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86版)

2022-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由收益法公式可知,房地产价值主要取决于未来年度租金、报酬率、空置率、租金增长率等因素。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评估对象目前已出租,租赁起止日期为2019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截止到评估基准日,剩余租期为7.75年。租金分为租约内和租约外。对于租金增长率,合同期内每年增长率约为2.5%-3%,与市场调查结果接近,本次评估将租约期外的年租金增长率确定为3%.对于租约内租金,按照已经签订的合同确定,且不需要扣除租赁手续费(如广告费、中介费),不考虑空置率。对于租约外的租金,根据市场法确定评估基准日单位租金,按照3%的增长率得到租约到期时的市场租金;对于空置率,根据市场调查结果及访谈产权持有人负责人,以一个月的空置时间确定空置率,也即8%.对于报酬率,本次评估采用风险累加法,报酬率=安全利率+投资风险补偿率+管理负担补偿率+缺乏流动性补偿率-投资带来的优惠率。其中,安全利率取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75%;由于评估对象所处位置为县城,类似房地产流动性一般,对于投资风险补偿率、缺乏流动性补偿率都取值2.5%;房产出租后,产权持有人较少参与房地产的管理,故管理负担较轻,管理负担补偿率取1.00%;持有房地产带来的优惠率,取值-1.00%,得到报酬率近似取值7.00%.

累加法求取报酬率一览表

评估对象房屋用途为商住,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经济寿命为50年,评估人员根据查询资料,评估对象竣工时间在2009年左右,则剩余经济寿命约为38年;评估对象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7/6/30,至评估基准日,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36.66年,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小于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且产权持有人无法提供竣工资料,竣工时间无法确认,根据孰短原则和谨慎原则,确定本次评估的收益年限为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即35.66年。

由于房屋、土地两者剩余经济寿命或法定剩余年限相距时间较短,土地到期后的残值影响较小,本次评估不考虑该残值的影响。

其他扣除项目及主要参数包括:

房产税(年租金×12%)、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5%)、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5%)、印花税(年租金×0.1%)、维修管理费(年租金×1%)、租赁手续费(年租金×1%)、保险费(账面原值×0.1%)、土地使用税(占地面积×4.5元/平方米)。

增加项目包括:押金年收益(押金×年利率,押金一般为二个月租金)。

经收益法评估,余干仁和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的评估价值(含税)为1,309.07万元。

(4)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值评估结论

公司深圳福田竹子林13套商业办公楼房产、海南陵水县英州镇清水湾旅游度假区A09区一期56套洋房、上海浦东新区秀沿路17号楼商业街、办公楼及会所,所处位置交通便利,所在地经济发达、具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持续可靠的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此采用市场法评估价值更接近于真实市场价值,故公司深圳福田竹子林13套商业办公楼房产、海南陵水县英州镇清水湾旅游度假区A09区一期56套洋房、上海浦东新区秀沿路17号楼商业街、办公楼及会所的评估结果选取市场法结论作为公允价值确认的依据。

公司余干县玉亭镇的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所在地类似房地产买卖不活跃,采用市场法评估计量公允价值缺乏足够的可比案例,而被评估房地产有租约,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且当地租赁市场活跃,可以持续可靠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租赁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能够合理预计未来的租金收益,因此采用收益法评估计量公允价值更能接近于真实市场价值,故公司余干县玉亭镇的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的评估结果选取收益法结论作为公允价值确认的依据。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前述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值评估,我们实施了检查宜华健康资产评估所依据的基础数据是否准确、所选取的关键参数、所选取的可比案例是否恰当,评价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所作出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所选取的价值类型是否合理,对评估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进行评估等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宜华健康针对前述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值确认的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二、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债务豁免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金额,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康”)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债务重组方案如下:

“(一)重组涉及的债务及债务豁免情况

公司原债权人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于 2021 年 9 月28 日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众安康拥有的已逾期的本金199,991,106.58 元及相应利息的债权(以下称“标的债权”)转让给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

截止 2021 年 12 月 20 日(即重组初始日),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与众安康共同确认标的债权余额共计 228,630,400 元。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同意不可撤销并无条件豁免众安康标的债权中的债务本息共计 46,630,400元,其中本金为 17,991,100 元,利息为 28,639,300 元。债务豁免后的债务重组金额共计182,000,000元。

