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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2-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及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除了对单笔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及转换入申请(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发起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外,对于当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及转换入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及转换入申请(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发起的申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也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H类份额已在中国香港地区暂停申购业务,本次暂停相关大额业务不涉及H类份额。

(2)在本基金上述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正常进行。

(3)自2022年1月17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及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除了对单笔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及转换入申请(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发起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外,对于当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及转换入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及转换入申请(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发起的申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也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本基金上述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正常进行。

(2)自2022年1月17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2年1月11日起增加光大银行作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注: 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如有)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裕坤纯债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于第二个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交银施罗德裕坤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裕坤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交银施罗德裕坤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一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第一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第一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一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

本基金于第二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第二个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的时间分别至少为2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本次开放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25日。自2022年1月26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三个封闭期,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22年1月12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二个开放期,2022年1月12日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的第二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自该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金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注: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投资者,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对上述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而言,以其目前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和上述一般申购费率的一折优惠中孰低者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届时费率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回份额高于1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的份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仅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目前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进行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7.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3本基金自2022年1月26日起,将进入第三个封闭期,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7.4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查询。

7.5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700-5000,021-61055000)。

7.6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裕坤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裕坤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风险提示:

本基金面临特定运作方式的风险: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每个开放期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的时间分别至少为2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关注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及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及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4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6,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62,7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14,000万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超募资金62,7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二、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投资产品保证本金安全,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没有超过经审议的使用额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通过对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不含本次)。

八、备查文件

1、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9 日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邓国顺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邓国顺先生自该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许可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668,2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3255%。

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邓国顺先生的邮件获悉,邓国顺先生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于2022年1月9日届满;在该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621,0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3019%。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在上述减持计划范围内,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邓国顺先生在减持比例超过1%时,分别于2021年9月16日、9月24日、12月17日、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74、2021-075、2021-096、2021-098)。

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于2021年10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于2021年12月27日《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邓国顺先生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邓国顺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邓国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影响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邓国顺先生出具的《邓国顺股票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通知及公告》;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九日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2-00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500.00万元至32,500.00万元,同比增加100.21%到106.56%。

2、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500.00万元至29,500.00万元,同比增加114.17%到121.6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500.00万元至32,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15,766.36万元到16,766.36万元,同比增加100.21%到106.56%。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500.00万元至29,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15,192.63万元到16,192.63万元,同比增加114.17%到121.68%。

(三)本期业绩预计数据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33.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307.37万元。

(二)每股收益为1.21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21年,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保持旺盛,主要产品产能稳定提升,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产销量同比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全球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公司不断提升产品品质,满足不同领域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产品在新能源、LED、电子以及医护市场应用的积极拓展也对业绩提升带来了积极影响。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取得政府补贴、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等项目,对公司2021年年度净利润预增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蒋美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268,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了《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股东蒋美芳女士计划于2021年1月22日-2021年2月28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75,735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9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蒋美芳女士已经实施完毕其减持计划。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86,294,283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