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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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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2-001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公司曾于2021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14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4日

至2022年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12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地点及登记资料送达地点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08

(三) 登记时间

2022年1月6日和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黄承琰 胡磊

电话:020-89898833

邮箱:stock@polycn.com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别提示: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保障会场安全,参会人员须严格遵守广州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将对参会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会人员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方能进入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附件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报备文件: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12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登记表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22年 月 日

备注:本登记表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4日、1月5日、1月6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截至2022年1月6日收盘,公司静态市盈率为99.92倍,高于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4日、1月5日、1月6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4日、1月5日、1月6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最近三个交易日成交量显著高于前期水平,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行业市盈率数据,2022年1月6日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最新静态市盈率为18.08倍,滚动市盈率为18.25倍,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为99.92倍,滚动市盈率为23.36倍,已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3,69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6%。累计质押股份数量78,881,34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9%,占公司总股本的20.68%。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n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1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C座1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赵贵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事长陈锡明先生、董事符兴斌先生、董事孙迎新先生,独立董事崔劲先生、荆继武先生、陈尚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刘昕女士、监事唐大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复兴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等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知卉 刘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软件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软件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2-00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至案件四中公司作为第一被告,案件四中全资子公司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作为第二被告

● 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中“问题三、关于来自ATL专利律师函的回复”,就与ATL专利纠纷的基本情况和前期进展进行披露。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鉴于本公告涉及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本次公司涉及的诉讼案件共有四个,其中:

案件一: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公司作为第一被告。涉案专利号:ZL201220359889.9号(实用新型专利)。

案件二: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公司作为第一被告。涉案专利号:ZL201410782528.9(发明专利)。

案件三: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公司作为第一被告。涉案专利号:ZL201420789403.4号(实用新型专利)。

案件四: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公司作为第一被告、子公司作为第二被告。涉案专利号:ZL201720090970.4号(实用新型专利)。

上述案件共涉及3款终端客户产品,对应公司3个电池型号。

2、根据上述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原告分别称其为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相关产品实施了涉案专利所主张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侵害了原告的专利权。

3、上述案件中,原告对公司的诉讼请求为判令公司及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涉案专利相关的电芯产品,并承担相应的案件诉讼费。

4、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中“问题三、关于来自ATL专利律师函的回复”,就与ATL专利纠纷的基本情况和前期进展进行披露。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作为全球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迭代升级,公司生产的产品型号极为丰富,其中2018年至2020年期间各年度销售的产品型号数量分别为534个、455个和449个,除本次争议事项涉及的3个产品型号外,公司现有其他主营产品系列型号丰富且市场需求旺盛,同时现有产品亦在不断更新迭代,即使未来公司败诉从而停止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相关产能也可以转为生产其他系列产品或新系列产品,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此外,在2021年1月-9月期间,起诉状涉及的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在公司营业总收入占比不足2%。

2、鉴于本公告涉及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的利益。

3、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研发创新。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掌握了“高温电池技术”、“数码电池电解液技术”、“高安全电池关键材料应用技术”、“高能量密度电池关键材料应用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为保持公司技术领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保护工作,相关核心技术已取得多项专利,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取授权且有效专利634件。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该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1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6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2022年1月6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7日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挂牌增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2-002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挂牌增资的进展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运电路”)增资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电科技”)的第三期增资款已经到账。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加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挂牌增资的议案》。公司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摘牌,以人民币70,000万元向奈电科技增资以取得其70%股权,并于2021年7月7日与奈电科技、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签署了《增资合同》及《增资合同补充合同》。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拟参与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挂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世运电路关于公司拟参与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挂牌增资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及《世运电路关于参与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挂牌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2021年7月21日,奈电科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世运电路持有奈电科技股权比例为70%,风华高科持有奈电科技的股权比例由100%变更为30%。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关于参与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挂牌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根据《增资合同》约定“在奈电科技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增资款的20%(‘第二期增资款’)”。截至2021年8月9日,奈电科技已收到了第二期增资款14,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关于参与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挂牌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根据《增资合同》约定“在世运电路与风华高科就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结果已达成一致意见的条件下,在奈电科技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180日内支付剩余增资款项(‘第三期增资款’)”。截至2022年1月6日,奈电科技已收到了第三期增资款35,0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自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停,累计涨幅较大,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已于2022年1月6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2022年1月6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鉴于公司短期内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累计涨幅较大,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公司所属翠微店A座和鼎城店于2021年内实施了闭店商装调整,2021年11月6日和9月30日起分阶段逐步恢复营业,较长周期的闭店调整将对公司2021年度零售业务版块的收入和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银行卡收单手续费,新增数字人民币支付方式不改变其收入来源与结构,其所产生的收入将取决于未来线下商户和消费者的实际使用情况,不会对其收单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2-00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核准批复文件。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1月4日-1月6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核准批复文件。(详见公司2022-001号临时公告)

截至目前,除已披露的相关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1月4日-1月6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除已披露的相关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1月6日,公司第三大股东上海世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39,923.834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64%。本次股份质押后,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26,5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66.38%,占公司总股本的7.06%。

●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荣茂先生控制的世茂投资、峰盈国际有限公司及西藏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为274,397.499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3.15%,其中质押股份数为56,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0.41%,占总股本比例为14.93%。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上海世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投资”)关于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2022年1月5日,世茂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6,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质押期限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并已于2022年1月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2022年1月6日,世茂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为39,923.8342万股,其中质押股份为26,5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6.3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06%。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荣茂先生控制的世茂投资、峰盈国际有限公司及西藏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为274,397.499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3.15%,其中质押股份数为56,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0.41%,占总股本比例为14.93%。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说明

世茂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26,500万股质押的用途为生产经营,世茂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世茂投资可采取包括追加银行存款质押、补充保证金或提前清偿部分借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1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董事袁英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袁英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职务。辞职后,袁英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袁英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上述辞职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职工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袁英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6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朱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刚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请求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朱刚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朱刚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以及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朱刚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的依法规范运作,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朱刚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朱刚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354 证券简称:敦煌种业 编号:临2022-001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年1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马宗海先生书面辞职报告,马宗海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马宗海先生的辞职未

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

运作以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马宗海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将尽快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增补董事及选举董事长。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正常生产经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在补选的新任董事长就任前,马宗海先生仍将继续履行董事长职责。

马宗海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此,公司及董事会对马宗海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锡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50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公告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1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锡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500MW

风力发电项目核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收到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出具的《关于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锡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50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锡能源新字【2021】48号)。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为充分利用阿巴嘎旗丰富的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同意建设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锡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500MW风力发电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为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规模500MW。

四、项目建设地点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境内。

五、项目总投资为299659.04万元,其中20%为项目资本金,其余80%为银行贷款。

提示:上述项目取得核准批复后,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投资建设事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