(二)债务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

1、众安康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确定债务豁免后债务重组金额为182,000,000元。债务重组期限为24个月。

2、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对众安康债务重组收益包含:重组期间,重组收益=重组收益计算基数×日收益率×实际天数,重组年收益率为 9%,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0(含甲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重组收益计算基数初始数额为182,000,000元。

3、重组本金还款安排:众安康应于每半年末月的 20 日向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该重组收益核算期的重组收益。众安康将分三期,按照协议约定,逐期归还债务重组金额。

4、担保物:将达孜赛勒康持有的达孜慈恒 100%股权及达孜慈恒持有的杭州慈养老年医院 60%股权、杭州养和医院 60%股权为上述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该资产不存在重大争议,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上述资产需办理转移质押。公司等共计五名保证人为众安康就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查阅了有关上市公司的债务豁免案例,目前上市公司的债务豁免账务处理方式主要为以下三种方式:

(1)相关政府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债务豁免,此种情况上市公司应按照政府补助相关的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2)控股股东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的债务豁免,此种情况上市公司将债务豁免收益计入资本公积;

(3)非关联方对陷入财务困境中的上市公司债务豁免,此种情况属于债务重组,上市公司应当按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将债务豁免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其次,《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规定的“第三条”规定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①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②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③除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和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重组债务。

公司及子公司众安康因经营状况不佳且涉及多项重大诉讼,面临财务困难,资金紧张,可持续经营风险不断加大。在公司经营及资金困难的前提下,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部分债务豁免的方式,尽快回笼资金,减少财务风险,可以理解为债务重组的一种方式,其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文件中第三种债务重组方式--修改其他债务文件的情形。

关于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方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债务重组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的,如果修改其他条款导致债务终止确认,债务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重组债务,终止确认的债务账面价值与重组债务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如果修改其他条款未导致债务终止确认,或者仅导致部分债务终止确认,对于未终止确认的部分债务,债务人应当根据其分类,继续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债务人应当根据重新议定合同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重新计算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投资收益”科目。重新计算的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应当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原债务的实际利率或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如适用)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成本或费用,债务人应当调整修改后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重组债务的剩余期限内摊销。”

综上所述,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第三种债务重组方式。此外,本次债务豁免的债权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债务豁免不属于资本性投入性质,不构成权益性交易。因此,公司将本次债务豁免取得的利得计入“投资收益”中,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与众安康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不可撤销并无条件豁免众安康债务本息4,663.04万元。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对众安康的债务豁免金额4,663.04万元为不可撤销且不附加任何条件的豁免,即公司只就豁免后的债务余额及利息对债权方负有偿还义务,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将豁免前债务的账面价值扣减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后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经计算,公司原债务账面价值228,630,400.00元,重组后债务公允价值185,847,041.00元,债务重组收益42,783,359.00元。预计将减少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短期借款199,991,100.00元,减少应付利息28,639,300.00元,增加长期借款153,746,966.00元,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100,075.00元;增加合并利润表的投资收益42,783,359.00元。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公司债务豁免事项,我们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关于此次债务重组的方案,我们查阅了本次债务重组各方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众安康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及其他保证担保质押合同,检查了众安康收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银行借款的记账凭证,重新测算其罚息、复利、逾期利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复核了公司采用的债务原实际利率和合理性,复核重组后债务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并重新计算重组后债务公允价值的准确性。我们认为宜华健康对债务豁免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三、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截止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未有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2-03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华健康”)已于2021 年12月2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48)。

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根据相关规定,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至15:00。

(五)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4楼董事会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7日

(八)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22年1月7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

1、审议《关于子公司达孜赛勒康继续履行相关债权人担保义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孙公司达孜慈恒继续履行相关债权人担保义务的议案》;

3、审议《关于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5日、12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22年1月8日(9:3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4楼证券部。

(二)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4楼证券部(邮编:515800)

2、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3、传真:0754-85890788

4、联系人:陈晓栋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0;

2、投票简称:“宜健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