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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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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2022-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吉瑞”、“投资方”)与北方广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广微”)及其股东广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微控股”)签署《投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北方广微增资同时受让广微控股持有的北方广微部分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北方广微10%股权。

● 根据意向协议约定,公司先行向公司与广微控股的共管账户支付合作意向金500万元人民币,待签署正式协议,且公司已按正式协议相关约定支付首期款项时全额退还公司。若公司最终未实施对北方广微的投资,则公司有权要求广微控股退还上述意向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是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文件,旨在表达交易各方对于本次增资、股份转让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本次交易作价和方案未确定,该交易事项的正式实施和具体交易方案需各方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结果进行进一步的磋商,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签署正式交易文件确定,故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根据投资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本次交易还需征得北方广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增资权。(3)广微控股持有北方广微28.6492%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7,688万元,目前其持有的北方广微全部股权处于质押状态。广微控股承诺将于正式协议签署前消除该等质押/冻结情形。若广微控股未能消除该等情形,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4)本次签署意向协议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红外热成像产品的产业布局、提升综合竞争能力,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与北方广微展开合作,充分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公司与北方广微、广微控股签订意向协议,公司向北方广微增资同时受让广微控股持有的北方广微部分股权,以达到持有北方广微10%股权的目的。具体交易作价有待于完成对北方广微审计、评估并经交易各方进一步磋商后,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予以约定。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方广微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意向协议签署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意向协议签署方

1、签署方一

企业名称(转让方):广微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炫霖

注册资本:18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3号楼6层702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D座3309室

实际控制人:陈炫霖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组织国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塑料制品、矿产品(经营煤炭的不得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微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广微控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签署方二即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方广微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浩瀚

注册资本:2683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7月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院32号楼2层201-01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北方地产大厦1601

经营范围:生产红外成像系统核心控制部件、红外成像系统、集成电路;技术推广服务;红外成像系统核心控制部件、红外成像系统的研发;集成电路的设计;项目投资;投资咨询;销售机械设备(汽车除外)、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备维修(需行政许可项目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方广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目前北方广微的股权结构如下:

(3)北方广微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意向协议签约主体与上市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的说明

北方广微(交易标的)同时作为公司供应商和客户,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除前述关系外,公司与其他签约主体之前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1、意向协议主体

甲方(投资方):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广微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北方广微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任何一方当事人以下单称“一方”,甲方、乙方及丙方合称“各方”。

2、合作内容

公司先行向公司与广微控股的共管账户支付合作意向金500万元人民币,该等意向金在公司完成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并决定投资北方广微,待签署正式协议,且公司已按正式协议相关约定支付首期款项时全额退还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北方广微10%股权。若公司最终未实施对北方广微的投资,则上述意向金将全额退还公司。

3、尽职调查

公司可委托律师、评估或审计等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或有负债、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等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广微控股、北方广微及关联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公司须在本意向协议签署后40日内作出投资决策。

4、交易价格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中目标公司投前估值不超过4.2亿元,各方应按照不高于上述估值之价格完成本次交易。具体交易作价和投资方案有待于投资方完成对目标公司审计、评估并经交易各方进一步磋商后,由相关各方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予以约定。

5、广微控股及北方广微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广微控股合法拥有其所持目标公司股权。广微控股系拟转让部分北方广微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的登记所有人和实际权益拥有人,标的股权之上不存在委托持股、代持股等替他人持有或为他人利益而持有股权的情形

在标的股权之上,除已向富吉瑞披露之外,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形式的权利瑕疵,不存在被采取冻结、查封或其他强制措施的情形;存在前述情形的,广微控股应在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签署前消除该等情形。

6、意向金支付

意向协议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将合作意向金500万元支付至公司与广微控股共同监管账户,该共管账户以公司名义向银行申请开立,公司与广微控股分别向银行预留印鉴并共同掌握共管账户网银的经办和审核权限。

7、意向协议终止

自意向协议签署之日起120日内,若各方及各相关方未能就本次交易达成实质性协议,则本意向协议自动终止。如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过程中,广微控股或北方广微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或违反意向协议所做之承诺的,则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意向协议。

8、违约责任

各方应按照本意向协议约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意向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意向协议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9、争议解决

凡因意向协议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在任何争议发生后三十日内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根据法律规定向意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拟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近年来红外热成像市场的不断增长,特别是 “十四五”仍是我国国防建设与发展的重要阶段,预计公司面临的市场机会将进一步增加。

北方广微系国内主要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和制造企业之一,也是公司长期合作的主要供应商。多年来,双方共同致力和推动红外热成像产品的国产化进程,在军、民品产品研发和市场运作方面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形成了明确的产业分工和供需关系,双方团队已具有较高的磨合度和成功合作经验。

