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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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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变更公告

2022-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2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834号)(以下简称“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公司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已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并于2021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永创智能、海通证券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意见 回复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1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4,000万元至2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人民币6,937.20万元到10,937.20万元,同比增长40.66%到64.10%。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000万元到人民币2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人民币7,651.96万元到人民币11,651.96万元,同比增长53.33%到81.21%。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000万元到人民币2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人民币6,937.20万元到10,937.20万元,同比增长40.66%到64.10%。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000万元到人民币2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人民币7,651.96万元到人民币11,651.96万元,同比增长53.33%到81.21%。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报告期经营情况所做的初步测算,尚未经过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62.8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348.04万元。

(二)每股收益:0.40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1年度,公司业绩预计有较高增长的主要原因:(1)公司产品的下游行业中占比较大的乳品、酒类、休闲食品行业对包装设备需求的增长,及公司持续研发投入成果转化带来的产品竞争优势,共同推动公司整体营收规模的较高增长;(2)公司2021年度持续调整产品结构,优化期间费用,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51 证券简称:威尔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1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沈九四持有公司股票8,442,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4607%,监事吴荣文持有公司股票3,759,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8768%。

沈九四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4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505%;吴荣文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888%。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2022年1月7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沈九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755,700股,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174,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2953%; 吴荣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19,000股,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98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996%。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述持股数量比例以减持计划公告日的总股本130,666,732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总股本由130,666,732 股增加至135,478,432 股,故上表中减持数量及比例、当前持股数量及比例均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135,478,432 股为基数进行计算;(2)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1-1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003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52 证券简称:*ST游久 公告编号:临2022-03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共青城胜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胜帮”)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6,459,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6%。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披露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共青城胜帮拟于2021年10月12日至2022年4月9日之间通过上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30,591,34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1、2021年9月16日,共青城胜帮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2、从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9月2日,共青城胜帮转融通业务总共出借公司股份1,188.18万股,已归还136.06万股(其中22.06万股为减持计划期间归还),截止公告披露日,仍出借在外的股份数量为1,052.12万股。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共青城胜帮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共青城胜帮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代琳所持有的1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拟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37.31%,占公司总股本的1.32%。本次拟被拍卖的股份为7,33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24.86%,占公司总股本的0.88%。

● 本次司法拍卖前,股东代琳及一致行动人刘亮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655,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2%;若本次司法拍卖成功,股东代琳及一致行动人刘亮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325,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

●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 若本次司法拍卖成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股东代琳及一致行动人刘亮因与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通典当”)开展股票质押融资业务发生到期违约,其持有的公司19,287,042股无限售流通股将被元通典当依照法院裁定强制处置,其中8,287,042股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处理,剩余11,000,000股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处置,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51))。

2021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发来的《网络拍卖告知书》,获悉杭州中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股东代琳持有的公司1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拍卖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10时至2022年1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55)。

近日,公司获悉由于杭州中院调整了拍卖价格及股份数量,已撤销并重新挂拍股东代琳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2、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二、司法拍卖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代琳持有公司股份29,483,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7,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

2、本次司法拍卖前,股东代琳及一致行动人刘亮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655,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2%;若本次司法拍卖成功,股东代琳及一致行动人刘亮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325,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

3、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5、股东代琳及一致行动人刘亮所分别持有的11,346,400股和23,166,4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拟被司法处置,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5日和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53)、《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5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刘亮持有的23,166,4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已被司法竞拍成功,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的进展公告》(临2022-02)。

6、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一一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数科”、“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于2021年12月30日对立方数科到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参会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二、培训主要内容

1、规范运作专题: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等政策及法规讲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性,结合法规及案例重点讲解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内幕信息管理、关联交易等规范运作重点领域。

2、合规交易专题:结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案例重点讲解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及其近亲属合规交易股票的要求。

3、募集资金专题: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规要求讲解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要求。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票买卖以及募集资金运用管理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保荐代表人签名:王海桑 李圣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0日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2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世光电,证券代码:002952)连续两个交易日(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1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氟马西尼注射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2 证券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氟马西尼注射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氟马西尼注射液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1B04998),公司氟马西尼注射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申请内容:申报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2020年第62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氟马西尼是选择性γ-氨基丁酸A型受体(GABAA)拮抗剂,通过竞争性抑制γ-氨基丁酸-苯二氮?复合物(GABA-BDZ)识别BDZ受体药物,进而减少γ-氨基丁酸(GABA)的释放,逆转GABA释放带来的中枢抑制作用,临床上主要用于拮抗BDZ受体激动产生的各种症状。

本公司氟马西尼注射液(规格5 ml:0.5 mg)于2006年03月05日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批件,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063822。目前产品执行标准为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氟马西尼注射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后续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经验。

由于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和存管账户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和存管账户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月7日,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和存管账户并相应修订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等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以上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变更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和存管账户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变更介绍

根据董事会审议决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的实际情况和员工意愿,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上市公司自行管理,变更为深圳市德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以获得更加专业的管理。公司与资产管理机构深圳市德远投资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德远精选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通过其管理的“德远精选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专户”,择机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共计11,000,000股,作为后续持股计划的存管账户。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董事会决议,《德远精选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正式生效。2022年1月10日,“德远精选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专户” 已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票11,000,000股,承接价格按2022年1月7日收盘价的9折(即7.70元)。“德远精选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专户”将作为后续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管账户,深圳市德远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三、后续进展披露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4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2-001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

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海鸥住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立信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王首一、高勃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首一工作调整,经立信安排,指派注册会计师蔡晓丽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蔡晓丽、高勃。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简历

蔡晓丽,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至今在立信工作,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IPO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及诚信情况

蔡晓丽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本次变更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完成了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超短融”)的发行。本期超短融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150天,票面利率为2.87%,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

鉴于本期超短融将于2022年1月20日到期兑付,为保证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超短融基本情况

1.发行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21豫能控股SCP001

4.债券代码:012103088

5.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

6.债券期限:150天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2.87%

8.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9.到期兑付日:2022年1月20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本息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本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芳溢

联系方式:0371-69515523

2.主承销商:国家开发银行

联系人:王钊、常旭鹏

联系方式:010-88303560、0371-66000656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

联系方式:021-23198708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1月11日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5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叶湘武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改变控股股东地位。上述股东未来股权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2-004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819,证券简称:岳阳兴长)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10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核查并问询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东权利授权行使单位中国石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资产分公司,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媒体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预计将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2-05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公司”)收到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案号为(2022)浙0483民初43号的案件相关文件,获悉桐乡市安欣养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安欣养老”)与公司、子公司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一、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法院: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案号:(2022)浙0483民初43号

原告:桐乡安欣养老

被告一:亲和源

被告二:宜华健康

案件原由:根据公司收到的《民事起诉状》所述,原告与被告一于2015年11月16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明确约定房屋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条款。

2019年12月30日,双方签订《关于“合悦.江南”亲和源老年公寓延期支付租金相关问题备忘录》,再次明确租金支付时间、方式、延迟履行本息约定等。因被告一未如期支付租金,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被告二作为被告一的一人股东,应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2019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17日租金21,810,408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滞纳金6,082,864元;

3、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律师费;

4、判令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5、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

二、公司涉及其他诉讼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已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和亲和源将积极与原告沟通,争取协商达成对公司有利的调解方案,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诉案件后续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