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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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2-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2-001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处罚。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7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编号:处罚字 【2021】97号),根据《告知书》,公司2018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收入,追溯调整后,公司可能存在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4月27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4、如后续公司股票价格低于1元/股,公司可能会面临因连续20个交易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9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