价格大于等于上涨执行价格:
浮动收益率= 0.4×(期末价格-上涨执行价格)/期初价格×100%
c.如果期末价格小于等于下跌执行价格:
浮动收益率= 0.4×(下跌执行价格-期末价格)/期初价格×100%
当观察期内任一观察日的挂钩标的收盘价曾大于上涨敲出价格或小于下跌敲出价格时:
浮动收益率=0.40%
3、签约单位: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睿享致远5期浮动收益凭证
产品类型: 定向发行,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购买金额:3,700万元
起息日期: 2022年1月7日
到期日期: 2022年12月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固定收益率(年化):3.10%
浮动收益率(年化):
(1)根据观察期内挂钩标的收盘价的不同表现,本产品第一阶段的浮动收益率分为以下情况:
当观察期内任一观察日的挂钩标的收盘价从未大于敲出价格时:
a.如果期末价格小于执行价格:
浮动收益率=0
b.如果期末价格大于等于执行价格:
浮动收益率= 0.75×(期末价格-执行价格)/期初价格×100%
当观察期内任一观察日的挂钩标的收盘价曾大于敲出价格时:
浮动收益率=0.60%
(2)根据观察期内挂钩标的收盘价的不同表现,本产品第二阶段的浮动收益率分为以下情况:
a. 当第一阶段观察期内任一观察日的挂钩标的收盘价曾大于敲出价格时:
浮动收益率=0.6%
b. 当第一阶段观察期内任一观察日的挂钩标的收盘价从未大于敲出价格时:
浮动收益率=0.5%
4、公司与上述签约单位无关联关系,本次现金管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部分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2、公司通过对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备注:关于上述现金管理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在巨潮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2-001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DKBA Participa??es Ltda.(以下简称“DKBA”)和Belagrícola Comércio e Representa??es de Produtos Agrícolas S.A.(以下简称“Bela”)的通知,DKBA拟为Bela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Bela的正常经营活动,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DKBA为控股子公司Bela向Fertilizantes do Paraná Ltda.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600万雷亚尔,折合人民币1,786.5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已经DKBA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Belagrícola Comércio e Representa??es de Produtos Agrícolas S.A.
成立日期:1985年11月1日
住 址:Rua Jo?o Huss, No. 74, Subsolo, Gleba Fazenda Palhano, Zip Code 86.050/490, in the City of Londrina, State of Paraná.
注册资本:562,976,521雷亚尔
经营范围:a)化肥、农用化学品、种子、谷物、动物饲料、兽医产品、矿物盐、家用产品的贸易、进口、出口和代理;(b)计算机、电子电器和家用电器的制造;(c)根据技术经理的职责,在农用化学品、肥料和兽医产品领域提供技术援助;(d)储存、托运和储存自己的粮食和农业投入的商品的装运和接收;(e)在种子和净化处理中应用的植物检疫服务协议;(f)一般货物的道路运输;(g)农产品加工和产业化;(h)谷物的活动,如干燥、清洁、自然产品的贸易;(i)业务中介;(j)从农业残余物和副产品中制造出植物的煤;(k)主要生产木制家具;(l)谷物运输设备的制造、谷物运输设备的回收和备件的储存;(m)建设;(n)种子的生产、加工、运输、贮存、包装和销售;(o)大豆、玉米、小麦和其他农业原料的批发贸易;(p)种子包装、认证和实验室分析;(q)准备土地、农业和收获和农业支持活动;(r)工业厂房和金属结构的组装;土木工程、电力、液压及建筑物内的其他设施,包括工业和/或商业,以及住宅;(s)在公司人力资源中限制咨询和健康促进服务的医疗活动;(t)贸易、进口、出口和孕育剂;(u)动物饲料制造;(v)除一般仓库和家具保管员以外的第三方商品的存放;(w)农业和家畜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修理。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473,001.07万元,负债总额378,216.40万元,净资产94,786.6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11,616.13万元,利润总额9,391.27万元,净利润10,437.64万元。
截止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542.753.89万元,负债总额455,563.19万元,净资产87,190.6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07,188.52万元,利润总额2,191.82万元,净利润-948.73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DKBA Participa??es Ltda.
债务人:Belagrícola Comércio e Representa??es de Produtos Agrícolas S.A.
债权人:Fertilizantes do Paraná Ltda.
担保金额:16,000,000雷亚尔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期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54亿元,(担保额为外币的,按照2022年1月6日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DKBA与Fertilizantes do Paraná Ltda.签订的《公司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2-00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9亿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1.32亿元,合计为70.32亿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大康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康国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5亿元,担保有效期限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1年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近日,公司与SINO-AGRI LEADING BIOSCIENCES CO.,LTD.(爱格(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格生物”)和XINGFA(HONG KONG)IMP&EXP LIMITED (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发香港”)分别签订了《担保协议》,公司为大康国贸与爱格生物和兴发香港的采购合同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分别为200万美元和500万美元,合计7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460.96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SINO-AGRI LEADING BIOSCIENCES CO.,LTD.(爱格(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大康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债权人:SINO-AGRI LEADING BIOSCIENCES CO.,LTD.(爱格(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00万美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应收的货款本金、违约金(或违约造成的损失)以及因债权人为实现上述权利而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保证期间:2022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5日
2、公司与XINGFA(HONG KONG)IMP&EXP LIMITED (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大康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债权人:XINGFA(HONG KONG)IMP&EXP LIMITED (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500万美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应收的货款本金、违约金(或违约造成的损失)以及因债权人为实现上述权利而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保证期间:2022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5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54亿元,(担保额为外币的,按照2022年1月6日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SINO-AGRI LEADING BIOSCIENCES CO.,LTD.(爱格(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
2、公司与XINGFA(HONG KONG)IMP&EXP LIMITED (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及2022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8)和《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请各位股东正确行使股东大会投票权,现披露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1月11日(星期二)下午2点30分。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上午 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5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大会审议议案
■
(二)相关事项说明
1、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21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和《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2、上述议案1.00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出席通知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1月7日前将出席会议的通知送达本公司,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传真方式送达通知。通过邮寄方式的通知以本公司收到日期为准。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三)登记时间: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7日,9:00 至 17:00。
(四)登记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本公司办公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蕙鑫
联系电话:0391-2535596 传真:0391-2535597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邮编:454005
电子邮箱:jzwfzqb@163.com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相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提交大会提案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2
2、投票简称:万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1月11日上午 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 出席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注明□是/□否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委托人签名/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2-003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2-002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208,03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73元/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以公司2022年1月6日总股本为基础且仅考虑前述回购注销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公司的总股本将由2,157,454,085股减少为2,157,246,05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157,454,085元减少为2,157,246,051元(此处不包含尚未办理注销手续的30,444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9楼
2、申报期间:2022年1月7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赖小姐
4、电话:0592-6516003
5、传真:0592-5051631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股东郭兵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公司股东郭兵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8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20%),并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9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0%),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收到郭兵健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郭兵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57,907股,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郭兵健减持价格区间为74.14元/股-76.26元/股。
注: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表中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系高管锁定股(上述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表格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 公司股东郭兵健先生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未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如果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中晶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中晶科技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中晶科技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中晶科技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所参照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不低于发行价”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日,郭兵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并已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人员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