本次投资,公司旨在强化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增强对上游供应商的控制力和牵引作用,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从而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拟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是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文件,旨在表达交易各方对于本次增资、股份转让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本次交易作价和方案未确定,该交易事项的正式实施和具体交易方案需各方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结果进行进一步的磋商,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签署正式交易文件确定,故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根据投资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广微控股持有北方广微28.6492%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7,688万元,目前其持有的北方广微全部股权处于质押状态。广微控股承诺将于正式协议签署前消除该等质押/冻结情形。若广微控股未能消除该等情形,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交易还需征得北方广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增资权。

4、本次拟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如公司未来通过间接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可能会在短期内引起资产负债率上升、现金流减少、净资产回报率和每股收益降低等。

5、北方广微在研发、业务发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技术和业务等方面的风险,如出现北方广微业务发展未达到预期水平的情况,将导致公司面临本次交易出现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1月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周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北方广微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强化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增强对上游供应商的控制力和牵引作用,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与北方广微、广微控股签订投资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北方广微增资同时受让广微控股持有的北方广微部分股权,若上述交易完成公司将持有北方广微10%股权。具体交易作价和方案有待于完成对北方广微审计、评估并经交易各方进一步磋商后,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予以约定。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监事会同意投资北方广微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1日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2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支行

● 现金管理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农银理财“农银时时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现金管理期限:预计一个月以上

● 履行的审议程序: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存款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农银理财“农银时时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2、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

3、收益计算天数:预计一个月以上;

4、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5、合同签署日期及金额:2022年1月10日4,000万元;

6、收益分配方式:本理财产品根据每日产品运作情况,以产品万份收益为基准,为客户每日计算收益,并在每个自然日13点之前将收益结转为产品份额。客户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7、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1.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各类存款、同业存单、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及交易所回购等。2.固定收益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标准化票据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3.货币市场基金。4.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本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以及监管部门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8、托管费:0.02%/年,按日收取;

9、销售管理费:0.10%/年,按日收取;

10、投资管理费:0.25%/年,按日收取。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农银理财“农银时时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理财产品:4,000万元,主要投资于1.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各类存款、同业存单、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及交易所回购等。2.固定收益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标准化票据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3.货币市场基金。4.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主要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支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1288。

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046,013,223.18元,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4,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82%。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本金损失、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3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号)。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刘绍秋先生和高高平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林国雄先生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指派周咪咪女士接替高高平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绍秋、周咪咪,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林国雄。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咪咪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至今为苏美达、苏垦农发、怡和嘉业等多家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IPO申报审计服务。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咪咪女士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最近三年,周咪咪女士不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以控股子公司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立视”)部分设备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方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方租赁”)、 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本次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与中方租赁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与华润租赁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三年,自融资租赁合同签定之日起计算。具体条款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内容为准。

中方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的孙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695,833,534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25.1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震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中方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佳威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时间:2016年07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H66C3Q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方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有中方国际75%股权,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持有中方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是中方租赁的实际控制人。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中方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系公司的关联方。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向军

注册资本:308,433.42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时间:2006年06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78660046

经营范围:1、融资租赁业务;2、租赁业务;3、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4、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5、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批发Ⅲ 、Ⅱ类: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Ⅱ类: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国务院国资委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亿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本次交易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科立视的部分设备,融资租赁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实际租赁物、租赁期限、融资金额等情况均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将参照租赁市场行情,在不高于市场同期同类可比交易价格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进一步满足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对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六、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7,338.8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2021年度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关联方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本息合计人民币26,036.86万元;2021年度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合计人民币150,389.00万元,收取担保费用合计人民币807.67万元(其中为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进行担保合计人民币10,000.00万元,收取担保费用合计人民币48.63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本项业务的开展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综上,我们同意此次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不予核准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1]4147号)。

2021年12月6日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举行2021年第133次工作会议,依法对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申请未获通过。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134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7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和独立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10人(其中董事胡建容先生、李靖先生,独立董事邓乃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俊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震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嘉赢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工商更名前为“苏州嘉赢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赢友财”)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友财中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商更名前为“杭州友财中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友财中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40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79%。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同系恒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恒奇”)及其一致行动人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同系嵩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嵩阳”)、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同系九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九州”)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033,2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并于2021年8月20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股东嘉赢友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友财中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5,3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公司股东同系恒奇及其一致行动人同系嵩阳、同系九州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3,033,25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08%。

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和《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日,同系恒奇及其一致行动人同系嵩阳、同系九州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08,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13%。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在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2月1日,嘉赢友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友财中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5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和《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在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2月21日,嘉赢友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友财中磁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4,591,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上述股东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中,嘉赢友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友财中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6,091,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49%,同系恒奇及其一致行动人同系嵩阳、同系九州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5,920,2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本公告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为股东嘉赢友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友财中磁,同系恒奇及其一致行动人同系嵩阳、同系九州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上述股东仍处于减持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