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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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2-002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非独立董事孔鑫明先生投反对票,理由为:立信中联是多年审计单位,又是尽勉单位,对公司情况也比较了解,为何要换审计单位。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1月25日通过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3),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非独立董事孔鑫明先生投反对票,理由为:立信中联是多年审计单位,又是尽勉单位,对公司情况也比较了解,为何要换审计单位。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2022-003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国锦27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5日

至2022年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2022年1月24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00-16:00时)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国锦27层会议室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22年1月24日16: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国锦27层

联系电话:0917-3256900

邮 箱:guo.j@snencn.cn

联 系 人:郭 静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2-004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2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9人。

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执业风险基金计提或执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1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专业资质和相应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王广鹏,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挂牌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陈红梅,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201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曾为施可瑞(832060)、前景云(835571)等挂牌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李晓思,200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民和牧业、光环新网、铁岭新城、永东股份、青鸟消防、双杰股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9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5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3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连续3年的审计服务。2020年度,立信中联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知悉本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完成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事宜。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沟通过程中未出现意见分歧,无重大审计问题。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及独立性,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和独立性,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理由充分、恰当,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