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7版)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7.80元/股(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2022年1月6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615.0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37.44万元。假设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0年持平,假设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2021年下降10%、持平和增长10%。(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1,840,000股为基数,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假设2021年度、2022年度不进行转增股本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考虑分红对转股价格的影响。
9、假设公司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无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10、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11、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前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2022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2022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具体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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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计算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转股期内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可能会得到进一步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每股收益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公司短期内存在业绩被摊薄的风险。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一家安防整体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提供商。成立至今,公司坚持以智能技术和物联网平台技术与应用创新为引领,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核心产品服务体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拟将全国市场划分为多个区域市场,在不同的区域市场深耕细作,改变目前北京总部直接管理全国业务且前端业务单元弱小而分散的现状。同时为了提升客户响应速度,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公司拟升级现有生产模式,逐步提升公司自主生产组装的比重,并以此增强公司对产品订单周期的灵活性把控力。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沙)建设项目、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自身现有的良好基础及长远战略规划,通过详细论证、研判而最终确定的,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升级及拓展,同时可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巩固行业地位、提升综合竞争力以及增强抗风险能力等多重效果。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重视人才团队的建设与培养,目前拥有一批理论知识扎实、研发实力强、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团队,涵盖了无线电通信、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机械、软件和自动化等专业领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新增的人员将根据岗位性质和公司的整体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通过外部招聘、内部培养等多种方式进行补充。公司各部门将按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对所需各岗位、各工种的人员进行提前规划,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拥有充足的人力储备。同时,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要的新技术,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人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2、技术储备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始终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公司设立了声迅研究院,紧密关注行业的核心技术发展动态,及时获取前沿技术信息,在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上具有较强的前瞻性。经过多年自主研发,公司掌握了从底层平台搭建、系统运营到设备维保等诸多环节的一系列核心技术,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储备。公司具备关键硬件产品的研发与设计能力、核心系统平台的自主开发能力、整体解决方案的定制化能力。公司在安防系统平台技术、安检禁带品图片智能识别技术、视频智能分析技术、视频质量智能诊断技术、微量爆炸物探测技术、非侵入式液体检测技术、接口整合技术等关键技术领域占据优势地位。2020年,公司承接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超大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高效运输与安全服务关键技术”将在城市轨道交通高效安检新模式关键技术及装备领域进行多重创新研究,有力地推动了公司研发能力体系建设。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具备良好的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良好的研发实力、系统集成能力和全面的运营服务品质,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行业重点客户群体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提高了市场知名度。
本次募投项目拟建于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位于长沙县。据长沙县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长沙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上年增长9.1%,全年亿元以上投资项目380个,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75.2%。2021年10月,长沙县公布《长沙县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规划(2021-2025)》,明确要以“融入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打造全国县域数字第一城”为总体目标,以提升数字经济发展要素集聚与承载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新型基础设施、城市指挥中枢、智慧园区、智慧“五零”建设和数字经济培育为着力点,以数据资源和数字技术的场景化创新应用提升县域现代化治理能力、抢占互联网下半场新经济发展先机。作为湖南省自由贸易试验区临空管委会招商引资落地长沙县的项目,公司将积极参与长沙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以智能监控报警与智慧安检业务作为突破口,并力争不断拓展新的应用场景和行业赛道,在智慧医疗、智慧小区、智慧教育、智慧停车、智慧交通、智慧机场等领域不断研发完善新的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不断创新运营服务模式,不断获得新客户和新市场。
综上,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募投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以适应业务不断发展的需求。
五、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一)坚持技术创新,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全面提升技术研发能力,完善研发管理体系和科研队伍建设。在维护现有业务稳定增长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提升技术与产品创新能力、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以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规模,从而巩固并提升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产规模和生产能力,保持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而使公司能够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存管银行、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的要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声迅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声迅股份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股份”或“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由实际控制人谭政和控股股东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1、声迅股份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万元(含28,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实际控制人之一谭政和控股股东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谭政、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月6日就上述担保事宜签署了《担保函》。
2、本次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谭政先生,截至2022年1月6日,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声迅股份36.16%的股份,谭政直接持有声迅股份14.34%的股份,通过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36.16%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0.5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2022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谭政,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信用状况:谭政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2、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3579498732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4,01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谭政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7日
注册地址:句容市宝华镇仙林东路9号双创大厦3楼302-C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科技园的开发建设;科技园投资、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谭政和谭天,实际控制人为谭政;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经查询,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为解决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谭政和控股股东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实际控制人之一谭政和控股股东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谭政、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债券:公司本次拟申请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28,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名称以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准,最终发行规模以最终发行结果为准)。
3、保证方式: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
4、保证期限:担保人保证期限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若公司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进行回售、提前转股等),保证责任期间至公司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两年。
5、保证范围:担保人担保的保证范围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6、主债权的变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内,如经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如不加重担保人责任的,无需另行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经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上市公司与上述关联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实际控制人谭政先生和聂蓉女士拟无偿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5亿元,有效期三年,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方意见
1、审批程序
2022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实际控制人之一谭政和控股股东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事项构成关联担保,该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实际控制人之一谭政和控股股东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投赞成票,本次董事会形成有效决议,程序合法,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部证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一一保荐业务》《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西部证券对声迅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股份”或“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按照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孵化楼)4层”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1至5层101”。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情况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6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19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8、关于制定《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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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来电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 登记时间:2022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 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信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收件人石兵霞,邮编 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ir@telesound.com.cn
电话:010-62980022
(四)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4
2、投票简称:SXGF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投票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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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