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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调解中心
化纠纷于诉前显成效

2022-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朱文彬 ○编辑 祝建华

1月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广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广州法院多元解纷工作成效,并发布了10个调解典型案例,“证券调解专业化,股民权益得保障——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专业化解于诉前”名列其中。

记者了解到,该案例的基本情况是:某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此后,数名投资者以该上市公司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行为为由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上市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广州中院将该批系列案委派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简称“广东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在广东证监局的指导协调下,调解员认真了解案情,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采取多种方式向当事人宣传诉前调解的特点及优势,提高当事人对诉调对接机制的认可度,耐心解说并引导当事人有效沟通,促成双方就证券虚假陈述的赔偿比例等达成一致意见,最后组织当事人在线上调解平台签署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

该案中,广东证监局、广州中院、广东调解中心三方协调联动,最终在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让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妥善解决纠纷。这一“诉前专业调解+线上司法确认”的全链条纠纷解决模式,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2015年4月,广东调解中心在广东证监局的指导下,由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会同部分市场主体发起设立,并成为中国证监会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确立的全国首批试点调解组织之一,先后与广东高院、广州中院、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分别建立了诉调、仲调对接机制。

记者获悉,截至2021年底,广东调解中心共解答投资者咨询2260件,受理纠纷调解案件2950件,其中广州中院委派调解案件360件,调解成功2015件,为投资者挽回损失3156万元。

建立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畅通投资者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渠道、夯实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联合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202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与中国证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总对总”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为证券期货纠纷当事人提供多元调解、司法确认、登记立案等一站式、全流程在线解纷服务。

广东调解中心表示,上述文件发布以来,该中心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积极与辖区法院建立并完善诉调对接机制,采取多项措施精细化诉前调解工作,辖区诉调对接工作取得了质和量的突破。一是做好诉前调解宣传,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二是重视调解员业务培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三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促进诉调对接案例落实落地;四是巧用在线调解平台,提升调解工作质效。

下一步,广东调解中心将在广东证监局及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的指导下,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调对接合作机制,密切与法院沟通协作,加快推进法院授牌设立调解工作站及签署更紧密合作备忘录等相关事宜,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证券期货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有效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