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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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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2-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2-003

转债代码:118002 转债简称:天合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3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25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5,2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2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73号文同意,公司525,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9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合转债”,债券 代码“118002”。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天合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81588826

联系邮箱:IR@trinasolar.com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月8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2-002

转债代码:118002 转债简称:天合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5,641,432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1月11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天合光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0-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维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12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0-038)。

4、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1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043)。

5、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70)。

7、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注: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97人。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400人符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其中有3名外籍员工因外汇原因尚未完成出资,因此本次将为397人做登记归属,待3名外籍员工完成出资后,公司后续将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到期前为其完成相应股份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年1月11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5,641,432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2,068,026,375股增加至2,073,667,807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8日出具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01Z0082号),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1年12月27日,公司实际已收到397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56,903,232.46元,其中,新增股本5,641,432.00元,转入资本公积51,261,800.46元。

2022年1月6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6,385,123.78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56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2,073,667,807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1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41,432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