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8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单笔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可进行的委托理财为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理财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7日、2021年8月4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1-022)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5)。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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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投资范围:信托计划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逆回购及委托人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2、风险揭示: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投资风险、信用风险、信托期限变更的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二)平安信托安稳TOF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投资范围:(1)本信托计划可根据资金管理的需求,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存单、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2)本信托计划可投资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含交易所上市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或其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含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包括以受让信托计划受益权的方式投资)、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于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以及前述各产品类型的QDII产品;(3)信托业保障基金。
2、投资限制:本信托计划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存单、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债券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固定收益类资管产品等债权类资产占本信托计划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股票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权益类资管产品等权益类资产占本信托计划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投资于商品及衍生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商品及衍生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商品及衍生品类资管产品等商品及衍生品类资产占本信托计划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投资于混合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混合类资管产品等混合类资产占本信托计划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本信托计划可以超出比例范围投资较低风险资产。
3、风险揭示: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流动性风险、估值波动风险、双重收费风险、集中度风险、高位进入风险、投资保障基金的特别风险、提前终止或延期风险、减仓及平仓风险、本信托计划的交易结构风险、投资目标资管产品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三)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投资范围:信托资金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债券逆回购、信托计划或信托受益权、附加回购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及委托人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2、风险揭示: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投资风险、信用风险、信托期限变更的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二、理财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委托理财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对投资决策和审批程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披露及内部信息报告,实施、检查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
2、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总经理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筛选理财产品,并做必要的尽职调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累计人民币18.05亿元。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已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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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已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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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公告日前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累计人民币8.18亿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及范围。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公告日前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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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告日前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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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1、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及附件;
2、平安信托安稳TOF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2021年7月更新版)及附件;
3、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及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